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公司登出流程內容
個體工商戶怎麼做登出?登出的流程怎麼走?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個體工商戶登出流程與注意事項吧,一起來學習吧!
個體工商戶登出登記詳細指南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當個體工商戶出現一下情況是可以依法想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二***個體工商戶登記依法被撤銷或者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被吊銷的。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個體工商戶無法經營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登出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其他情形。
申請登出登記時,需要依法提交以下材料方可辦理:
***一***申請人簽署的。
***二***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四***委託代理人申請登出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當材料準備齊全後則可以像元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登出登記了,相關部門受理申請後會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辦理登出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辦理登出登記的程式大概如下:
***一***申請人持申報材料到各縣工商局及其工商所辦理,州工商局不具體辦理。
***二***提交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出。
***三***登記機關發給原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登出核准通知書,或者發給原申請人的繼承人或者監護人個體工商戶登出核准通知書。
申請人申請登出登記並提交材料後,受理部門會對材料進行一一稽核,其中審查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申請人提交的檔案、證件是否有效、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請人是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申請人委託代理人的,應提交申請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三***申請人提交的檔案、證明應當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複製件應當由登記機關核對。
***四***家庭經營的家庭成員應當簽字確認。
申請登出個體工商戶的注意事項
***一***弄清楚管轄部門,防止申請錯誤,拖延時間。
***二***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經營者簽署,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三***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發生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情形的,辦理登出登記時,應提交原經營者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證明,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與作為申請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關係的證明檔案,及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四***收繳《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副本,個體工商戶印章留取印模後當面銷燬。
***五***申請材料審查後,應根據登記程式的要求,分別向申請人出具相應的法律文書。
***六***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所有這些登出條件、材料規範、辦理流程主要依據以下相關法律法規:
***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
***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四川省個體工商戶條例》
***四***《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式規定》
公司準備登出流程
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購、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內部分立解散,或者由於一些業務經營方式不規範被依法責令關閉,這時公司可以申請登出,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登出。
公司登出程式
1、公司登出程式:成立清算組; ***待定,看情況***
清算的步驟: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
2、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一、成立清算組。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 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餘財產。
六、終結清算工作。
1、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後,應制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後,申請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2、工商局領取登出登記有關檔案並;辦理登出公告***三次***;
3、辦理稅務登出登記;
4、辦理工商登出登記,先股權轉讓!.股權轉讓程式:股權是股東所有,所以轉讓款當然是直接打到股東帳戶,和你賣東西付錢肯定是付給你一樣的道理.對外投資形成股權,如為公司以法人股東形式投資形成,應於公司登出前辦理股權變更〈轉讓〉。
5、可有兩種:對外轉讓,如此可能價格不理想; 對內轉讓,即將股權轉讓〈變更〉至現公司自然人股東名下,將合資公司中原法人股東變更為自然人股東,如此僅為身份性質改變,股權不變,不至於急於轉讓而價格吃虧,除非原公司存心放棄,或股東間難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