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大創新創業人才引進支援力度政策
四川省在集聚高階人才、激勵創新創業、加速成果轉化、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政策亮點摘要:高層次人才最高給予個人200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助
梳理“十六條政策”不難發現,“十六條政策”把激勵科技人員積極性放在了優先位置。“十六條政策”中的第一條即為“加大創新創業人才引進支援力度”。
該條政策提到,對從國***境***外、省外來川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符合《四川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援辦法 ***試行***》規定條件的,優先納入省 “千人計劃”,最高給予個人200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助和團隊500萬元的專案資助,並在崗位激勵、專案和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持續支援。同時,探索外籍人才擔任新型科研機構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相關駐外機構負責人制度。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可破格參加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和評審。
同時,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科研成果、創新創業業績顯著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可直接授予其名譽教授、特聘教授等榮譽稱號或聘為特聘研究員,不納入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管理,享受相應崗位待遇。
此外,該條政策指出,允許引進的外籍創新創業人才,依託在川企事業單位領銜實施省科技計劃專案、申報省科學技術獎、創辦科技型企業、開展創新活動,享受省內科研活動同等政策支援。國內外來川創新創業人才,對我省科學技術進步、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經評定給予 “四川省科技進步獎、科技傑出貢獻獎”“四川傑出人才獎”“天府友誼獎”等表彰和獎勵。 對引進的國家 “千人計劃” “萬人計劃”等高層次人才來川創新創業,且為省內企業發展和地方財稅增收作出突出貢獻的,由相應本級財政予以獎勵。
政策還明確,省內科技人員與引進高層次人才條件、層次相當的,在崗位激勵、專案和平臺建設等方面參照執行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援政策。
“這一條政策主要針對來川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從安家補助、專案資助、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等提出支援政策。同時,提出了省內優秀人才比照執行支援政策。”劉東解讀說。
四川鼓勵科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政策
政策亮點摘要:支援科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 期限最多為6年
該條政策指出,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不含內設機構***科技人員***含擔任非正職領導的科技人員***依法經所在單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並按規定獲得報酬或獎勵。
政策支援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離崗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離崗期限以3年為一期,最多不超過兩期,每期須與所在單位簽訂離崗創新創業協議。科技人員離崗期內保留原單位人事關係,崗位等級聘用時間和工作年限連續計算,薪級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等級晉升與原單位其他人員享有同等機會。
政策明確,離崗創業科技人員年度和聘期考核,以創新創業情況為主。科技人員離崗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期間,根據本人自願,可選擇在原單位繼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或將參保關係轉移至新單位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不重複參保。對選擇在原單位參保的,單位繳納部分由原單位繼續為其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承擔。原單位及新單位均應依法為其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職業傷害經認定為工傷的,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政策指出,財政部門不核減離崗創業科技人員正常經費,可由原單位自主統籌安排使用。科技人員在離崗期間或離崗期滿後要求回原單位工作的,由原單位按不低於原聘用崗位等級聘用,超崗聘用的逐步消化。期滿後不回原單位工作的,應按有關規定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自主設立流動崗位,自主聘請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科技人才和其他符合條件人員兼職,所聘人員的兼職經歷和在企業受聘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歷,可作為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條件。
劉東表示,這一條主要是在解決離崗創新創業科技人員的後顧之憂,將科技人員離崗創業時間分為兩個期限,總的可以延長到6年,明確財政部門不核減離崗人員經費,單位可繼續為科技人員繳納保險等,同時允許單位根據需要自主設立流動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