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生創業政策

  浙江的大學生最近開始做起來創業,但是現在有沒有相應的創業優惠政策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浙江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自主創業的越來越多。在創業的初始階段,大學生到底能享受哪些優惠政策呢?對此,浙江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及省地稅局等部門作了答覆。

  問:對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政府提供哪些優惠政策?

  省教育廳學生處:對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及自主創業,政府有相關扶持政策。目前,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行業外,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半年內未就業的,可申請失業登記,享受失業人員相關政策,包括小額貸款和財政貼息等。

  問:沒有學位證,只有畢業證,或者只有結業證或肄業證能否享受此政策?

  省教育廳學生處:目前扶持政策主要針對應屆畢業生,持有畢業證的大學生就可享受。取得結業證和肄業證的學生,原則上不能說是畢業生,一般不能享受這些優惠政策。在享受相關政策時,畢業生需要出示畢業證、身份證、學校的就業報到證等。

  問:“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是指哪些收費?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就業局: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免交的收費專案有七大項。免交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鑑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字工本費;免交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免交衛生部門收取的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等、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免交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免交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鑑證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等其他類收費;免交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專案;免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專案。

  問:歷屆高校畢業生能否享受以上優惠政策?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就業局:對畢業6個月後未找到工作的大學生,經失業登記後,就業服務機構將為其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畢業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都可以自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

  問: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稅收等方面有什麼鼓勵和優惠政策?

  省地稅局:高校畢業生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及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經科技部門認定,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可免徵營業稅。另外,如高校畢業生新辦第三產業企業,符合減免稅條件的,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內減徵或者免徵企業所得稅。

  出臺

  1、創業教育納入學分管理

  新政:高校要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允許學生休學創業。探索建立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自主創業情況折算為學分。

  2、簡化企業登記制度

  新政:全面實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登記制度。全面推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繼續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舉措。

  3、可申請創業貸款

  新政:調整小額擔保貸款為創業擔保貸款。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在校大學生、城鄉勞動者創辦個體工商戶***含經認定的網路創業,下同***的,可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貸款;合夥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4、稅收減免

  新政: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支援農民工返鄉創業,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1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

  5、創業社保補貼

  新政:將創業補助和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合併為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重點人群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正常經營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不超過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重點人群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帶動3人就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每年2000元的帶動就業補貼;帶動超過3人就業的,每增加1人再給予1000元補貼,每年總額不超過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重點人群租用經營場地創業的,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租金補貼。

  浙江:在校大學生可保留學籍創業

  以前大家談到上大學,除了讓孩子學習更多知識外,同時也是希望孩子畢業後能夠找到一份好工作,“創業”對於大學生來說,可能會感覺有些“離經叛道”。不過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馬雲、宗慶後等人物崛起,再加上浙江優渥的市場土壤,如今大學生的創業熱情正一年比一年高漲。

  筆者昨天獲悉,為了順應潮流,開展更好的創新創業教育,浙江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積極推進高校建設創業學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省內高校建立創業學院,並推行“專業+創業”學習模式,為培養創新創業人才提供助力。

  本科“3+1”等教學模式

  畢業前1年進行創業學習培養

  《意見》提出,在2016年3月底前,全省普通高校***含獨立學院***除公安類等特殊型別高校外,普遍建立創業學院,並完善相應的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

  新建一個學院很容易,難的是制定創業學院的人才培養培訓方案。

  筆者瞭解到,《意見》要求選擇省內若干所意願強烈且具有較好條件的院校進行試點工作,開展專科“2+1”、本科“3+1”或專業碩士“4+2”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進行新型創新創業骨幹人才培養。2016年下半年將試點擴大到15所左右高校。到2017年,全省建設30所左右示範性創業學院,形成10萬人左右在校生規模。

  這些新的教育模式要如何理解呢?省教育廳高教處負責人說,其實就是針對有創業意願的學生,在完成專科二年、本科三年學習後,轉入創業學院集中學習培養,“學生在開始的2年或3年裡分散在各學院,到了最後1年,再集中到創業學院進行學習。”

  值得一提的是,省教育廳還鼓勵有條件的試點高校,可探索將創業學院培養過程嵌入專業碩士培養過程,也就是4年本科、2年專業碩士進創業學院的“4+2”模式。

  “做小買賣”能替代畢業設計 學生可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很多人或許都會奇怪,專業知識學習好理解,但是創新創業該怎麼教,難道是教學生們如何開公司、做生意嘛?《意見》明確指出,高校要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尤其是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調整專業課程設定,省教育廳學生處負責人說:“高校要開設面向全體學生的通識性創業公共課程,培養學生們的創業意識,並且激發他們的熱情。”

  正因為“創業教學”是全新的嘗試,所以考核評價制度也需要改革。《意見》要求,創業學院學分可以替代其他相關專業課程學分,創新創業實踐和創新創業專案可以替換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也就是說,如果學生在開公司、做小買賣方面取得了不錯的進展,也可以成為自己的畢業設計。

  與此同時,試點創業教育的高校,還需探索嘗試讓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專案訓練等活動認定為課程學習。另外,把創業實踐與創業專案作為學生考核、評價重要績點。

  這種新型的考核制度,就需要高校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學生經批准調整學業程序、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筆者獲悉,學生可根據自身的創業需要,與學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辦理相關休學手續。

  啟動創業導師培育工程 統籌資源建立“大學生創業基金”

  在創新創業教育的師資方面,筆者瞭解到,省教育廳今年還將啟動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建設省、校兩級平臺,開展創業導師培訓。同時,建設創業導師資料庫,實現創業導師教學資源共享,開展創業導師與創業學生對接活動,並將教師指導學生創業實踐和創業專案等計入教師考核相應工作量。

  《意見》提出,高校在廣泛開展與地方、與企業行業深入合作的基礎上,還應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平臺建設,構建資源優化、內外融通、執行高效的校內外實踐教學平臺,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建設創業基地、創客中心、創客天地、創新工場、創業大本營等眾創空間。

  當然,統籌校內外各種資源,促進大學生創業專案孵化和創業企業發展也是必不可少的。除了加強與地方、行業企業的對接,落實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外,高校也要拓寬創業融資渠道,統籌利用校內外資源,建立大學生創業基金,為優秀創業專案提供資金支援。

  最後,《意見》還表示,高校需把創新創業文化特別是創客文化作為高校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努力營造敢為人先、敢冒風險、寬容失敗的氛圍和環境。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