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當代文學學科的獨特性問題
一
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是近年來最為活躍的文學研究領域之一,所取得的成就正醞釀著新的突破,所存在的問題則需要引起充分重視。其中,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理念就是這樣一個產生了廣泛影響,但實際上存在不少問題需要認真反思的理論命題或研究思路。這一理念最突出的問題之一,就是人為地把中國現代文學和中國當代文學的性質混為一談,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當代文學的本質特徵,從而影響和限制了中國當代文學研究的深入發展。
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理念作為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的一種思路或者如葉維廉所說的研究“模子”,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王瑤先生的《中國新文學史稿》中就已經埋下伏筆。1953年8月,王瑤先生出版了上下兩冊的《中國新文學史稿》。這是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國大陸正式出版的第一部中國現代文學史著作。按照溫儒敏等先生的說法,“該書第一次將“五四”新文化運動為開端一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917-1949這一段文學的變遷作為完整獨立的形態,進行科學的、歷史的、體系化的描述,奠定了現代文學作為一門學科的格局。從當代文學研究的角度看,該書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於,該書在下冊增列了一個約3萬字的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文藝運動”的附錄,集中介紹了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以來到該書1952年5月完稿時的文學發展概況,包括“思想領導與組織領導”、“文藝普及工作與工農兵群眾文藝活動”、“戲曲改革工作”、“理論批評與思想鬥爭”、“創作情況”、“文藝界整風運動”等。這就開創了一種先例,或者說提供了一種研究思路的雛形:新中國成立以後的文學是中國新文學在新的歷史時期的發展和延續,可以和應該沿用中國現代文學的理念和研究方法來研究中國當代文學。但由於那時中國當代文學和當代文學研究都還處於初創階段,加上不斷的政治運動和思想改造運動的衝擊,所以在新中國成立以後一直到“”爆發,中國當代文學研究中的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研究思路並沒有得到有效推行。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本身也經歷了一個曲折和複雜的發展過程。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研究思路的再度提出併產生更大的影響,是新時期以後的事情。20世紀80年代中期黃子平、陳平原、錢理群等先生的“20世紀中國文學”觀和陳思和先生的中國新文學整體觀則是上述觀點的集大成。所謂“20世紀中國文學”,其基本觀點就是認為20世紀中國文學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是由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開始的至今仍在繼續的一個文學程序,一個由古代中國文學向現代中國文學轉變、過渡並最終完成的程序,一箇中國文學走向並匯入‘世界文學’總體格局的程序,一個在東西方文化的大撞擊、大交流中從文學方面與政治、道德等諸多方面一道形成現代民族意識包括審美意識的程序,一個通過語言的藝術來折射並表現古老的中華民族及其靈魂在新舊嬗替的大時代中獲得新生並崛起的程序。根據這樣一種基本理解,中國現當代文學顯然具有內在的一致性,這種所謂的內在一致性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關於文學現代性以及現代漢語文學的討論中得到了進一步強化,有時候人們甚至就用現代文學的概念來指稱整個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一體化的研究思路或者說研究“模子”也就具有了無可爭辯的合理性。這種研究思路假定,新中國成立以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中國當代文學完全就是中國現代文學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延伸或者說在當代的發展。中國現代文學與當代文學在社會性質和美學特徵等方面具有相當的一致性。因此,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理念是可以成立的,現代文學的研究方法也應該完全適合當代文學研究。
應該看到,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理念及其研究思路的形成是有其歷史原因的,並對中國當代文學研究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這主要是因為中國現代文學與當代文學都是現代漢語文學,而且在時間上具有某種連續性,同時現當代文學作家隊伍的構成也有著某種一致性。1949年7月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文代會被認為是中國當代文學的起點,而被邀請參加這次會議的大多是現代文學史上有成就有影響的作家,而且其中不少作家此後繼續在當代文學創作上取得成就。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支撐著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理念。至於“20世紀中國文學”命題所說的現當代文學的內在一致性,情況則較為複雜。一方面,20世紀中國文學的現代化程序的確包含了極為豐富的歷史內涵,具有某種內在的一致性和歷史的合理性。從這個意義上講,把中國當代文學看作是中國現代文學在新中國歷史條件下的延續和發展,形成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理念和研究模式,不僅可以理解,而且有助於從一個方面深化人們對中國現當代文學的總體認識。但是,另一方面。中國當代文學60年的發展歷史表明,當代文學既具有跟現代文學相同或相近的一些特徵,更有著現代文學以至整個中國傳統文學所沒有的一些重要特徵,甚至是一些重大的基本特徵。沒有這樣一些基本特徵,中國當代文學就不成其為當代文學。在我看來,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理念和研究模式在深化了對當代文學認識的同時,也遮蔽了當代文學某些最為重要的基本特徵,遮蔽了當代文學之為當代文學的特殊性。
