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學生創業最新扶持政策
遼寧做創業的大學生不用擔心了,現在遼寧有多項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想要在遼寧做創業的大學生要多多關注相關創業政策了,小編為你帶來了“遼寧大學生創業政策”的相關知識,一起來學習吧!
遼寧省最新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一、工商優惠政策
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物價局在《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有關人員實行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復轉軍人,以及畢業3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省政府及省財政、物價部門批准設立的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專案包括:1.衛生部門收取的中醫西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2.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印章防偽網路登記費;3.旅遊部門收取的導遊人員資格報名考試費;4.建設部門收取的城市佔道費;5.國土資源部門收取的城市私房佔地費、城市臨時佔地費;6.省政府及省財政、物價部門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專案。
二、稅費優惠政策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於做好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企業,將其營業稅按月納稅的起徵點由月營業額2000元提高至5000元。《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穩定就業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規定,對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初期,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對該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4800定額依次扣減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於做好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要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範圍,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軍隊退役人員、軍人家屬、殘疾人、低保人員、外出務工返鄉創業人員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範圍。對符合條件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每人最高額度為5萬元。對大學生和科技人員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自主創業的,每人最高為1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
遼寧省內大學生自主創業可享受的各級政策
1.國家關於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主要政策有哪些?
***1*** 2015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中提出原則意見,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創業:
①營造寬鬆便捷的准入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堅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 年內出臺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和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方案,實現“一照一碼”。繼續優化登記方式,放鬆經營範圍登記管制,支援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 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叢集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依託企業信 用資訊公示系統,實現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請導航、享受扶持資訊公示。建立小微企業目錄,對小微企業發展狀況開展抽樣統計。推動修訂與商事制度改革不銜 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檔案。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約經濟發展、束縛企業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面清理中 央設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大幅減少投資專案前置審批。對保留的審批事項,規範審批行為,明確標準,縮短流程,限時辦結,推廣“一個視窗”受理、網 上並聯審批等方式。
②培育創業創新公共平臺。抓住新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機遇,適應創業創新主體大眾化趨勢,大力發展技術轉移轉化、科技金融、認證認可、檢驗檢測 等科技服務業,總結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發展市場化、專業化、整合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實現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 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綜合服務平臺和發展空間。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 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給予適當補貼,或通過盤活商業用房、閒置 廠房等資源提供成本較低的場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經批准的各類園區,建設創業基地,為創業者提供服務,打造一批創業 示範基地。鼓勵企業由傳統的管控型組織轉型為新型創業平臺,讓員工成為平臺上的創業者,形成市場主導、風投參與、企業孵化的創業生態系統。
③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運用財稅政策,支援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創業活動,壯大創業投資 規模。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帶動社會資本共同加大對中小企業創業 創新的投入,促進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支援新興產業領域早中期、初創期企業發展。鼓勵地方設立創業投資引導等基金。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加快創 業板等資本市場改革,強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融資、交易等功能,規範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推動多渠道股權融 資,積極探索和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新型金融機構和融資服務機構,促進大眾創業。
④支援創業擔保貸款發展。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提高其金 融服務可獲得性,明確支援物件、標準和條件,貸款最高額度由針對不同群體的5萬元、8萬元、10萬元不等統一調整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 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簡化程式,細化措 施,健全貸款發放考核辦法和財政貼息資金規範管理約束機制,提高代償效率,完善擔保基金呆壞賬核銷辦法。
⑤加大減稅降費力度。高校 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抓緊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將職工教育經 費稅前扣除試點政策、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 基金、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
***2*** 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2號*** 中規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工商登記、場地支援、稅費減免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拓寬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出資方式,簡化工商註冊登記手續。鼓勵各地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企業創業基地,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經營場所支援。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按規定落實好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和創新符合高校畢業生創業實際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本著風險可控和方便高校畢業生享受政策的原則,降低貸款門檻,優化貸款審批流程,提升貸款審批效率。要通過進一步完善抵押、質押、聯保、保證和信用貸款等多種方式,多途徑為高校畢業生解決反擔保難問題,切實落實銀行貸款和財政貼息。在電子商務網路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積極作用,推動改善創業環境。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天使投資人等以多種方式向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援,設立重點面向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對支援創業早期企業的投資,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創業投資企業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