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保補繳流程
企業補繳社保的流程是怎樣的,不計較社保有哪些具體的方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1.先在五險合一軟體中做增員***先登記個人資訊,然後增員***,然後報盤報表。
2.再在網上拿號,到社保中心做。
因單位原因造成參保人員當年一樓幾個月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單位應為參保人員辦理當年補繳業務。
辦理時填報報表:
四險:《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彙總表》***表五******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醫療保險補繳當年的需要填報以下報表: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表》***表十******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繳費方式及經辦時間:
四險:繳費方式為銀行託收得為每月5日至12日
繳費方式為支票的為每月5日至15日
繳費方式為現金***每天下午三點前***和刷銀行卡的為每月5日至18日
醫療保險繳費方式:與當月月報一起通過銀行託收
辦理時間:5日至25日
單位需先登陸朝陽區社保中心收繳業務網上預約取號系統進行預約取號;
持打印出的預約號及材料和包庇哦到社保中心經辦大廳一層收繳部,排隊辦理;
辦理完結,持《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彙總表》***表5***元件上加蓋經辦人名章並返給單位兩份;
單位於當日持加蓋社保經辦人名章的一份《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彙總表》***表5***到社保中心近半大廳二層收繳臺進行繳費。
補繳社保不算購房有效憑證
5月15日,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釋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通知》規定: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家庭、能夠提供一年內連續12個月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首次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不低於30%。《通知》5月16日起正式執行。
通知如下: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秦政字〔2017〕1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北戴河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經研究,決定在4月15日出臺的《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秦政字〔2017〕16號***基礎上,啟動如下調控措施:
一、房地產開發專案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備案後,全部房源價格須向價格部門進行一次性價格備案***一房一價***,備案後10天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備案價格進行銷售。正在進行銷售的專案,也要完成備案後方可繼續銷售。60日內不予受理上調備案價格申請。
二、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家庭、能夠提供一年內連續12個月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內連續12個月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全市範圍內向其售房。補繳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三、對首次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在城市無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30%;已有1套住房或有貸款記錄***含商業銀行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6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其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編制實施住宅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和中期規劃,合理安排土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合理確定土地出讓競價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對已完成土地供應的專案,限期開工,儘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
六、加快公租房建設分配進度,2017年確保2013年底前政府投資公租房完成分配90%,2014年政府投資公租房完成分配85%,儘快發揮住房保障作用。全面完成2017年棚戶區改造目標任務,統籌做好2018—2020年棚戶區改造三年計劃。
七、深入開展整頓規範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囤地炒地、惡意炒作、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變相漲價、價外加價、捆綁搭售,以及違反明碼標價制度、不按規定執行價格申報及備案制度等違法違規行為。打擊中介機構釋出虛假房源及不實價格資訊、壟斷房源操縱市場價格、提供虛假證明、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虛假宣傳誤導市場預期,以及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管理房產類公證業務,禁止為違法銷售行為進行公證。
八、進一步加強市場執行監測、分析、研判,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預案,提前預警,適時出臺新的調控政策。全面、準確、及時釋出房地產市場資訊,搞好輿情監測,各類新聞媒體、網路平臺要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客觀報道房地產市場情況,穩定市場預期。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6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