二
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是我們為深入認識中國當代文學的特徵和規律而提出來的一個命題,同時也是一個需要不斷深入探討的問題。我們所說的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並不僅僅是指當代文學在一些區域性上或外部表現形態上具有自己的某些特點,而是說中國當代文學在一些根本性質和基本形態上具有與現代文學完全不同的特徵。我們所說的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也不否認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以後的中國當代文學是從現代文學發展而來,而且與中國古代文學傳統有著深刻的內在關聯。
在世界文明發展史上,中國是一個特別重視文學藝術的國度。不僅中國古代政府設立過采詩的官府和以詩取士的制度,對文學藝術的地位給與很高的推崇,而且普通人們生活的許多方面都深刻打上了文學藝術的烙印,甚至到了不學詩無以言的地步。但中國古代文學的發展,基本上仍處於一種自由的和自發的狀態。這並不是說中國古代作家的創作不受政治經濟和重大社會事件的影響和制約,更不是說中國古代作家缺乏社會責任感。恰恰相反,中國古代文學一直具有一種“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的現實主義文學精神和所謂“文以載道”的儒家文學思想傳統。問題在於,所有這些所謂的文統和道統,都主要取決於作家的理解和感同身受而產生不同的作用。換言之,中國古代文學的發展。儘管受到官府和民間的廣泛重視,但主要是靠作家的自由創作來給予推動的,並沒有成為國家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既沒有設立專門管理文學藝術的機構,也沒有把文學藝術的發展列入國家總體規劃,甚至也沒有形成對於文學藝術統一的指導思想。因此,中國古代文學在總體上屬於作家的文學和社會的文學,而不是國家的文學。有限的文學研究也主要是研究作家的創作和與之密切相關的文學現象。
20世紀以來。隨著現代民族國家的逐漸形成,中國現代文學的發展在與國家的關係上出現許多新的複雜情況。一方面,在近代以來各種內外社會矛盾的共同作用下,中國傳統社會從19世紀末開始整體“坍塌”並被迫開始具有現代意義的“世俗化”轉型程序。這一程序在導致中國傳統宗法社會解體的同時,也極大地促進了與現代社會大工業生產方式相適應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等方面的具有現代特徵的各項制度的逐漸形成。其中,報刊出版業的迅猛發展和新式教育的普及,在促進文學藝術大眾化的同時,也為現代文學的發展提供了新的制度性資源,使作品連載、讀者普及以及文學社團等的形成等成為可能,也使國家對於文學藝術的管理成為需要。這又進一步促成了文學創作、文學流通和文學消費向著社會化和體制化方向發展。另一方面,中國在現代民族國家形成和發展中所處的民族危機的歷史情境需要把一切社會資源納入到挽救民族危亡和建立民族國家的事業中來,國家對於文學藝術有著更為急迫的現實需求。中國現代社會所面臨的救亡圖存的現實進一步加劇了文學的體制化和國家化程序。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文學藝術事業開始被納入國家管理體制,逐漸成為國家機器中的一部分。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依照孫中山的“建國方略”提出以“三民主義”思想為核心的《訓政宣言》,並在1929年6月召開的國民黨全國宣傳會議上通過了“創造三民主義的文學”、“取締違反三民主義之一切文藝作品”的“本黨文藝政策案”。此後,國民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由國民黨宣傳機器所進行的思想動員、扶持御用文人開展三民主義特別是民族主義文學創作和理論批評、制定《宣傳品審查條例》、設立郵政檢查所。迫害左翼作家,封殺進步文藝作品等,開創了中國現代國家政權把文藝國有化體制化的先例。但是,國民黨的文藝政策連同文藝體制化的努力並沒有取得成功。國民黨政權除了缺乏正確有效的政治經濟和思想基礎外,始終沒有真正實現全國的統一。即使在國統區內部,也沒有一個真正為文藝界共同接受的文藝政策思想,更沒有一個統一的機構來負責文藝政策的落實。值得注意的是,受到相同歷史條件的影響。中國共產黨在其所管轄的解放區延安等地同樣實施了類似的文學體制化措施,而且遠比國統區更為成功。毛澤東在延安整風時期發表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作為中國共產黨的戰時文藝政策,不僅明確提出了要使革命文藝成為革命機器中的“齒輪和螺絲釘”的文藝體制化思想,而且對中國共產黨領導文藝的方法和措施等都提出了進一步要求,並且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由於那時中國共產黨的力量還相對較弱,還沒有取得全國政權,其領導組織和管理文藝的經驗和做法雖然在國統區也有所體現,基本上還只是侷限於解放區。因此,從總體上看,中國現代文學的發展,雖然有了某些體制化因素,但並沒有取得全面的實質性進展。中國現代文學實際上仍然主要是屬於作家的文學和社會的文學,還沒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文學。正是在文學的體制化及其社會性質問題上,中國當代文學表現出與現代文學的重大區別。形成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並由此帶來一系列需要研究的問題。
