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員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有的,它的劃分方式較多。有按經費來源劃分,按編制管理劃分,按組織機構劃分等等。

  按照經費來源劃分,如上面各位所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按照組織機構劃分可分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機構。其中,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構、國家行政機構、國家司法機關、黨派組織、人民政治機構;事業單位包括:農、林、水利、氣象事業單位、文教衛生事業單位、科學研究事業單位、勘察設計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城市公用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等。

  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規定,國家行政機構***即國務院、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職能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各職能管理機構***的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國家權力機構、國家司法機關、黨派組織、人民政治機構的人員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一般不要求實行公務員管理,但也有個別事業單位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

 

  如果說,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人員有什麼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大方面:

  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

  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許可權要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