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業人員創業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也是可以創業的!在大眾創業的現在,成都有什麼失業人員的創業優惠呢?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成都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創業享受稅收優惠

  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精神,現將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

  ***一***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向創業地縣以上***含縣級,下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縣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按照財稅〔2014〕39號檔案的規定,核實創業人員是否享受過稅收扶持政策、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是否在2014年1月1日之後辦理。核實後,對符合條件人員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由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相應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並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三***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創業的,可持《高等學校畢業證》直接向創業地的縣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縣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對人員範圍、就業失業狀態、已享受政策情況核實後,對符合條件人員相應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並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吸納重點群體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

  ***一***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持下列材料向縣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遞交申請表:

  1.新招用人員持有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2.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註明新增人員***和工資表;

  3.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與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

  4.《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本年度實際工作時間表》***附件2***;

  5.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縣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接到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報送的材料後,應當按照財稅〔2014〕39號檔案的規定,重點核實以下情況:

  1.新招用人員是否屬於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人員範圍,以前是否已享受過稅收優惠政策;

  2.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是否與新招用人員簽訂了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新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經營範圍是否符合稅收政策規定。本條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經營活動的企業以及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登記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核實後,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上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核發《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

  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吸納失業人員的次月起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第二年及以後年度當年新招用人員、原招用人員及其工作時間按上述程式和辦法執行。每名失業人員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納稅年度終了前招用失業人員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人員變化次月按照前項規定重新備案。

  三、嚴格稅收優惠憑證稽核管理

  ***一***《就業失業登記證》採用實名制,限持證者本人使用。創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單位錄用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期間,證件由用人單位保管。

  ***二***嚴格各項憑證的稽核發放。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偽造、塗改、轉讓、出租相關稅收優惠憑證。對出借、轉讓《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由發證機構收回《就業失業登記證》並記錄在案。

  ***三***《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全市統一編號, 編號格式:【川】 01 □□ □□□ 號,編號前兩位為成都市的序號;三、四位為區***市、縣***序號;五、六、七位為認定企業序號,由發證機構編號***見附件3***。

  ***四***縣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和同級稅務、財政、教育、民政部門建立勞動者就業資訊交換和協查制度,定期進行資訊交換。

  ***五***《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實行年度稽核制度,由發證機構負責。重點稽核企業從業人員變化情況及當年新安置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情況,有無改變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情況。對年度稽核合格的企業,由發證機構在《認定證明》副本上加蓋“年度稽核合格”印戳;年度稽核不合格的,由發證機構負責收回;未進行年度稽核的自動作廢。

  失業人員創業貸款優惠政策

  一、優惠政策——貸款額度根據創業專案來確定

  登記失業人員創業,可申請小額擔保貼息貸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額貸款貼息。貸款額度會根據申請人從事的創業專案來確定,有的地區小額擔保貼息貸款額度最高可達到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優惠政策——還款後允許再次申請小額貸款

  對符合現行規定條件的人員首次小額貸款還本***付息***後,再次新創業或設立分公司***店***,在其新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後,允許其再次申請小額貸款,一般情況下,利率執行央行規定標準,但具體各家銀行規定製度不一樣,建議到銀行諮詢。

  三、優惠政策——失業人員創業貸款流程

  對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的小額貸款,按照個人自願申請、社群推薦、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審查、貸款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商業銀行核貸的程式進行。

  失業人員創業優惠政策

  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進一步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失業人員,本市自7月1日起調整了對其社會保險和崗位資金補助辦法,擴大了補貼範圍。

  市勞動局就業處負責人介紹說,本市原有政策規定用人單位招用“4050”以上失業人員且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每招用一人再給5000元崗位補貼。新的補貼辦法實施後,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將用人單位招用殘疾失業人員納入補貼範圍,而商貿、服務型企業享受補貼的範圍,由僅對招用國有企業失業者擴大到招用所有失業者,年齡則由“4050”降低到“3540”。

  新辦法補充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中度、重度殘疾失業人員並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分別給予最長3年和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此外,對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每招用一人再給予5000元崗位補貼。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滿35週歲、男滿40週歲以上的失業人員,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社保補貼中基本養老保險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補助20%;失業保險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補助1.5%;基本醫療保險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0%為基數,補助9%。單位招用一名失業人員每年的社保補貼在3000元左右,加上崗位補貼,簽約5年可獲補助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