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在許多方面都有所表現,其中最主要的一點是,中國當代文學已經不再是歷史上的那種自發的自由的文學,而是一種高度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是作家的創造性勞動和國家的體制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1949年10月新中國的成立掀開了中國文學發展新的一頁,它對中國當代文學帶來的最大影響就是統一的當代文學的形成。這裡所說的“統一的當代文學”實際上就是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其含義包含了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統一的指導思想。這就是用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提出的“文藝為工農兵服務、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的思想作為新中國文藝的指導思想。周揚在1949年7月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文代會上所作的《新的人民的文藝》的報告中說,“毛主席的‘文藝座談會講話’規定了新中國的文藝的方向,解放區文藝工作者自覺地堅決地實踐了這個方向,並以自己的全部經驗證明了這個方向的完全正確,深信除此之外再沒有第二個方向了,如果有,那就是錯誤的方向”。這實際上講的是中國當代文學的社會主義性質和工農兵方向。其次是統一的管理機構。第一次全國文代會召開後,成立了全國統一的文學藝術管理機構中國文聯及其下屬的各文藝家協會。其中與文學直接相關的最主要的是中國作家協會。因此,中國當代文學的具體管理機構主要有各級文聯和作家協會。而幾年一次的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則是理論上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於文聯和作協一直被定位為黨和政府聯絡文學藝術家的橋樑和紐帶,在性質上都屬於所謂群團組織,並無強有力的管理職能。因此,真正具有控制和協調功能的管理機構實際上是黨委系統的宣傳部以及政府系統的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等。這些管理機構管理職能和管理方式的演變,從一個方面構成了中國當代文學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第三是統一的評價標準。這一評價標準最初還只是較為籠統的政治標準和藝術標準,以後經過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中的有關“六條標準”的進一步闡述,形成較為完整系統的批評標準。這實際上講的是中國當代文學社會主義性質及其在文學管理上的具體運用。由於中國當代文學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曲折的過程,上述幾個方面的“統一”也出現過複雜的情況,甚至像“”那樣的無政府局面,但從總體上看,“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仍然是中國當代文學最重要的特徵,也最能夠集中代表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其中最主要的內容,就是社會主義文學發展方向,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主義文學管理體制。這裡所說的社會主義文學,其實也就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學。這就從根本上規定了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使中國當代文學區別於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時代的文學。研究中國當代文學,如果離開了或者甚至迴避這樣一個基本特徵。就不可能獲得正確的瞭解和理解。正因為如此,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理念及其研究思路顯然不可能對於中國當代文學做出正確有效的解釋。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思路不可能對當代文學的社會主義性質包括社會主義文學管理體制給予充分重視,因此也就不可能真正認識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體制對於當代文學的重要意義,甚至也包括由此所帶來的歷史侷限。
三
中國當代文學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文學這一基本特徵其實早已成為不容諱言的事實,並受到學者們的廣泛關注。早在1962年出版的華中師範學院集體編寫的國內第一部《中國當代文學史稿》就在“緒論”中明確提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文學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文學。以後華中師範大學王慶生教授在其主編的三卷本的《中國當代文學》中進一步強調了這一立場,認為“作為中國革命有機組成部分的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都是在共產主義思想體系的照耀下,在無產階級及其政黨的領導下形成和發展的。它們之間,既有緊密的聯絡,又有一定的區別。由於民主革命階段的任務所規定,現代文學在指導思想上雖然是社會主義因素起著決定作用,但其基本內容仍是人民大眾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學,屬於新民主主義範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隨著社會制度的根本變化,我國當代文學具有了鮮明的社會主義性質和內容,它是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文學,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條重要戰線”。張炯先生在其主編的《中華文學通史·當代文學編》的“緒論”中也明確指出,“中國當代文學已基本成為人民的社會主義文學,成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意識形態”。此外,近年來許多中國當代文學研究者也都紛紛注意研究中國當代文學體制問題。如北京大學洪子誠先生在他的《中國當代文學史研究講稿》中突出談到了中國當代文學體制下的文學“一體化”現象。楊匡漢、孟繁華主編的《共和國文學50年》曾列專章介紹“社會主義文藝體制的建構”,孟繁華、程光煒的《中國當代文學發展史》也列專章介紹“當代文學的內部制度”;以及王本朝《中國當代文學制度研究》、周曉風《新中國文藝政策的文化闡釋》等,均對中國當代文學體制化問題給予了重視。德國學者顧彬先生不久前在中國大陸出版的《20世紀中國文學史》在論述1949年以後的中國文學時,也特別注意到當代文學的組織形式,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建國後迅速把文學納入了國家組織體系。
