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公司登出流程最新規定

  個人公司要做登出了,但是其中的登出流程要怎麼走?辦理公司的登出需要哪些材料?來看看小編為你帶來的個人公司登出流程知識吧!

  公司登出登記需要以下材料

  ***一***總公司登出登記需要的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檔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以上材料內容應當包括:公司登出決定、登出原因。法院的裁定解散、破產的,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應當分別提交法院的裁定檔案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決定。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檔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刊登登出公告的報紙報樣;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國有獨資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登出登記證明。

  8、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分公司登出登記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出具的登出決定,註明登出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檔案;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

  公司登出程式

  1、公司登出程式:成立清算組; ***待定,看情況***

  清算的步驟: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

  2、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一、成立清算組。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 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餘財產。

  六、終結清算工作。

  1、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後,應制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後,申請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2、工商局領取登出登記有關檔案並;辦理登出公告***三次***;

  3、辦理稅務登出登記;

  4、辦理工商登出登記,先股權轉讓!.股權轉讓程式:股權是股東所有,所以轉讓款當然是直接打到股東帳戶,和你賣東西付錢肯定是付給你一樣的道理.對外投資形成股權,如為公司以法人股東形式投資形成,應於公司登出前辦理股權變更〈轉讓〉。

  5、可有兩種:對外轉讓,如此可能價格不理想; 對內轉讓,即將股權轉讓〈變更〉至現公司自然人股東名下,將合資公司中原法人股東變更為自然人股東,如此僅為身份性質改變,股權不變,不至於急於轉讓而價格吃虧,除非原公司存心放棄,或股東間難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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