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旅行社的設立
申報檔案
(一)申請者向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報送下列檔案:
(1)設立申請書;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要求的其他檔案。
(二)申請者向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報送下列檔案:
1、設立外商投資旅行社的申請書;
2、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審定意見書》;
4、投資各方簽署的外商投資旅行社的合同、章程;
5、投資各方企業註冊證明及資格證明;
6、外國投資者資信證明;
7、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人員資格證書。
9、外國投資者本國旅遊行業協會的會員證明;
10、擬設立外商投資旅行社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合營各方董事委派書;
11、名稱核准通知書;
12、經營場所證明;
13、審批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辦事依據:
《旅行社管理條例》(1996年10月15日國務院釋出,根據2001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
《設立外商控股、外商獨資旅行社暫行規定》(2003年6月12日國家旅遊局、商務部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