遺憾的是,由於學術的和非學術的多方面的原因,對於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的認識,常常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干擾。一方面,我們可能因為過於強調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而忽視文學的理想和文學發展的普遍規律,到最終可能成為對當代文學毫無批判眼光的照單全收,對存在的問題不能正視,最終無法找到通向理想的道路。另一方面,我們也可能因為忽略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而簡單沿用歷史上的文學標準去加以評判,從而導致出現不能正確把握中國當代文學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文學這樣一個巨大的歷史存在的尷尬境地。在我看來,迄今為止的中國當代文學研究儘管對新中國成立以來出現的許多優秀作家作品給予了積極評價,對“”這樣的歷史悲劇也不乏深刻的批判,但對於中國當代文學的社會主義性質及其對當代文學的影響並沒有做出深刻而有效的解釋,也沒有對中國當代文學的體制化現象及其對於當代文學發展的積極意義和歷史侷限做出令人信服的說明。
國家是社會發展到高度發達階段出現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也是迄今為止最重要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國家把全社會的力量集於一身,為社會發展提供公共資源和秩序保障,同時形成對於社會生活的控制,以便促使社會更好地發展。現代國家的出現反映了人類對自身的認識已經達到高度成熟的階段。正是因為如此,民族國家的興起,已成為19世紀以來世界各個地區出現的一種普遍現象。20世紀初期社會主義國家在前蘇聯的出現,既反映了社會主義運動發展已經達到建立國家政權的程度,也可以看作是各國人民對自己國家發展道路出現新的歷史選擇。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和社會主義道路的選擇,絕不應當看作是一種偶然的結果。同樣,新中國成立以後社會主義國家文學的形成,也應當看做是中國文學發展到20世紀50年代後的必然產物。但社會主義國家文學實在是一個龐大的文學話題,需要進行多方面的研究。這裡面既包含了對一般國家文學的認識,更是對於社會主義國家文學尤其是像中國這樣一個特殊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的認識。就國家與文學的一般關係而言,世界各國似乎並未就此形成統一的認識,文學和政治學研究至今對此顯得束手無策。前蘇聯在處理國家與文學的關係上提供過一種有影響的模式,那就是列寧的那篇著名的《黨的組織和黨的文學》所表述的那樣,使文學成為革命事業機器中的“齒輪和螺絲釘”。它顯示了國家對於文學藝術的一個基本態度,那就是高度重視文學藝術在國家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並且希望按照國家的需要去發展文學藝術,以便更好地用文學藝術去促進國家的發展。這樣一種基本態度似乎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國家和許多經濟社會不發達國家在處理國家與文學關係上的基本準則。斯大林時代的蘇聯在處理國家與文學的關係上曾經有過極端的做法。包括粗暴取消文學刊物、處理作家等,但這不應該看作是社會主義國家處理國家與文學之間關係的常態。這裡涉及到西方國家對社會主義國家的一種缺乏瞭解的批評,那就是把社會主義國家體制看作是一種不民主的集權體制。所以,社會主義國家體制內的文學常常被認為是不自由的文學。而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常常宣稱他們的國家對文學不加干涉,他們的文學是自由的文學。其實任何國家均需要對社會實施有效控制,只是選擇的方式和側重點不同而已。美國學者倫納德·D·杜博夫在其所著《藝術法概要》一書中曾談到,“藝術家創作的理想環境是能夠自由發揮而不受任何外來約束。但是與其他傳播媒體一樣,藝術也會表現一些在政治上和社會上有爭議的思想。這樣,政府一方面要在法律上對有政治顛覆思想和淫穢內容的作品予以限制,另一方面又要保障言論自由,二者之間就出現了根本性的矛盾。”杜博夫進一步談到了美國,“在大洋彼岸的美國也未能倖免於藝術對他的公開的社會諷刺。開國先輩們所追求的自由的目標似乎就是要將這個國家建成適於表現自由的沃土。然而並非所有政治批評都可以容忍歷史上就發生過多起針對具有反抗意識的作品的鎮壓活動。”並且引起了相關法律訴訟。杜博夫為此引證了美國最高法院關於確定在什麼情況下政府可以對錶現行為予以限制的“四項標準”:
1必須在憲法賦予政府的許可權之內;2有利於進一步維護政府的重要或重大利益;3政府利益與壓制言論自由無關;4在具體情況下對所謂第一條修正案賦予的自由予以限制,其重要程度沒有超過維護政府利益的必要程度。
可見,美國雖然沒有文化部,文學藝術的體制化程度似乎不如前蘇聯,但美國政府仍然通過國家意識形態宣傳、新聞出版和海關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等對文學藝術實施必要的控制,同時也根據國家利益需要對文學藝術發展給予扶持。因此,不應該簡單否定國家對於文學藝術的管理乃至文學的體制化現象。重要的是需要對這一歷史現象進行實事求是的研究,以便找到其中的規律,包括其中的積極因素和消極因素,以便更好地促進文學藝術的健康發展。
中國當代文學的管理體制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既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敗的教訓。中國當代社會在處理國家與文學的關係上,最基本的做法,是把社會的文學改造成了國家的文學,文學成為一種國家規劃的巨集偉事業而納入國家的管理體制,作家則成為國家公職人員而受到優待。這一方面可能使文學有條件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為國家利益服務的功能。中國當代文學史上不少重要作品如《紅旗譜》、《創業史》、《青春之歌》、《紅巖》等,都是這一文學體制的產物。大量材料表明,像長篇小說《紅巖》這樣的作品的產生,本身就是社會公共資源直接投入文學創作過程的結果,是當代文學中社會主義國家體制“組織生產”的成功範例。但另一方面,文學自身的豐富性和複雜性又決定了它不可能被國家文學體制所完全包括。文學體制化必然導致體制外文學的產生。這一問題直到20世紀90年代提出“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以後才得到有效解決。在中國當代文學的國家體制內部,也有過作家把他們所理解的國家利益內化為創作上的自覺追求和黨的文藝領導者以春風化雨的方式幫助文藝工作者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文藝建設的成功例子,同時,也有過所謂“領匯出思想、群眾出生活、作家出技巧”的庸俗化管理方式和對文學事業的粗暴干涉。新時期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展開,當代文學的國家體制又出現許多重要的變化。