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登出流程及費用

  有限公司如何做登出啊?還有登出的費用又是怎麼樣的?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答:有限公司登出的費用問題最好是諮詢當地的工商部門哦

  公司登出的程式

  公司登出的必要性:如果企業不正常登出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登出。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註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

  公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登出: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登出公司流程: 先到國地稅所辦理國地稅的登出手續,然後拿著國地稅的登出單去工商辦理營業執照的登出手續! 登出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賬問題!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公司清算組織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公司登出的程式,具體步驟如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然後吊銷營業執照。

  小股東不同意公司進入清算程式怎麼辦

  1、***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2、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清算組承擔清償責任

  清算組的概念

  在債務人被宣告破產之後,根據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組成的負責對破產財產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分和要配的清算機構。各國對清算組或類似於清算組的成立有不同的規定,如《紐西蘭破產法》規定,破產財產的管理人是按照國家服務條例規定任命的公職財產受託人。債權人僅可以委派專家等協助他進行管理。《智利動產法》規定,破產財產由公職的破產財產管理人組成的“破產總局”來清算。《英國破產法》則規定由債權人選擇、委託破產財產的管理人。中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由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組來接管破產企業,其組成人員由人民法院從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政府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專業人員一般指註冊會計師、律師、經濟師、審計人員等。清算組成立後還可視具體情況聘用工作人員。清算組受人民法院的領導,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清算組的活動進行干涉。

  清算組的義務

  公司尚未清理公司的財產,也沒有編制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說明清算組還沒有弄公司的財產及債權債務的狀況,這時制定清算方案可能會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因此,清算組必須在清理了公司的財產、編制了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製作公司的清算方案。製作公司的清算方案,是清算組的一項義務。所謂清算方案,是指清算組據以處理公司清算事務、了結公司債權、債務的法定檔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資產和負債情況、財產清單、財產作價依據,債權、債務清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以及剩餘財產分配辦法等。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報股東會確認,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報股東大會確認,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的,應當報人民法院確認。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清算方案有瑕疵,不予以確認的,清算組應當修改清算方案,直到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認可。清算方案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組應當執行。清算方案沒有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的確認,不具有法律效力,清算組不能執行,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清算組的清償責任

  公司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大於公所欠債務,並且能償還公司全部債務的時候,應當依照《公司法》規定的順序進行清償。

  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託註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再次,繳納所欠稅款;然後,償還其他公司債務;最後,將公司剩餘財產分配給股東。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因此,《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個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個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是債權人利益的總擔保,如果公司清算時不先清償債務而先向股東分配公司的財產,股東會在清算時爭先恐後地瓜分公司的財產,而後逃之夭夭,這將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公司財產進行分配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不得有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公司法》對公司財產的清償順序作了明確的規定,清算組不得在公司的債權人的利益沒有得到保障時,將公司的財產分配給股東。

  公司解散並不意味著公司法人資格立即消滅。公司在清算期間,法人的地位仍然存在,但行為能力受到限制,只能從事與清算有關的業務,不能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