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免稅政策

  小微企業有哪些免稅政策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探析。

  

  再調整 免稅額由2萬提至3萬 年減稅超300億

  10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佈《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經濟下行壓力之下,作為中國經濟最活躍細胞的小微企業再獲免稅新政。

  10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佈《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去年8月1日,國家對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月銷售額度是2萬元,此次新政將這一額度提高至3萬元。

  財政部此前表示,免稅額度為2萬元時,每年預計為小微企業減稅300億元。此次免稅額提高至3萬元後,減稅規模將超30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國家年內第二次出臺對小微企業減稅政策,實屬罕見。

  今年4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佈《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此次新政則在小微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免稅力度上加碼。

  年內兩次出臺小微企業減稅政策,是迫於經濟放緩的壓力下的穩增長措施。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9月底召開的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上表示,從財政政策來看,中國政府在促進經濟增長的財政政策上,第一位就是進一步給小微企業減輕稅負。

  此次新政有效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這或意味著,若新政不再延期,2016年小微企業月銷售免稅額將重回2萬元。

  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解答

  1.什麼樣的納稅人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

  2.對於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如何確定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範圍?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明確,對於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3.兼營增值稅應稅專案和營業稅應稅專案的納稅人,如何適用小微企業優惠政策?

  答:兼有增值稅應稅專案和營業稅應稅專案的納稅人,既屬於增值稅納稅人,又屬於營業稅納稅人,為支援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明確,納稅人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專案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專案營業額,分別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徵增值稅和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徵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4.個體工商戶能否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廢止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起徵點調整後有關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3〕1396號***中有關起徵點以下個體工商戶不允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可按照《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4]153號***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給予小微企業更多的選擇權,便於小微企業自由選擇不同的商務物件,支援小微企業做大做強。

  5.已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繳納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的小微企業,如何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為最大限度支援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明確,對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的稅款,在將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6.本次《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調整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8號***中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6欄 “免稅銷售額”的填報內容進行了細化,新增了“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未達起徵點銷售額”、“其他免稅銷售額”三項,由納稅人根據其所享受的免稅政策分項填報。在“稅款計算”欄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稅額”、“小微企業免稅額”、“未達起徵點免稅額”欄次,由納稅人根據當期免稅銷售額和適用徵收率計算填寫。

  繼2015年2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將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徵稅範圍由 10萬元調整為20萬元後,8月19日,國務院第102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將減半徵稅範圍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9月2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釋出通知,明確了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稅範圍擴大到30萬元後具體稅收政策規定。

  稅務總局表示,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新優惠政策,主要惠及年度累計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

  按照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含定率徵收、定額徵收***,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均可以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