用德國學者顧彬先生的話說,“如今,市場的力量使審查基本上形同虛設,但是國家在科學和嚴肅文學領域一直擁有決定權”。顧彬的說法並不完全準確,但傳統的以軍事動員為特徵的國家文學體制與新時期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國家文學體制的交織的確使這一問題變得更為複雜。所有這一切不過表明,儘管當代文學仍然屬於現代漢語文學,但中國當代文學作為高度體制化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早已不同於一般所說的現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理念及其研究思路實際上在相當程度上遮蔽了中國當代文學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文學這一最重要的本質特徵。認真研究中國當代文學中國家與文學關係的規律及其複雜形式,是我們需要認真面對和深入探討的重大課題。這也必將極大地深化我們對於現代國家與文學關係的認識以及深化我們對於中國現當代文學的認識。
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是近年來最為活躍的文學研究領域之一,所取得的成就正醞釀著新的突破,所存在的問題則需要引起充分重視。其中,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理念就是這樣一個產生了廣泛影響,但實際上存在不少問題需要認真反思的理論命題或研究思路。這一理念最突出的問題之一,就是人為地把中國現代文學和中國當代文學的性質混為一談,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當代文學的本質特徵,從而影響和限制了中國當代文學研究的深入發展。
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理念作為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的一種思路或者如葉維廉所說的研究“模子”,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王瑤先生的《中國新文學史稿》中就已經埋下伏筆。1953年8月,王瑤先生出版了上下兩冊的《中國新文學史稿》。這是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國大陸正式出版的第一部中國現代文學史著作。按照溫儒敏等先生的說法,“該書第一次將“五四”新文化運動為開端一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917-1949這一段文學的變遷作為完整獨立的形態,進行科學的、歷史的、體系化的描述,奠定了現代文學作為一門學科的格局。從當代文學研究的角度看,該書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於,該書在下冊增列了一個約3萬字的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文藝運動”的附錄,集中介紹了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以來到該書1952年5月完稿時的文學發展概況,包括“思想領導與組織領導”、“文藝普及工作與工農兵群眾文藝活動”、“戲曲改革工作”、“理論批評與思想鬥爭”、“創作情況”、“文藝界整風運動”等。這就開創了一種先例,或者說提供了一種研究思路的雛形:新中國成立以後的文學是中國新文學在新的歷史時期的發展和延續,可以和應該沿用中國現代文學的理念和研究方法來研究中國當代文學。但由於那時中國當代文學和當代文學研究都還處於初創階段,加上不斷的政治運動和思想改造運動的衝擊,所以在新中國成立以後一直到“”爆發,中國當代文學研究中的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研究思路並沒有得到有效推行。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本身也經歷了一個曲折和複雜的發展過程。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研究思路的再度提出併產生更大的影響,是新時期以後的事情。20世紀80年代中期黃子平、陳平原、錢理群等先生的“20世紀中國文學”觀和陳思和先生的中國新文學整體觀則是上述觀點的集大成。所謂“20世紀中國文學”,其基本觀點就是認為20世紀中國文學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是由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開始的至今仍在繼續的一個文學程序,一個由古代中國文學向現代中國文學轉變、過渡並最終完成的程序,一箇中國文學走向並匯入‘世界文學’總體格局的程序,一個在東西方文化的大撞擊、大交流中從文學方面與政治、道德等諸多方面一道形成現代民族意識包括審美意識的程序,一個通過語言的藝術來折射並表現古老的中華民族及其靈魂在新舊嬗替的大時代中獲得新生並崛起的程序。根據這樣一種基本理解,中國現當代文學顯然具有內在的一致性,這種所謂的內在一致性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關於文學現代性以及現代漢語文學的討論中得到了進一步強化,有時候人們甚至就用現代文學的概念來指稱整個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一體化的研究思路或者說研究“模子”也就具有了無可爭辯的合理性。這種研究思路假定,新中國成立以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中國當代文學完全就是中國現代文學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延伸或者說在當代的發展。中國現代文學與當代文學在社會性質和美學特徵等方面具有相當的一致性。因此,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理念是可以成立的,現代文學的研究方法也應該完全適合當代文學研究。
二
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是我們為深入認識中國當代文學的特徵和規律而提出來的一個命題,同時也是一個需要不斷深入探討的問題。我們所說的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並不僅僅是指當代文學在一些區域性上或外部表現形態上具有自己的某些特點,而是說中國當代文學在一些根本性質和基本形態上具有與現代文學完全不同的特徵。我們所說的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也不否認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以後的中國當代文學是從現代文學發展而來,而且與中國古代文學傳統有著深刻的內在關聯。
