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辦理
清單*流程*費用
一、外商獨資企業所需材料清單
Materials For Establishing Foreign-Funded Enterprise
1.外國公司或個人開業證明或護照影印件,需中國駐當地大使館認證,原件2份Foreign company or personal operation certification as attested by Chinese embassy to the very place in 2 originals or passport copies
2.投資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覆印件
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chairman of the investor
3. 新公司董事會成員身份證明(或護照影印件),簡歷,家庭住址,***,董事長或法人代表二張照片
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board
of the directors and general manager vice one*** of the
junior enterprise. Their resume,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will be needed. Each one should prepare two
personal photos for being used.
4.由投資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的授權書二份(正本)
The Appointment and Authority should be singed by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investor
5.投資方概況
Outline of the investor ***total volume of trade, operation
scope, annual profit***
6.外國公司或個人銀行資信證明原件2份 Foreign company or personal bank reference letter in 2 originals
7.被授權人身份證影印件
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person will be authority
8.房屋產權證影印件,房屋租賃合同原件,需房地產管理局備案Copy of real estate title and original of premises tenancy contract having been registered in Real Estate Administration
二、收費標準
上海市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6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工作的管理,為外商投資專案的國內外投資者提供服務和幫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市進行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外商投資專案諮詢工作是指諮詢單位接受國內外投資者的委託,為委託方在本市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提供諮詢服務。外商投資專案代理工作是指代理單位接受國內外投資者的委託,參與談判,並代理委託方編制舉辦外商投資企業的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擬訂合同、章程或辦理申請報批手續等業務。
第四條 諮詢、代理單位一般不應同時接受同一專案投資雙方的委託。但經雙方委託人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五條 從事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對外經貿委)批准後,
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外國投資工作的部門備案:
(一)具有我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配有熟悉我國涉外經濟法律和國際經濟貿易等業務的從業人員。
(三)能提供業務翻譯及資訊傳遞等必要的服務。
第六條 外商投資專案諮詢工作的業務範圍是:
(一)向委託方提供與投資專案有關的生產、市場等資訊。
(二)向委託方介紹有關舉辦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定。
(三)接受委託方委託,擔任常年諮詢顧問。
第七條 外商投資專案代理工作的業務範圍是:
(一)為委託方與合作方的意向性洽談、談判及簽約做準備工作。
(二)編制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擬訂協議、合同、章程等檔案。
(三)參加業務談判並處理談判中的有關問題。
(四)辦理邀請手續和接待合作方。
(五)代理委託方辦理其他有關事務。
第八條
外商投資專案的諮詢業務收費金額可根據諮詢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外商投資專案的代理業務收費金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收費金額不得超過下列標準:
專案的投資總額 代理費最高限額
100萬美元以下 3%
101~500萬美元,每10萬美元加收 2%
501~1000萬美元,每10萬美元加收 1%
1001~6000萬美元,每10萬美元加收 0.5%
6001萬美元以上,每10萬美元加收 0.2%
第九條
在專案批准前,委託方應向諮詢、代理單位預付合同規定的代理費。如專案未被批准的,預付款不予退回。
第十條 同一專案的諮詢、代理業務委託同一單位的,被委託單位應只收取一種費用,但可從高計算。專案總投資額有變化的,費用可以調整。
第十一條 諮詢、代理單位為委託方進行諮詢、代理工作,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委託諮詢合同或委託代理合同。
第十二條 諮詢、代理單位與委託方發生糾紛,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市對外經貿委負責本市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市對外經貿委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八月一日起施行。
辦理公司費用清單
三、行政收費
1、名稱核准費 180元
2、批准證書費 100元
3、公告費 4000元
4、註冊費(按20萬美金為例) 1333元
5、電子營業執照 280元
6、工商培訓費 150元
7、 刻公章及其他章(公安局備案) 400元
8、 企業程式碼 148元
9、外匯登記證 500元
10、稅務登記費 100元
共計:人民幣7191元。若需辦理海關費用另算
注:行政收費會隨著收費部門的調整而調整
五、公司設立所需日程
1、電腦預核名稱 當天
2、核准名稱 4個工作日
3、辦理外資委批覆及批准證書 15至30個工作日
4、辦理營業執照 10個工作日
5、刻章 1個工作日
6、領取企業程式碼 2個工作日
7、外匯登記 1個工作日
8、稅務登記 10個工作日
9、財政登記 5個工作日
10、統計證 1個工作日
註冊資本到位後的變更手續按具體情況
一、外商獨資企業所需材料清單
Materials For Establishing Foreign-Funded Enterprise
1.外國公司或個人開業證明或護照影印件,需中國駐當地大使館認證,原件2份Foreign company or personal operation certification as attested by Chinese embassy to the very place in 2 originals or passport copies
2.投資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覆印件
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chairman of the investor
3. 新公司董事會成員身份證明(或護照影印件),簡歷,家庭住址,***,董事長或法人代表二張照片
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board
junior enterprise. Their resume,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will be needed. Each one should prepare two
personal photos for being used.
