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經營特點

  企業法主體是企業法的核心,企業法主體概念就是表述企業作為企業法的主體的概念,是企業立法的關鍵詞。小編整理了一些,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在商品經濟範疇,作為組織單元的多種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組織規律,有機構成的經濟實體,一般以營利為目的,以實現投資人、客戶、員工、社會大眾的利益最大化為使命,通過提供產品或服務換取收入。

  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成長壯大。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各種企業並存共同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企業存在三類基本組織形式: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公司制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組織形式。

  在中國計劃經濟時期,“企業”是與“事業單位”平行使用的常用詞語。《辭海》1979年版中,“企業”的解釋為:“從事生產、流通或服務活動的獨立核算經濟單位”;“事業單位”的解釋為:“受國家機關領導,不實行經濟核算的單位”。

  企業的經營範圍

  一、服務類

  企業營銷策劃、企業形象策劃、企業投資貿易資訊諮詢、企業管理諮詢、人力資源資訊諮詢、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人才資訊諮詢服務、職業發展諮詢、人才中介、市場調研、商務諮詢、財務諮詢、勞務服務、會務服務、文化教育資訊諮詢、健康保健諮詢、展覽展示服務、建築裝飾工程、環保工程、通訊工程、房地產開發、室內裝潢設計、水電安裝、電器的安裝維修服務、貨運代理、貨運代理服務、物流倉儲、鮮花禮儀服務、婚慶服務、美術設計、盲人按摩、資料翻譯、工藝禮品設計、服裝設計、快遞服務、清潔服務、清潔乾洗、攝影服務、彩擴、綠化養護、汽車裝潢。廣告設計、製作、釋出、代理。

  二、科技類

  計算機領域、計算機技術諮詢服務、網路科技、網路技術、通訊工程、網路工程、電子計算機與電子技術資訊、生物與醫藥、化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航天海洋與現代運輸裝備、能源與環保、民用核能技術、傳統產業中的高科技運用。

  三、商貿類

  日用百貨、針紡織品、服裝鞋帽、服裝服飾、裝飾品、工藝禮品玉器、玩具、花木、保健用品、文體用品、電腦軟硬體及配件、包裝材料、辦公用品、文化辦公用品、紙製品、紙張、化妝品、傢俱、木材、裝潢材料、建築材料、化工原料及產品、印刷機械、衛生潔具、陶瓷製品、皮革製品、橡塑製品、汽摩配件、壓縮機及配件、製冷裝置、軸承、管道配件、閥門、金屬材料、電線電纜、電動工具、機電裝置、儀器儀表、健身器材、照相器材、電訊器材、通訊器材、音響器材、音響裝置、電子產品、五金交電、醫療器械、珠寶首飾、汽車等。

  四、食品類

  糧油製品、速凍小包裝食品、奶製品、土特產、南北貨、糖果糕點、飲料、日用香料、調味劑、保健食品、罐頭食品、米麵製品、植物油、茶葉、水產品、農副產品、食品新增劑。

  五、國際貿易

  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企業的經營風險現狀

  現狀

  我區國有企業由於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起步較晚、推進較慢,管理水平還不能適應企業快速發展的需要,風險管理工作發展也不夠平衡,部分企業還沒有建立風險管理體系,防範和化解風險能力不強。

  此外,有的企業由於缺乏風險意識,對重大決策、重要生產經營活動的法律論證和稽核把關不嚴,因而面臨較為嚴峻的風險防控形勢。

  現象

  業內人士認為,在我區國有企業中,有的存在決策程式不夠科學、規範,先決策後論證、專案論證與實際投資效果偏差較大等現象,企業投資風險隱患較大。尤其在併購或合資專案中,存在的問題更多。如有的企業對合作方情況調查瞭解不深入,合同或協議存在缺陷和漏洞,埋下風險隱患;有的企業股權設定不合理,不利於重大決策風險的控制,甚至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有的企業自有資金不足,整體負債較高,負債結構不夠合理,財務負擔沉重,資金鍊一旦斷裂,將難以為繼;有的企業集團風險管控能力不強,對子公司的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管理、風險控制和化解的能力較弱。

  對策

  投資風險;發展方式相對落後產生的風險;融資與債務風險;市場風險;生產運營風險;境外投資與併購風險;法律風險;人力資源和勞務糾紛風險。

  肖文蓀同時提出了應對以上十個風險問題的辦法,即增強企業自身調控能力和水平;防止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提高投資和專案管理能力;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防範財務風險及危機事故發生;進一步提高抗市場風險能力;有效防範生產運營事故發生;進一步增強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有效防範風險事故的發生;促進企業與員工和諧發展。

  同時各監管企業針對年度風險報告中的風險隱患,要抓落實促整改;結合企業實際,紮實推進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開展風險評估,制定風險管理策略和解決方案;優化管理制度,建立適應全面風險管理要求的內部控制機制;強化考核監督,建立風險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對違反有關規定和程式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責任人追究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