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醫保卡大病保險怎麼辦理

  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城鎮居民醫保卡大病保險辦理流程

  ***一*** 個人存檔人員

  1.大病醫保險費用的收繳

  依據當年的收費標準,收取保險費用

  ***1***對於存檔前有繳費記錄的,需要原企業辦理認定手續

  ***2***寫大病醫療保險登記表,協助選擇定點醫院

  ***3***開票、收取大病醫療保險費

  ***4***簽定大病醫療保險協議書

  ***5***收費後返回收據後,賦予醫療卡編號

  ***6***月底前做報表,經主管領導和財務稽核蓋章

  ***7***上繳當月收取的醫療保險費用

  2.建立大病醫療保險臺帳

  ***1***按要求填寫醫療保險臺帳,貼照片

  ***2***核對後蓋章

  ***3***裝訂成冊

  3.辦理大病醫療卡

  ***1***按要求填寫醫療保險卡,貼照片

  ***2***蓋章

  ***3***壓封

  ***4***辦理參統人員取卡

  4.輸入微機

  ***1***將當月參統人員的基本情況輸入微機

  ***2***列印當月參統人員花名冊

  5.醫療費報銷

  ***1***稽核參統人員發生醫療費用後,所持的報銷材料

  ***2***填寫撥付大病醫療保險申請表

  ***3***主管領導稽核後蓋章

  ***4***到社保中心辦理報銷事宜

  ***5***到社保中心領取報銷分割單

  ***6***通知參統人員領取報銷費

  6.大病醫療關係轉移和清算

  ***1***按要求轉移大病醫療保險關係

  ***2***對於失業和死亡人員按要求程式辦理清算退費手續

  ***3***通知退費人員領取所退費用

  ***二***集體存檔單位

  1.大病醫療保險費用收繳

  ***1***單位立戶核定繳費基數

  ***2***發放有關材料並指導用人單位填寫,做好相關政策諮詢,協助定點醫院選擇

  ***3***開票,收取大病醫療保險費

  ***4***簽定代理代辦大病醫療保險協議書

  ***5***對收費後返回收據後,賦予醫療卡編號

  ***6***按月做報表,經主管領導和財務稽核蓋章

  ***7***按月代繳參統單位醫療保險費

  2.建立大病醫療保險臺帳

  ***1***收取單位填寫的醫療保險花名冊

  ***2***核對後蓋章

  ***3***裝訂成冊

  3.辦理大病醫療卡

  ***1***收取單位填寫的醫療保險卡

  ***2***核對後蓋章

  ***3***壓封

  ***4***通知單位領取醫療保險卡

  4.輸入微機

  ***1***將單位的繳費情況輸入微機

  ***2***按月做表,並輸入微機

  5.醫療費報銷

  ***1***稽核參統人員發生醫療費用後,所持的報銷單據

  ***2***填寫撥付大病醫療保險申請表

  ***3***主管領導稽核後蓋章

  ***4***到社保中心辦理報銷事宜

  ***5***到社保中心領取報銷分割單

  ***6***通知單位領取報銷費

  6項醫療自付費可2次報銷 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臺《關於做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參加本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大病患者將可以二次報銷個人自付的醫療費。其中,包括報銷比例以外個人負擔部分、起付線以下、封頂線以上醫療費、藥品和診療專案目錄中乙類應先行負擔的費用等六項。

  據統計,全市160萬參保城鎮居民將享受此項政策。今年是大病醫保政策實施的第一年,2013年度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醫療費將按照2012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為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部分進行二次報銷。5月底前報銷費用將打入個人參保賬戶。預計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將受益,再次報銷約7000多萬元。

  六項醫療自付費用可二次報銷

  本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大病保險報銷一年度結算一次。同時,六項醫療自付費用可二次報銷。

  本次出臺的大病保險的保障物件是參加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主要是四大類人員,包括學生兒童、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殘疾人等。

  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已享受民政部門醫療救助金額做相應扣減***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簡稱起付線***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北京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報銷今啟動,每年4月報銷費用將打入參保存摺。去年大病患者5月底可拿報銷費用

  六項醫療自付費可二次報銷

  今天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出臺《關於做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參加本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大病患者將可以二次報銷個人自付的醫療費。其中,包括報銷比例以外個人負擔部分、起付線以下、封頂線以上醫療費、藥品和診療專案目錄中乙類應先行負擔的費用等六項。

  據統計,全市160萬參保城鎮居民將享受此項政策。今年是大病醫保政策實施的第一年,2013年度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醫療費將按照2012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為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部分進行二次報銷。5月底前報銷費用將打入個人參保賬戶。預計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將受益,再次報銷約7000多萬元。

  六項醫療自付費用可二次報銷

  本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大病保險報銷一年度結算一次。同時,六項醫療自付費用可二次報銷。

  本次出臺的大病保險的保障物件是參加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主要是四大類人員,包括學生兒童、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殘疾人等。

  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已享受民政部門醫療救助金額做相應扣減***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簡稱起付線***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