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工資怎麼算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工資是勞動者生存權得以實現的最主要的方式,是勞動者基本的生活來源,也是勞動者提升自己的重要支柱。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夜班工資計算方法。
夜班工資計算方法
1、如果是正常夜班,每個夜班八小時,每星期五天,則是按照正常上班工資,再加上夜班補貼,這個補貼標準勞動合同法沒有硬性規定,要看你們當地的地方性法規最這塊有沒有什麼規定2、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3、關於延時加班,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綜上所述,如果每天正常八小時上班,就算是夜班,除了夜班補貼意外,是沒有其他補助的***婦女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是不允許安排夜班的***。單位安排加班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如不能安排調休,加班時間的工資為正常時間上班工資的1.5倍,節假日為2倍,國家法定假日加班不允許安排成補休,必須支付3倍工資。加班每天超出3小時或者每月累積超出36小時的,不管用人單位是否支付加班工資,都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敬勞動監察部門核實後,你如果不服的,還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對於仲裁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法院就仲裁結果提出上訴。
夜班工資按加班計算
上夜班的話,要看具體請情況,如果相對與白班的不算加班,是普通班。與白班一樣算,可能加點補助什麼的,如果要算加班,八個小時後就算加班就行了。
加班標準計算?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節日前一天上夜班工資計算
法定假日前一天上夜班屬於工作日夜班,工資演算法與平常夜班沒有區別;法定假日當天夜班***0——8點***,應當按300%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