在世界文明發展史上,中國是一個特別重視文學藝術的國度。不僅中國古代政府設立過采詩的官府和以詩取士的制度,對文學藝術的地位給與很高的推崇,而且普通人們生活的許多方面都深刻打上了文學藝術的烙印,甚至到了不學詩無以言的地步。但中國古代文學的發展,基本上仍處於一種自由的和自發的狀態。這並不是說中國古代作家的創作不受政治經濟和重大社會事件的影響和制約,更不是說中國古代作家缺乏社會責任感。恰恰相反,中國古代文學一直具有一種“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的現實主義文學精神和所謂“文以載道”的儒家文學思想傳統。問題在於,所有這些所謂的文統和道統,都主要取決於作家的理解和感同身受而產生不同的作用。換言之,中國古代文學的發展。儘管受到官府和民間的廣泛重視,但主要是靠作家的自由創作來給予推動的,並沒有成為國家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既沒有設立專門管理文學藝術的機構,也沒有把文學藝術的發展列入國家總體規劃,甚至也沒有形成對於文學藝術統一的指導思想。因此,中國古代文學在總體上屬於作家的文學和社會的文學,而不是國家的文學。有限的文學研究也主要是研究作家的創作和與之密切相關的文學現象。
20世紀以來。隨著現代民族國家的逐漸形成,中國現代文學的發展在與國家的關係上出現許多新的複雜情況。一方面,在近代以來各種內外社會矛盾的共同作用下,中國傳統社會從19世紀末開始整體“坍塌”並被迫開始具有現代意義的“世俗化”轉型程序。這一程序在導致中國傳統宗法社會解體的同時,也極大地促進了與現代社會大工業生產方式相適應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等方面的具有現代特徵的各項制度的逐漸形成。其中,報刊出版業的迅猛發展和新式教育的普及,在促進文學藝術大眾化的同時,也為現代文學的發展提供了新的制度性資源,使作品連載、讀者普及以及文學社團等的形成等成為可能,也使國家對於文學藝術的管理成為需要。這又進一步促成了文學創作、文學流通和文學消費向著社會化和體制化方向發展。另一方面,中國在現代民族國家形成和發展中所處的民族危機的歷史情境需要把一切社會資源納入到挽救民族危亡和建立民族國家的事業中來,國家對於文學藝術有著更為急迫的現實需求。中國現代社會所面臨的救亡圖存的現實進一步加劇了文學的體制化和國家化程序。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文學藝術事業開始被納入國家管理體制,逐漸成為國家機器中的一部分。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依照孫中山的“建國方略”提出以“三民主義”思想為核心的《訓政宣言》,並在1929年6月召開的國民黨全國宣傳會議上通過了“創造三民主義的文學”、“取締違反三民主義之一切文藝作品”的“本黨文藝政策案”。此後,國民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由國民黨宣傳機器所進行的思想動員、扶持御用文人開展三民主義特別是民族主義文學創作和理論批評、制定《宣傳品審查條例》、設立郵政檢查所。迫害左翼作家,封殺進步文藝作品等,開創了中國現代國家政權把文藝國有化體制化的先例。但是,國民黨的文藝政策連同文藝體制化的努力並沒有取得成功。國民黨政權除了缺乏正確有效的政治經濟和思想基礎外,始終沒有真正實現全國的統一。即使在國統區內部,也沒有一個真正為文藝界共同接受的文藝政策思想,更沒有一個統一的機構來負責文藝政策的落實。值得注意的是,受到相同歷史條件的影響。中國共產黨在其所管轄的解放區延安等地同樣實施了類似的文學體制化措施,而且遠比國統區更為成功。毛澤東在延安整風時期發表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作為中國共產黨的戰時文藝政策,不僅明確提出了要使革命文藝成為革命機器中的“齒輪和螺絲釘”的文藝體制化思想,而且對中國共產黨領導文藝的方法和措施等都提出了進一步要求,並且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由於那時中國共產黨的力量還相對較弱,還沒有取得全國政權,其領導組織和管理文藝的經驗和做法雖然在國統區也有所體現,基本上還只是侷限於解放區。因此,從總體上看,中國現代文學的發展,雖然有了某些體制化因素,但並沒有取得全面的實質性進展。中國現代文學實際上仍然主要是屬於作家的文學和社會的文學,還沒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文學。正是在文學的體制化及其社會性質問題上,中國當代文學表現出與現代文學的重大區別。形成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並由此帶來一系列需要研究的問題。
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在許多方面都有所表現,其中最主要的一點是,中國當代文學已經不再是歷史上的那種自發的自由的文學,而是一種高度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是作家的創造性勞動和國家的體制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1949年10月新中國的成立掀開了中國文學發展新的一頁,它對中國當代文學帶來的最大影響就是統一的當代文學的形成。這裡所說的“統一的當代文學”實際上就是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其含義包含了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統一的指導思想。這就是用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提出的“文藝為工農兵服務、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的思想作為新中國文藝的指導思想。周揚在1949年7月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文代會上所作的《新的人民的文藝》的報告中說,“毛主席的‘文藝座談會講話’規定了新中國的文藝的方向,解放區文藝工作者自覺地堅決地實踐了這個方向,並以自己的全部經驗證明了這個方向的完全正確,深信除此之外再沒有第二個方向了,如果有,那就是錯誤的方向”。這實際上講的是中國當代文學的社會主義性質和工農兵方向。其次是統一的管理機構。第一次全國文代會召開後,成立了全國統一的文學藝術管理機構中國文聯及其下屬的各文藝家協會。其中與文學直接相關的最主要的是中國作家協會。因此,中國當代文學的具體管理機構主要有各級文聯和作家協會。