單位流產假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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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流產假多少天?
根據我國《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2周。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6周的產假。
由此以上法律經驗編輯為您整理介紹可知,國家對於女職工流產假的規定是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6周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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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對於我國給予了女職工流產假的事,很多勞動者都不知道,或者是知道但是單位不會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假期。遇到這種情況,女職工們就該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畢竟流產需要休養,而這又是女職工法定的權利。
流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女職工在工作中流產也是可以享受產假和生育保險的,但是女職工在流產假期的工資是由生育保險支付的,只有在女職工沒有購買生育保險的時候,才會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