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創業相關補貼政策
青島市為鼓勵大眾創業,出臺了什麼創業補貼政策?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青島市創業補貼政策。
青島市創業補貼政策:物件
創業補貼分為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
一次性創業補貼: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開設“網店”和“一址多照”等創業實體的3類人員可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1***畢業5年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駐青高校畢業年度畢業生、休學創業大學生和本市戶籍畢業年度大學生。***2***本市戶籍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含靈活就業的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自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當月,經辦部門按照正規就業對其重新進行就業登記;正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自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當月停發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3***本市戶籍返鄉農民工。指離開戶籍所在街道***鎮***從事第二、三產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返回戶籍所在區***市***進行失業登記的農村勞動者。
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2015-2018年,法定勞動年齡內,在青島行政區域內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在創辦企業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離崗創業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原單位參保的除外***的各類人員***含外地戶籍人員***,均可申領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
青島市創業補貼政策:補貼標準
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由5000元提高到1萬元。從《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大眾創業工程打造創業之都的意見》印發之日***2015年6月23日***起開始執行,對2015年6月23日之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創業者,按照此前規定享受補貼。
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標準由1萬元提高到1.2萬元。其中,對吸納就業1人以上***不含創業者本人***的創業者,補貼標準提高到2萬元。從2014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對2013年10月1日以後、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小微企業,按照此前規定享受補貼。
符合條件的可分別申領,如創辦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最高可享受3萬元補貼。
青島市創業補貼政策:申領條件
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需符合以下條件:***1***工商營業執照***或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資質證明***和稅務登記證的註冊時間在《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大眾創業工程打造創業之都的意見》印發之日以後,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2***有固定營業場所並辦理就業手續,在申領補貼時正常經營。註冊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需在創業實體按照我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註冊個體工商戶的需按照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繳納有關規定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營業執照、資質證明和稅務登記證註冊時間須在失業登記、畢業證註明時間之後或在畢業學年時間範圍內。***3***申領補貼人員須為個體經營者、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通過變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創業的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且變更後經營時間符合以上規定的,方可申領補貼。
申領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需符合以下條件:***1***工商營業執照***或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資質證明***和稅務登記證的註冊登記時間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有效期限1年以上。***2***小微企業的創辦者應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且申領補貼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正常生產經營是指企業按月向招用人員***含創業者本人***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按照我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有正常營業收入和一定盈利能力。 ***3***申領補貼人員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且首次創辦小微企業。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是指創業者在青島行政區域內首次工商註冊登記,並經註冊地所在區***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