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雅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一、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
辦理了失業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可報名參加免費創業培訓。
二、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在促進就業方面,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求職補貼、見習補貼等形式,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保障。
三、關於社會保險補貼:
對辦理了失業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實現靈活就業,且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向辦理失業登記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其實際繳費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申請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四、關於公益性崗位補貼:
各縣***區***要將零就業家庭、優撫物件家庭、農村貧困戶、城鄉低保家庭以及殘疾等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幫扶物件,積極開發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公益性崗位進行安置,按現行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五、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
從2014年1月1日起,雅安市內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的創業專案和創業實體,經稽核確認後,每個專案或實體可獲得1萬元的創業補貼;同一領創主體有多個創業專案的,按1個專案1萬元標準,最高補貼可達到10萬元。
六、大學生小額擔保貸款:
領辦創業實體***不含“網店”和農業職業經理人***的在校大學生,可向其就讀高校提出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申請。
對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含開辦“網店”的畢業生***,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七、高校畢業生創業吸納就業獎勵:
高校畢業生創業,新增吸納2名以上勞動者就業***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併為其按合同期限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創業所在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申請一次性獎勵。創業吸納就業獎勵按每吸納一名給予3000元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八、關於求職補貼:
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烈士家庭、身體殘疾以及系孤兒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給予每人800元的求職補貼。求職補貼由高校在學生畢業前發放到位。
九、關於見習補貼:
各縣***區***要確保凡有見習需求的高校畢業生都能得到見習機會,見習單位為每位見習高校畢業生每月發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補助。見習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以上補貼資金的具體申報條件和程式可向就業創業所在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