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及要求
大學生做創業貸款,現如今有哪些一符合的創業貸款優惠政策?創業貸款的要求又是什麼?今天小編整理了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及要求分享給大家!
大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及要求
大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
1、利息減免。到當地銀行申請創業貸款,當地政策對於創業貸款會有一定的利息減免的政策。主要表現為創業貸款的利率會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利率下浮20%。
2、貼息政策。除了利息的減免,還有一些地區申請創業貸款,可以享受政策60%的貼息。而貼息的年限一般為1-2年,過了2年後不再享受帖息。
個人創業貸款中,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和青年創業貸款在貸款金額上有不同的規定。這個大學生創業貸款金額在全國各地有各自的政策規定,下面來看一看一些主要城市的規定。
北京——崇文區的創業者可以得到最高50萬元的貸款,且由區財政進行貼息。
上海——上海專門設立了大學生創業“天使基金”。大學生創業貸款最高30萬元,大學生開辦企業可獲5萬至30萬元支援。"天使基金"下設兩種創業資助計劃:"創業雛鷹計劃"、"創業雄鷹計劃"。分別以債權與股權兩種方式,對青年創業者提供資金上的幫助,並提供相應的後續支援與服務。
“創業雛鷹計劃”是指基金會通過委託銀行向創業企業發放小額信用貸款的資助方式。貸款期限為兩年,本金的一半按月等額還款,另一半貸款期滿後還款。對創業者及單個創業專案的資助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
“創業雄鷹計劃”是指由基金會與申請人等共同出資設立創業企業,並由待持機構持有創業企業股份的資助模式。“創業雄鷹計劃”所資助專案需具有技術含量,或一定的商業模式創新。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創業團隊自籌資金需高於基金資助金額。資助期***3年***內,基金所佔公司的股權不參與分紅,在資助期滿後,將按照原價退出所佔股權。
重慶——半年以上未就業,有固定戶口的大學畢業生可在其戶口所在地居委會登記,申請3000至4000元人民幣的銀行抵押和擔保貸款。
太原——太原市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想自主創業的,可申請大學生個人創業貸款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福建——根據當地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政策,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政策,貼息貸款額度最高5萬元,由財政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給予全額貼息。
青島——青島撥款1000萬元,設立“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資金”,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大學生創業貸款,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從事微利專案的,由同級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兩人及以上團隊創業的可放寬到20萬元。
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要求
***1***大學生創業貸申請者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2***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投資專案已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大學生創業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銀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
***5***在銀行開立結算帳戶,營業收入經過銀行結算。
申請資料
***1***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及配偶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2***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檔案;
***3***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或其他資料;
***4***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擔保材料: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有權處分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所告
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與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1.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
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註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援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
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
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諮詢、資訊服務、專案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創新人才培養
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實施的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等,同時享受跨學科專業開設的交叉課程、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
8.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實的各類專業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資源,以及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的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享受各地區、各高校資源共享的慕課、視訊公開課等線上開放課程,和線上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製度。
9.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共享學校面向全體學生開放的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裝置等科技創新資源和實驗教學平臺。參加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高職院校技能大賽,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以及高校學生成立的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提升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10.改革教學制度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累計與轉換制度,和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專案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的新探索。同時也享受為有意願有潛質的學生制定的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等系列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的教學實踐活動。優先支援參與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11.完善學籍管理規定
有自主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享受高校實施的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程序、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等管理規定。
12.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的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以及地方、高校兩級資訊服務平臺,為學生實時提供的國家政策、市場動向等資訊,和創業專案對接、智慧財產權交易等服務。可享受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相關培訓、指導服務等扶持政策。
大學畢業生創業就業政策
1.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各地各高校要進一步加大政策引領和服務保障,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就業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繼續實施好“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大學生村官”等基層專案。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發實施社群服務、健康養老等新專案。積極推進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促進政法專業畢業生就業。
2.圍繞國家發展戰略開拓就業崗位。
各地各高校要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國家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專案就業。要結合“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積極向沿海沿江沿線經濟帶輸送畢業生。要結合實施“中國製造2025”和“網際網路+”行動計劃,大力開拓就業崗位。要結合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引導畢業生到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就業創業。
3.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新興領域就業。
各地各高校要因地制宜,結合地方經濟發展需要,深入挖掘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創造的就業機會。要大力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金融保險、節能環保、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旅遊休閒、健康養老、社會工作、文化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就業。要適應現代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和新農村建設需要,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研發和現代農業經營管理等領域就業。
4.繼續做好高校學生徵兵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與兵役機關密切配合,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及早部署高校學生徵兵工作,認真落實大學生徵兵任務。逐項落實各項政策,重點落實好退役高校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新生宣傳單、復學升學、就業創業等政策。逐校落實工作任務,明確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逐人開展宣傳動員,辦好“網上諮詢周”、“徵兵宣傳月”等活動,對大學新生、在校生、畢業生等不同群體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動員,確保高校學生徵兵數量和質量進一步提高。
5.支援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
中小微企業是增加就業的主體,各地各高校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落實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的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要針對中小微企業特點,主動組織中小微企業集中開展校園招聘活動,引導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要持續關心到中小微企業等基層就業畢業生的成長和發展,通過跟蹤服務、定期回訪等方式,幫助解決工作和學習上的困難和問題,讓他們切實感受到組織的溫暖和關心。
今年2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新聞釋出會上表示,為保持今年就業的形勢穩定,在的就業當中,人社部還會採取以下政策:
一、要把就業政策和巨集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協調推進,更多的創造就業崗位。
二、多措並舉,採取多種形式妥善做好化解產能過剩當中職工的安置工作。
三、繼續實施大學生的就業促進計劃和創業引領計劃,努力做好以大學生為主的青年就業工作。
四、繼續加大職業培訓力度,提高就業創業的能力和職業轉換的能力。
五、繼續推動創業帶動就業。
六、繼續做好公共就業服務,特別是加大網上的服務力度,為廣大就業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