而幾年一次的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則是理論上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於文聯和作協一直被定位為黨和政府聯絡文學藝術家的橋樑和紐帶,在性質上都屬於所謂群團組織,並無強有力的管理職能。因此,真正具有控制和協調功能的管理機構實際上是黨委系統的宣傳部以及政府系統的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等。這些管理機構管理職能和管理方式的演變,從一個方面構成了中國當代文學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第三是統一的評價標準。這一評價標準最初還只是較為籠統的政治標準和藝術標準,以後經過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中的有關“六條標準”的進一步闡述,形成較為完整系統的批評標準。這實際上講的是中國當代文學社會主義性質及其在文學管理上的具體運用。由於中國當代文學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曲折的過程,上述幾個方面的“統一”也出現過複雜的情況,甚至像“”那樣的無政府局面,但從總體上看,“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仍然是中國當代文學最重要的特徵,也最能夠集中代表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其中最主要的內容,就是社會主義文學發展方向,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主義文學管理體制。這裡所說的社會主義文學,其實也就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學。這就從根本上規定了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使中國當代文學區別於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時代的文學。研究中國當代文學,如果離開了或者甚至迴避這樣一個基本特徵。就不可能獲得正確的瞭解和理解。正因為如此,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理念及其研究思路顯然不可能對於中國當代文學做出正確有效的解釋。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的思路不可能對當代文學的社會主義性質包括社會主義文學管理體制給予充分重視,因此也就不可能真正認識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體制對於當代文學的重要意義,甚至也包括由此所帶來的歷史侷限。
三
中國當代文學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文學這一基本特徵其實早已成為不容諱言的事實,並受到學者們的廣泛關注。早在1962年出版的華中師範學院集體編寫的國內第一部《中國當代文學史稿》就在“緒論”中明確提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文學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文學。以後華中師範大學王慶生教授在其主編的三卷本的《中國當代文學》中進一步強調了這一立場,認為“作為中國革命有機組成部分的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都是在共產主義思想體系的照耀下,在無產階級及其政黨的領導下形成和發展的。它們之間,既有緊密的聯絡,又有一定的區別。由於民主革命階段的任務所規定,現代文學在指導思想上雖然是社會主義因素起著決定作用,但其基本內容仍是人民大眾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學,屬於新民主主義範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隨著社會制度的根本變化,我國當代文學具有了鮮明的社會主義性質和內容,它是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文學,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條重要戰線”。張炯先生在其主編的《中華文學通史·當代文學編》的“緒論”中也明確指出,“中國當代文學已基本成為人民的社會主義文學,成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意識形態”。此外,近年來許多中國當代文學研究者也都紛紛注意研究中國當代文學體制問題。如北京大學洪子誠先生在他的《中國當代文學史研究講稿》中突出談到了中國當代文學體制下的文學“一體化”現象。楊匡漢、孟繁華主編的《共和國文學50年》曾列專章介紹“社會主義文藝體制的建構”,孟繁華、程光煒的《中國當代文學發展史》也列專章介紹“當代文學的內部制度”;以及王本朝《中國當代文學制度研究》、周曉風《新中國文藝政策的文化闡釋》等,均對中國當代文學體制化問題給予了重視。德國學者顧彬先生不久前在中國大陸出版的《20世紀中國文學史》在論述1949年以後的中國文學時,也特別注意到當代文學的組織形式,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建國後迅速把文學納入了國家組織體系。
遺憾的是,由於學術的和非學術的多方面的原因,對於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的認識,常常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干擾。一方面,我們可能因為過於強調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而忽視文學的理想和文學發展的普遍規律,到最終可能成為對當代文學毫無批判眼光的照單全收,對存在的問題不能正視,最終無法找到通向理想的道路。另一方面,我們也可能因為忽略中國當代文學的特殊性而簡單沿用歷史上的文學標準去加以評判,從而導致出現不能正確把握中國當代文學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文學這樣一個巨大的歷史存在的尷尬境地。在我看來,迄今為止的中國當代文學研究儘管對新中國成立以來出現的許多優秀作家作品給予了積極評價,對“”這樣的歷史悲劇也不乏深刻的批判,但對於中國當代文學的社會主義性質及其對當代文學的影響並沒有做出深刻而有效的解釋,也沒有對中國當代文學的體制化現象及其對於當代文學發展的積極意義和歷史侷限做出令人信服的說明。
