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不受勞動法保護怎麼辦

  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僱主及僱員的關係,並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我國的勞動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於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為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為了不使暑假無意義地荒廢掉,大學生們逐漸選擇了打短工這一條路徑。可惜,這群剛出窩的“小雞”馬上就被不安好心的“黃鼠狼”給盯上了。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隨著企業用工成本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在學生放暑假的時候招短期工。目前,暑期工市場正在呈現逐年壯大的趨勢。對於涉世未深的學生而言,除了接觸社會的鍛鍊外,也會面對諸多陷阱,例如“不籤協議”、“拖欠工資”、“黑中介騙錢”等等。

  打暑期工,是很多大學生接觸社會的重要時機,卻也面臨不少陷阱。

  在合肥市寧國路的一家KTV門口,九名在校大學生講述自己剛剛被騙的經歷。他們在某招聘網站上找到了一家酒店兼職的工作,還沒有工作,被要求先交押金。

  學生:他就說要交三百塊押金,他說這三百塊錢是服裝費管理費之類的。

  學生:每個人又收了150元,果盤費,他說你可以隨便吃。

  學生:還有員工包廂,休息的包廂,一天收你兩塊錢,他說按一個季度收。

  學生們經過考核之後,自稱酒店主管的人說,可以回去等電話了。幾天過去了,學生們焦急等待的入職通知卻遲遲不來,自稱主管的人的電話再也接不通。

  學生:但沒有辦法。

  學生:找同學也借了不少錢也都花完了。

  學生:不足的地方就是覺得自己的社會經驗太欠缺了,判斷是真是假的能力可能不夠吧,因為是第一次,各方面經歷也沒有。

  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打暑期工被騙的情況絕非個例。山東工業職業學院學生小趙和同學們在一中介的推薦下,到一家酒店做暑期服務員,令他們意想不到的是每天接近12個小時的工作量,最終卻拿不到工資。

  小趙:當時是婚慶缺人手,從早上九點一直到晚上九點半我們一直在工作,後來一直推脫我們的工資,但是酒店說把工資已經給中介了,是中介自己拿著錢跑了我們找不到他。

  除了剛才談到的一些陷阱外,還有大學生向我們反映:他們遇到只在試用期3天內工作,3天過後便被辭退,這樣來賺取學生的無償勞動。同時,一個重要的問題需要提醒,報道中的這些學生當時都沒有簽訂勞動協議。那麼,有可能發生的糾紛折射勞動市場的哪些管理漏洞呢?學生們遇到糾紛該如何維權呢?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嶽屾山表示,暑期學生打工提供的是兼職勞務服務,屬於勞務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嶽屾山:如果雙方是就提供勞務的時間、工作地點包括報酬,達成過一致意見,那就應該按照這個意見來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務協議的話,那麼他們之間是沒有這種合同依據的,我們就要看,學生的這一方,或者是提供勞務的這一方是否是能夠拿出證據來證明當時對方是同意的是什麼樣的一個報酬,根據這個的話再來主張他的權利。

  嶽屾山說,雖說不受《勞動保護法》的保護,但是畢竟屬於用工的形式,勞動保護部門有權利對這些企業進行管理。因此對於學生而言,除了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提供舉報。那麼,學生在維權中應該儲存哪些依據?

  嶽屾山:最重要的一點是最好籤訂一份協議,工作的時間是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工作內容是什麼,我的工作報酬是多少。最好這一些能落實到紙面上,另外一點如果需要交各種費用,不得不交的時候,一定要求對方給你開具一個收據,也就是說對方收到了這個錢,又用這筆錢來做什麼了。

  給同學們介紹幾個小貼士:首先,所謂的勞務中介一見面就要交錢讓你等訊息的,不可信。如果單位有錄用意向,一定要簽署正規的協議,不要盲目的幹黑工。最重要的是,要學會保護自己,遇到侵害自己權益的人和單位,一定要第一時間為自己維權。

  大學生剛步入社會,警惕性需提高,不要隨隨便便相信別人。老祖宗說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真可謂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