4.由投資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的授權書二份(正本)
The Appointment and Authority should be singed by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investor
5.投資方概況
Outline of the investor ***total volume of trade, operation
scope, annual profit***
6.外國公司或個人銀行資信證明原件2份 Foreign company or personal bank reference letter in 2 originals
7.被授權人身份證影印件
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person will be authority
8.房屋產權證影印件,房屋租賃合同原件,需房地產管理局備案Copy of real estate title and original of premises tenancy contract having been registered in Real Estate Administration
二、收費標準
上海市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6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市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工作的管理,為外商投資專案的國內外投資者提供服務和幫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市進行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外商投資專案諮詢工作是指諮詢單位接受國內外投資者的委託,為委託方在本市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提供諮詢服務。外商投資專案代理工作是指代理單位接受國內外投資者的委託,參與談判,並代理委託方編制舉辦外商投資企業的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擬訂合同、章程或辦理申請報批手續等業務。
第四條 諮詢、代理單位一般不應同時接受同一專案投資雙方的委託。但經雙方委託人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五條 從事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對外經貿委)批准後,
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外國投資工作的部門備案:
(一)具有我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配有熟悉我國涉外經濟法律和國際經濟貿易等業務的從業人員。
(三)能提供業務翻譯及資訊傳遞等必要的服務。
第六條 外商投資專案諮詢工作的業務範圍是:
(一)向委託方提供與投資專案有關的生產、市場等資訊。
(二)向委託方介紹有關舉辦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定。
(三)接受委託方委託,擔任常年諮詢顧問。
第七條 外商投資專案代理工作的業務範圍是:
(一)為委託方與合作方的意向性洽談、談判及簽約做準備工作。
(二)編制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擬訂協議、合同、章程等檔案。
(三)參加業務談判並處理談判中的有關問題。
(四)辦理邀請手續和接待合作方。
(五)代理委託方辦理其他有關事務。
第八條
外商投資專案的諮詢業務收費金額可根據諮詢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外商投資專案的代理業務收費金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收費金額不得超過下列標準:
專案的投資總額 代理費最高限額
100萬美元以下 3%
101~500萬美元,每10萬美元加收 2%
501~1000萬美元,每10萬美元加收 1%
1001~6000萬美元,每10萬美元加收 0.5%
6001萬美元以上,每10萬美元加收 0.2%
第九條
在專案批准前,委託方應向諮詢、代理單位預付合同規定的代理費。如專案未被批准的,預付款不予退回。
第十條 同一專案的諮詢、代理業務委託同一單位的,被委託單位應只收取一種費用,但可從高計算。專案總投資額有變化的,費用可以調整。
第十一條 諮詢、代理單位為委託方進行諮詢、代理工作,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委託諮詢合同或委託代理合同。
第十二條 諮詢、代理單位與委託方發生糾紛,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市對外經貿委負責本市外商投資專案諮詢、代理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市對外經貿委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八月一日起施行。
辦理公司費用清單
三、行政收費
1、名稱核准費 180元
2、批准證書費 100元
3、公告費 4000元
4、註冊費(按20萬美金為例) 1333元
5、電子營業執照 280元
6、工商培訓費 150元
7、 刻公章及其他章(公安局備案) 400元
8、 企業程式碼 148元
9、外匯登記證 500元
10、稅務登記費 100元
共計:人民幣7191元。若需辦理海關費用另算
注:行政收費會隨著收費部門的調整而調整
五、公司設立所需日程
1、電腦預核名稱 當天
2、核准名稱 4個工作日
3、辦理外資委批覆及批准證書 15至30個工作日
4、辦理營業執照 10個工作日
5、刻章 1個工作日
6、領取企業程式碼 2個工作日
7、外匯登記 1個工作日
8、稅務登記 10個工作日
9、財政登記 5個工作日
10、統計證 1個工作日
註冊資本到位後的變更手續按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