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個人社保補繳流程

  在成都補繳個人的社保的主要流程是什麼,補繳需要什麼資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第一,社保是算累計年限的,在累計滿15年,年齡達退休要求,就不需要進行補繳;

  第二,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保險,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第三,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4、其他相關材料。

  成都社保補繳人群

  個體參保人員社保補繳規定

  個體參保人員未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每年度結束後的30日內公告或通知補繳;逾期仍未繳納的,除補繳欠費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居民社保補繳規定

  根據《成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規定,成都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如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標準,可以申請補繳。其補繳方式根據參保人員年齡階段來確定,具體補繳規定如下:

  1、年滿16週歲不滿60週歲:參保中斷或暫停繳費兩年以內可以補繳,兩年以上不得申請一次性補繳。

  2、年滿60週歲但繳費年限不足15年:

  a、延遲領取養老金時間,繼續繳費至15年;

  b、一次性躉繳至滿15年,躉繳標準:以當年所選擇的繳費檔次作為繳費基數,費率按12%一次性繳納。

  3、距年滿60週歲不足15年:按年/按月繳費或補繳,繳費不得超過15年;

  4、距年滿60週歲超過15年:按年或按月繳費,繳費時間不少於15年,但不得補繳。

  職工社保補繳規定

  根據成都養老保險相關政策規定,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如需享受養老保險必須累計繳費達到最低年齡,如果沒有達到最低年齡可以申請補繳。具體補繳規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若繳費未達到15年,可按月繳費5年後,一次性繳納剩下的費用。

  2、2011年7月1日之後初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若繳費未達到15年,應繼續按月繳費至滿15年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3、企業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一次性補繳。一次性補繳確有困難的,應制定補繳計劃,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後備案,並嚴格按計劃執行。

  4、政府批准停產整頓的企業,暫時無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緩繳基本養老保險企業繳費部分,緩繳期滿應及時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