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年終獎什麼時候發

  事業單位是我國一個非常吃香的行業,最基本的瞭解就是福利待遇好,那單位的年終獎是怎麼發放的呢?一般都是什麼時候發放?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事業單位年終獎發放時間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單位年終獎發放時間

  依據1990年國家統計局制定頒佈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規定,工資總額由六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另據第7條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第2條第1項規定,關於獎金的範圍: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由此可見,年終獎屬於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屬於獎金中的“其他獎金”。

  我國現有的《勞動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中沒有關於年終獎的規定,發放與否以及發放的具體金額都由公司自行決定,法律並不強制公司必須發放年終獎以及發放的具體金額。

  單位年終獎個稅的申報

  近期發現部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由於對網站個人所得稅“年度獎金”申報操作不當導致稅款計算錯誤或少繳稅款等情況,因此特別提請注意以下事項,正確、如實的做好個稅申報工作:

  一、進行“年度獎金”申報時,必須填寫“當月發放工資金額”,該數字是作為判斷年度獎金計算的依據。如果實際當月有發放工資但在進行“年度獎金”申報的時候不填寫或填寫“正常月薪收入”為0的,則會導致年度獎金稅額計算錯誤造成少繳稅款。 ***附: 年度獎金的計算說明***

  二、“年度獎金”申報僅計算年度獎金收入的稅額,不包括正常月薪收入稅額計算。如果當月申報的收入包括正常月薪收入和年度獎金的,則正常月薪收入應另行按“正常月薪收入”進行申報。

  三、“年度獎金”申報中所填寫的人員“當月發放工資金額”應和“正常月薪收入”申報中填寫的金額一致。

  年終獎發放的調研報告

  1.1 收入都包括哪些專案?

  每年企業發給員工的變動性收入主要包括年終獎金、年底多薪、績效工資和銷售提成四項,從調研結果看,在2011年企業發給員工的變動性收入中,績效工資的方式更為常見,其企業佔比達到68.1%,其次是年底多薪,最後是年終獎/銷售提成。整體來看,員工的變動性收入和企業的整體收益是密切相關的,而且企業更加關注個人貢獻與團隊績效的掛鉤。

  1.2 企業是否有明確的年終獎發放制度?

  年終獎作為一種通用的員工激勵手段,大多數企業都會採用。其中61.1%的企業有明確的年終獎發放政策並按其執行,有四分之一的企業雖然也發放年終獎,但在發放制度上並不完善,另外還有8.3%的企業正在制定發放制度,2.1%的企業有制度但並未執行。從調研結果看,只有1.4%的企業不發放年終獎。

  1.3 企業年終獎金髮放制度是否透明化?

  從調研結果看,48.3%的企業會對年終獎金的發放制度進行透明化處理,這部分企業完全由有明確的年終獎發放制度,並且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企業組成。同時,45.5%的企業不會對年終獎的發放進行透明化處理,這部分企業多是沒有明確發放制度、不方便公開和不發放年終獎的企業。

  1.4 企業2011年度年終獎發放的覆蓋範圍

  在年終獎金的覆蓋範圍方面,86.1%的企業會選擇全員覆蓋,而在選擇小範圍覆蓋的企業中,3.5%的企業僅覆蓋管理層員工,4.9%的企業僅覆蓋核心員工,單獨覆蓋基層員工的企業僅佔0.7%。另外,還有4.9%的企業會選擇針對性更強的年終獎發放方式。

  1.5 企業2011年度年終獎的發放方式及時間

  在發放方式方面,絕大多數企業2011年度的年終獎金都是一次性發放,其企業佔比達到84.8,另外有10.6%的企業會選擇遞延發放的方式進行。在發放時間方面,選擇一次性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中,74.2%的企業會在春節前後完成年終獎金的發放工作,其中60.6%會在2012年的1月份發放年終獎金,13.6%的企業會在2011年底發放。選擇遞延發放的企業中,主要是分兩次或三次發放,其中兩次發放佔絕大多數,而第一次發放時間主要集中在2012年的1月份。綜合來看,為了更好的保留和激勵員工,企業都會在春節前後將年終獎發放給員工,只不過所採取的策略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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