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分公司辦理是怎樣的
隨著我國企業公司化改造步伐的加大,許多大企業經過合併、重組、改制後,取消了下屬企業的法人地位,使之成為了分公司。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外資分公司流程:
查名→辦執照→組織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
各部門所需材料:
查名
名稱表***工商的表格***
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二、分公司所需資料:***工商所需資料***
1、名稱表
2、申請書***工商的一套表格***
3、總公司章程影印件
4、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租賃合同、產權證影印件
6、總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覆印件和2寸照片兩張
影印件需蓋公章***如工商有需要看原件還需帶原件核對***
組織機構程式碼辦理:
總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帶原件核對,法人身份影印件,代理人身份影印件,還要填一分申請表格
稅務登記證辦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2、分公司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
3、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影印件
4、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和***
5、產權證影印件及租賃合同原件
***注:以上資料一式兩份***
6、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稅務登記表
以上覆印件需帶原件核對,影印件需蓋公章
外資分公司註冊條件
分公司的登記管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可知。
具體內容為:
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七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四十八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登記時所需資料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