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如何融資
目前,資金緊張、融資難是小微企業發展中的最大難題。大多數小微企業從正常渠道根本得不到銀行貸款,而從民間融資成本太高***最高的年利率達100%***。那麼?
一、強化政府引導,實現政銀企良性互動
小微企業與銀行雙方缺乏“信用”和“資訊”交集,融資難和貴成為必然。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需要政府通過有形之手,架起連線兩者“信用”與“資訊”鴻溝的橋樑。
政府引導的具體舉措
1、要促進政策資源和財政資源整合。歸併分散到各個部門、各條戰線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資金和政策;改變傳統條塊分割的慣例,形成政策和資金合力,構建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有機系統。
2、改進財政資金的支出和運作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改變直接投資到專案、補貼到企業的做法,通過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槓桿作用,發揮包括銀行、擔保在內的金融機構的作用,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為企業發展、結構調整、併購重組和產業升級服務。在資金運用上,政府在決定總體投向、嚴格監管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的辦法聘任專業人才和設立專門機構進行管理,提升資金運用效益。
3、綜合運用市場、法律和行政手段,維護良好的金融和信用環境。信用方面,政府之手必須高高舉起,綱舉目張,只有政府之手有效作為,才能帶動整個社會信用水平的提高。近年來,湖北深入開展以農村、企業、社群和區域為重點的四大信用工程建設,持續打造“信用湖北”品牌。這較好地維護了信用環境,客觀上解決了金融機構的隱憂。
4、促進銀行發揮積極作用。現在的金融體系是銀行主導的體系,要鼓勵商業銀行組建服務小微企業的專門體系,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批量化、規模化、標準化水平,將國務院“兩個不低於”要求落實到位。商業銀行要推行“審批+培植”計劃,每年培植一批新的信貸主體,創造、擴大有效需求。2014年湖北新增 A級以上信用企業5542戶,新增合格信貸主體2959戶。
5、加強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監管部門要改變對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考核政策引導,變柔性引導為剛性約束,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針對目前時有發生的停貸、抽貸、不續貸的現象,政府、監管機構、銀行等要聯手行動,鼓勵銀行與小微企業之間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政府也可採用與銀行共同成立續貸資金池、共同分擔貸款風險的辦法促進商業銀行的積極性。
6、引導企業發揮好主體作用。要善於利用中介機構,制定發展戰略,規範內部管理,合理確定債務結構和負債水平,避免短貸長投,造成資金鍊過於緊張的現象。特別要重視管理能力與業務擴張同步發展,避免因管理不善導致企業危機。
二、大力推動直接融資,優化融資結構
要大力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提供更多成本低廉、便捷、還款期限長的直接融資,為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1、積極利用資本市場融資。支援地方政府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要大力鼓勵企業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融資,推動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向更高層次的交易市場轉板。加大政府對在不同交易市場掛牌企業的獎勵力度,調動企業直接融資的積極性。 2014年底,武漢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企業356家,登記託管企業556家,展示各類企業1835家,實現融資總金額111.97億元,有效地改進了中小微企業的融資結構。
2、推動風險投資發展。大力發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及各類私募股權投資和公募基金,為不同成長階段的小微企業提供全生命週期的股權融資服務。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產業投資基金髮行企業債券,增強服務小微企業能力。為推動各類基金的發展,建議在國家層面和省級層面,建立政府出資或參股的創業投資引導母基金,母基金通過吸引社會資本,設立若干只產業基金,政府確定投資方向。
3、擴大債券融資規模。加強對小微企業債務融資輔導,鼓勵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大力推廣區域集優債、中小企業集合債等滿足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債務融資工具。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債務融資增信機制,降低小微企業債務成本和債務融資風險,穩步擴大小微企業債務融資規模。
三、完善金融組織體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給
要鼓勵發展更多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態,填補空白,增加競爭,改進服務,切實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和便利性,降低融資低成本。
1、加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建設。要大力發展以小微企業為主要服務物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優化金融資源區域佈局,通過政策激勵和考核約束,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對接小微企業。高度關注民間借貸風險問題,疏堵結合,給民間借貸合法身份,使其陽光化、規範化發展,納入有效監管範圍。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擴大農信社在基層的金融支援力度。大力支援在小微企業集中的地區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積極探索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豐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種類。
2、重構融資性擔保體系。要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必須重構融資擔保體系,把融資性擔保公司作為政府扶持小微企業、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增信機構,緩解小微企業質押品不足的難題。各級政府可結合自身情況,組建省級擔保集團,控股或參股各縣***市、區***政府性擔保公司,提升融資擔保的能力。目前,湖北省絕大多數縣***市、區***都擁有一家政府參股控股、註冊資本金一億元以上的擔保公司。同時,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的省級再擔保公司,推動銀行與擔保機構擴大合作範圍,不斷提高擔保放大倍數。督促和引導政府性擔保公司迴歸公益。大力推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引入保險機構為小微企業貸款保駕護航。
3、推動中介組織服務小微企業。探索發展專門服務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小型證券機構,積極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評級機構,大力發展財務、法律、管理諮詢、營銷策劃等企業服務類中介組織。鼓勵各類中介組織結合小微企業特點,開發保姆式的服務專案,提供價廉物美的諮詢服務。政府部門可向中介機構購買服務,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策劃、財稅代理、法律體檢等方面的專業服務,節省小微企業經營成本。
總之,小微企業是經濟的基礎和活力所在,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是包括政府在內的全社會共同的責任,也是國民經濟固本培元之舉。要從思想認識到行動上高度重視,多措並舉,形成體系化、制度化的安排,那麼,小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一定能夠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