國家是社會發展到高度發達階段出現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也是迄今為止最重要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國家把全社會的力量集於一身,為社會發展提供公共資源和秩序保障,同時形成對於社會生活的控制,以便促使社會更好地發展。現代國家的出現反映了人類對自身的認識已經達到高度成熟的階段。正是因為如此,民族國家的興起,已成為19世紀以來世界各個地區出現的一種普遍現象。20世紀初期社會主義國家在前蘇聯的出現,既反映了社會主義運動發展已經達到建立國家政權的程度,也可以看作是各國人民對自己國家發展道路出現新的歷史選擇。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和社會主義道路的選擇,絕不應當看作是一種偶然的結果。同樣,新中國成立以後社會主義國家文學的形成,也應當看做是中國文學發展到20世紀50年代後的必然產物。但社會主義國家文學實在是一個龐大的文學話題,需要進行多方面的研究。這裡面既包含了對一般國家文學的認識,更是對於社會主義國家文學尤其是像中國這樣一個特殊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的認識。就國家與文學的一般關係而言,世界各國似乎並未就此形成統一的認識,文學和政治學研究至今對此顯得束手無策。前蘇聯在處理國家與文學的關係上提供過一種有影響的模式,那就是列寧的那篇著名的《黨的組織和黨的文學》所表述的那樣,使文學成為革命事業機器中的“齒輪和螺絲釘”。它顯示了國家對於文學藝術的一個基本態度,那就是高度重視文學藝術在國家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並且希望按照國家的需要去發展文學藝術,以便更好地用文學藝術去促進國家的發展。這樣一種基本態度似乎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國家和許多經濟社會不發達國家在處理國家與文學關係上的基本準則。斯大林時代的蘇聯在處理國家與文學的關係上曾經有過極端的做法。包括粗暴取消文學刊物、處理作家等,但這不應該看作是社會主義國家處理國家與文學之間關係的常態。這裡涉及到西方國家對社會主義國家的一種缺乏瞭解的批評,那就是把社會主義國家體制看作是一種不民主的集權體制。所以,社會主義國家體制內的文學常常被認為是不自由的文學。而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常常宣稱他們的國家對文學不加干涉,他們的文學是自由的文學。其實任何國家均需要對社會實施有效控制,只是選擇的方式和側重點不同而已。美國學者倫納德·D·杜博夫在其所著《藝術法概要》一書中曾談到,“藝術家創作的理想環境是能夠自由發揮而不受任何外來約束。但是與其他傳播媒體一樣,藝術也會表現一些在政治上和社會上有爭議的思想。這樣,政府一方面要在法律上對有政治顛覆思想和淫穢內容的作品予以限制,另一方面又要保障言論自由,二者之間就出現了根本性的矛盾。”杜博夫進一步談到了美國,“在大洋彼岸的美國也未能倖免於藝術對他的公開的社會諷刺。開國先輩們所追求的自由的目標似乎就是要將這個國家建成適於表現自由的沃土。然而並非所有政治批評都可以容忍歷史上就發生過多起針對具有反抗意識的作品的鎮壓活動。”並且引起了相關法律訴訟。杜博夫為此引證了美國最高法院關於確定在什麼情況下政府可以對錶現行為予以限制的“四項標準”:
1必須在憲法賦予政府的許可權之內;2有利於進一步維護政府的重要或重大利益;3政府利益與壓制言論自由無關;4在具體情況下對所謂第一條修正案賦予的自由予以限制,其重要程度沒有超過維護政府利益的必要程度。
可見,美國雖然沒有文化部,文學藝術的體制化程度似乎不如前蘇聯,但美國政府仍然通過國家意識形態宣傳、新聞出版和海關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等對文學藝術實施必要的控制,同時也根據國家利益需要對文學藝術發展給予扶持。因此,不應該簡單否定國家對於文學藝術的管理乃至文學的體制化現象。重要的是需要對這一歷史現象進行實事求是的研究,以便找到其中的規律,包括其中的積極因素和消極因素,以便更好地促進文學藝術的健康發展。
中國當代文學的管理體制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既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敗的教訓。中國當代社會在處理國家與文學的關係上,最基本的做法,是把社會的文學改造成了國家的文學,文學成為一種國家規劃的巨集偉事業而納入國家的管理體制,作家則成為國家公職人員而受到優待。這一方面可能使文學有條件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為國家利益服務的功能。中國當代文學史上不少重要作品如《紅旗譜》、《創業史》、《青春之歌》、《紅巖》等,都是這一文學體制的產物。大量材料表明,像長篇小說《紅巖》這樣的作品的產生,本身就是社會公共資源直接投入文學創作過程的結果,是當代文學中社會主義國家體制“組織生產”的成功範例。但另一方面,文學自身的豐富性和複雜性又決定了它不可能被國家文學體制所完全包括。文學體制化必然導致體制外文學的產生。這一問題直到20世紀90年代提出“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以後才得到有效解決。在中國當代文學的國家體制內部,也有過作家把他們所理解的國家利益內化為創作上的自覺追求和黨的文藝領導者以春風化雨的方式幫助文藝工作者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文藝建設的成功例子,同時,也有過所謂“領匯出思想、群眾出生活、作家出技巧”的庸俗化管理方式和對文學事業的粗暴干涉。新時期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展開,當代文學的國家體制又出現許多重要的變化。用德國學者顧彬先生的話說,“如今,市場的力量使審查基本上形同虛設,但是國家在科學和嚴肅文學領域一直擁有決定權”。顧彬的說法並不完全準確,但傳統的以軍事動員為特徵的國家文學體制與新時期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國家文學體制的交織的確使這一問題變得更為複雜。所有這一切不過表明,儘管當代文學仍然屬於現代漢語文學,但中國當代文學作為高度體制化的社會主義國家文學早已不同於一般所說的現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一體化理念及其研究思路實際上在相當程度上遮蔽了中國當代文學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文學這一最重要的本質特徵。認真研究中國當代文學中國家與文學關係的規律及其複雜形式,是我們需要認真面對和深入探討的重大課題。這也必將極大地深化我們對於現代國家與文學關係的認識以及深化我們對於中國現當代文學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