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代理記賬的收費標準
代理記賬是指經相關部門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該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託代理為其辦理會計業務的一種會計中介服務。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希望對你有用。
1、服務性企業300元-400元/月
2、商品流通企業
A、小規模企業300元-500元/月
B、一般納稅人企業600元-900元/月
3、生產性企業
A、小規模企業400元360元-560元/月
B、一般納稅人企業:600元-900元/月
4、建築、裝飾性企業:300元-560元/月
5、外資: 1500元-2000元/月
代理記賬存在的問題
1.對於《會計法》代理記賬的宣傳力度不夠,造成許多小型經濟組織、特別是廣大的個體工商戶,對“代理記賬”知之甚少,認識不足,理解不夠。
2.對於“代理記賬”的措施不是很得力。當前對於應當委託代理記賬的小型經濟組織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而言,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應當建賬而不建賬的現象十分普遍,二是許多“受託代理記賬人”不具備合法資格。這不僅干擾了法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許多其他問題。
3.在代理記賬法律關係中,受託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應該說一直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實踐中爭議很大。
4.代理記賬機構潛力未充分發揮。代理記賬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整體規模普遍較小,代理業務範圍不寬。真正能提供受託單位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稅務註冊年檢、財稅諮詢等全方位會計服務的機構很少。
5.代理記賬機構設立不規範。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且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但實際執行中,相當部分的代理記賬機構不符合此規定。
6.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混亂。實際執行中很多代理記賬業務操作不規範、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現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記賬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虛設。
7.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不樂觀。會計核算方面尚存在許多不規範之處,一些會計核算未能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對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計提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的現象也較普遍,代理編制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都只有基本會計報表,均未按制度規定的要求提供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等。
8.是代理記賬業務收費標準混亂。在收費標準上,各家代理記賬機構懸殊較大,有些代理記賬機構甚至通過低價進行惡意競爭,還有部分代理記賬機構自身的經營收入核算不規範,隱匿收入現象也較普遍。
代理記賬的業務流程
1、輸入記賬憑單
記賬憑單是會計專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2、代理記賬
會計專員依照客戶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證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
3、納稅申報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發生法定納稅義務後,按照稅法或稅務機關相關行政法規所規定的內容,在申報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及應繳稅款的法律行為。
4、填寫繳款書
稅收通用繳款書在納稅人進行轉賬繳納稅款時,由納稅人申報稅務機關稽核開具納稅人具以納稅的完稅證明。是企業填制的用來到銀行繳納稅款的票據,只有通過銀行劃轉後才能做納稅的有效憑證,不能用來收取現金。通用繳款書沒有通過銀行劃轉前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5、繳納稅款
納稅人應當按照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確定的徵收方式繳納稅款。徵收方式可分為自核自繳;申報核實繳納;申報查定繳納;定額申報繳納等。
6、輸出完稅憑證
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扣繳義務人的代扣或代收稅款時,向納稅人開具的、證明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書面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