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有什麼特徵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希望你們喜歡。

  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企業經營範圍,即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業務領域。對此,我們過去控制得比較嚴,企業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什麼範圍就只能經營什麼業務,經營專案既比較單一,改變經營範圍也十分困難,在較大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的發展活力。

  隨著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入,基於對企業是一個經營組織,他有能力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經營範圍進行必要限制的認識,國家對於企業經營範圍的管理有所改變,不僅在經營專案的控制上大為放鬆,可以同時核准企業經營內容相近的多個業務領域,而且改變經營範圍也不再困難,只要企業經營需要,經過申請和登記部門核准登記即可予以更改。

  對於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本著鼓勵合夥投資,方便企業設立的原則,合夥企業法對於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沒作特別限定,主要由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予以申報,由登記機關稽核確定。

  儘管如此,如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某項業務經營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從事這種業務時,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權部門的批准檔案。例如,一些地方的小煤窯亂採濫挖,回採率極低,嚴重破壞和浪費了國家資源,經常出現傷亡事故,為此,國家規定,從事煤炭採掘生產應由煤炭管理機關頒發採礦許可證,因而從事這類業務的企業在登記經營範圍時,就應當提供煤炭部門核發的相關檔案或證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這種證件核定企業採煤經營範圍,無證件的不予核准。

  合夥企業的經營特徵

  ***1***生命有限。合夥企業比較容易設立和解散。合夥人簽訂了合夥協議,就宣告合夥企業的成立。新合夥人的加入,舊合夥人的退夥、死亡、自願清算、破產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夥企業的解散以及新合夥企業的成立。

  ***2***責任無限。合夥組織作為一個整體對債權人承擔無限責任。按照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責任,合夥企業可分為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普通合夥的合夥人均為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夥企業破產時,當甲、乙已無個人資產抵償企業所欠債務時,雖然丙已依約還清應分攤的債務,但仍有義務用其個人財產為甲、乙兩人付清所欠的應分攤的合夥債務,當然此時丙對甲、乙擁有財產追索權。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由一個或幾個普通合夥人和一個或幾個責任有限的合夥人組成,即合夥人中至少有一個人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負無限責任,而其他合夥人只能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債務承擔償債責任,因而這類合夥人一般不直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

  ***3***相互代理。合夥企業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換言之,每個合夥人代表合夥企業所發生的經濟行為對所有合夥人均有約束力。因此,合夥人之間較易發生糾紛。

  ***4***財產共有。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不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任何一位合夥人不得將合夥財產移為他用。只提供勞務,不提供資本的合夥人僅有權分享一部分利潤,而無權分享合夥財產。

  ***5***利益共享。合夥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取得、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如有虧損則亦由合夥人共同承擔。損益分配的比例,應在合夥協議中明確規定;未經規定的可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攤,或平均分攤。以勞務抵作資本的合夥人,除另有規定者外,一般不分攤損失。

  合夥企業的成立程式

  為了避免經濟糾紛,在合夥企業成立時,合夥人應首先訂立合夥協議***又叫合夥契約,或叫合夥章程***其性質與公司章程相同,對所有合夥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合夥企業的名稱***或字號***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夥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夥企業的經營以及設定的存續期限;

  4、合夥企業的設立日期;

  5、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6、合夥人的投資形式及其計價方法;

  7、合夥的退夥和入夥的規定;

  8、損益分配的原則和比率;

  9、付給合夥人貸款的利息;

  10、付給合夥人的工資;

  11、每個合夥人可以抽回的資本;

  12、合夥人死亡的處理以及繼承人權益的確定;

  13、合夥企業結賬日和利潤分配日;

  14、合夥企業終止以及合夥財產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事項。

  合夥企業的經營理念

  1、戰略願景

  戰略願景也被稱為企業發展前景或者企業發展目標。它是支撐企業長期發展的遠景目標,也是組織希望創造的未來景象。

  2、組織使命

  組織使命即"企業存在的目的"或者叫做"企業經營的目的"。如果說企業的戰略願景是企業爭做第一,那麼企業的組織使命就是企業如何爭第一,或者說靠什麼爭第一。

  3、核心價值觀

  企業的核心價值觀,也被稱為企業的經營哲學。它是處理企業內部人與人之間關係以及企業與企業外部各種不同主體關係的最高依據和法則,是企業組織"做人"的總原則。

  4、戰略願景、組織使命、核心價值觀之間的區別和聯絡

  企業戰略願景、組織使命、核心價值觀之間有區別也有聯絡。正因為它們三者之間具有的這種關係,實踐中,有些企業把前者作為後者的廣義部分來看待。這樣,它們相互之間就形成了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