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論文
安全管理***Safety Management***是管理科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它是為實現安全目標而進行的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動;主要運用現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種不安全因素,從技術上、組織上和管理上採取有力的措施,解決和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以下是今天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淺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相關 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淺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全文如下:
摘 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生產工作事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按照國務院的“三定”方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是各級交通部門的主要職能之一,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出臺,更明確了各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生產有著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本文從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角度出發,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從危險品貨物的概念、分類、危貨運輸管理的重要性及存在的問題等方面,作了簡單的分析,並探索性的提出了一些基礎的管理手段,供大家共同探討,以促進和提高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危貨運輸的安全監管水平。
關鍵詞: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源頭治理;安全監管
由於危貨運輸安全管理因其所屬行業的高風險和危險化學品種的多樣性、理化性質的複雜性、潛在的危險性、事故危害性而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因此,各級道路運輸機構都將危貨運輸安全管理作為行業管理的重中之重。本文從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存在的問題等作一些簡單的分析,並從行業管理部門的角度出發,探索性的提出幾條基礎的管理手段,以期能夠拋磚引玉,找到危貨運輸的長效監管機制。
1 危險貨物的基本理論
1.1 危險貨物的概念
1.1.1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2005******新標準***的表述:
危險貨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和環境汙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1.1.2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CB 6944—1986******舊標準***的表述: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運輸、儲存、裝卸和貯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毀損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均屬危險貨物。
1.1.3 新舊標準的差異:
其差異在於新標準中增加了“感染”、“環境汙染”,將舊標準中的“裝卸”改為了“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並將“貨物”改為“物質和物品”。這樣,一是改變了標準的適用範圍,在舊標準“運輸、儲存”的基礎上,增加了“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二是強調了環境保護。
1.2 危險貨物的分類
危險品貨物按主要特性和運輸要求分為九類:
第一類:爆炸晶;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易燃氣體;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
第八類:腐蝕品;
第九類:雜類,即運輸過程中呈現的危險性質不包括在上述八類危險性中的物品。
2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重要性
2.1 危險貨物不能當成普通貨物運輸,因為它具有易於發生事故的特性;
2.2 危險貨物不是任何運輸企業都能運輸,特別是個體運輸戶,更不能承擔運輸,因為它需要具備特殊的運輸條件和掌握危險貨物性質的能力;
2.3 危險晶貨物不是任何車輛都能運輸,根據不同的危險品,需要配置不同裝置的專用車輛,並且對技術狀況的要求更加嚴格,必須做到萬無一失;
2.4 危險貨物絕不能與普通貨物混裝,因此必須加強管理,嚴禁危險貨物混裝運輸;
2.5 危險貨物自身穩定性處於一定的臨界點,在儲存和運輸中,要有嚴格規定和特殊要求,稍有偏離、疏忽或操作錯誤、防範不當,就會發生事故,而危險貨物一旦發生事故,往往具有災難性,損失巨大,傷亡慘重,影響極大。
3 目前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
長期以來,特別是在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國務院第344號令***釋出之前,危貨運輸安全管理主要是公安消防職責,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危貨運輸安全管理職責沒有明確界定。2002年3月15日,國務院第344號令正式施行,賦予了交通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並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通過近幾年管理的實踐,行業管理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由於種種原因在管理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行業標準還不夠健全
儘管國務院第344號令已出臺了2年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國務院第406號令***也已於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職責進一步得到了明晰,但具體行業標準和要求還不夠健全,特別是對企業、運輸工具、人員具體準人的行業標準還不夠具體規範。
3.2 危險品運輸市場經營主體仍存在著“多、小、散、弱”的特點,缺乏有影響力的,能夠主導行業發展的大型運輸企業
3.3 運輸企業缺乏專業化
由於許多危貨運輸企業為了生產和銷售的需要成立了危貨運輸車隊,但企業往往把安全管理重點放到生產環節上,忽視了運輸環節的安全管理,如應急救援預案缺乏運輸過程中的應急措施和方法,存在運送民用燃氣小型危貨車未安裝隔離柵欄,從業人員不專業,無專職押運員、駕駛員兼押運員等現象。
3.4 車輛產權不清晰,存在隱性掛靠現象
主要體現為一些企業為取得危貨運輸資質,在車數上“拉郎配”,用掛靠經營模式湊夠5輛車。車輛名義上是某公司的,而事實是車輛的產權是個人出資購買後掛靠在公司經營的。這顯然是違背了交通部2005年頒佈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的第八條,第一項中的第一款:“自有專用車輛5輛以上”。由於掛靠的車輛多數是個體車,他們的從業人員的頻繁更換,以及在運輸前、運輸中、運輸後的安全檢查都疏於管理,給危貨運輸安全埋下了事故隱患,同時這些掛靠車輛的不安全因素給掛靠企業也形成了很大的承擔事故連帶責任的風險,也導致企業對車輛和具體經營者的約束力下降,許多企業重收費、輕 管理,事實上也沒有更有效的管理辦法,影響了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發展後勁。
3.5 市場監管還不配套
社會舉報渠道不暢,處理制度不健全。特別是由於危險貨物運輸物品的多樣性以及對環境要求高的特殊性,運政稽查部門在中止車輛執行後,存在著儲存難、處罰難等一系列的問題,導致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稽查監管難以到位。
3.6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低,主要體現在個人車輛沒有配置安全防護用具,駕駛人員沒有應急的基本知識,危險貨物的裝卸不能保證在有專職的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3.7 行業科技含量較低
主要表現在管理上還相對封閉獨立,沒有形成社會化的物流運輸方式;車輛通訊裝備還不到位,全程監控手段陳舊。此外,車輛噸位小,一些危貨運輸車輛是由普通貨車簡單改裝而成,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3.8 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缺乏檢測
目前質檢部門只是對在用的壓力容器進行定期的檢測,而國務院第344號令也沒有對在用的常壓罐體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測作出明確規定,因此相關部門對常壓罐體定期檢測沒有法定職責,從而形成了運輸酸鹼類、輕質燃油類的在用常壓罐體沒有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檢測,,但這些罐體在運輸過程中由於碰撞、摩擦、腐蝕等原因會發生一些結構變化,這一環節往往是最容易被企業忽略的地方。
3.9 無證經營和超越許可事項從事危險貨物的現象依然存在
從今年我們的路檢路查中發現,有個別普通小貨車車主缺乏法律意識,違法運送民用液化氣。這當中除了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外,很大一個原因是生產和銷售危險品的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向無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承運人和車輛提供貨源。雖然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託運人有此類違法現象,運管部門可依法處罰,但作為危貨運輸的監管部門,無法對違規託運人和託運單位採取行之有效的法規執行手段,只能通過路檢路查對承運人按照“超範圍經營”進行處罰,罰額較低,所以此類現象屢禁不止。
4 強化危貨運輸的精細化管理
4.1 以專業化發展為導向,全面整合市場主體
堅持以專業化發展為導向,夯實危貨運輸市場發展基礎,全面整合市場主體,努力推動危貨運輸向規模化經營、集約化管理方向發展。結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貫徹落實和年度審驗,鼓勵技術力量雄厚、裝置和運輸條件好的大型專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鼓勵發展依託於大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健全的專業化運輸企業;對無固定生產企業或者大宗貨源為依託,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以收取車輛掛靠費為目的或者為獲取經營資質而組合成立的零散、小型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缺乏對自有車輛進行有效監管能力,存在安全管理隱患的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通過行政和市場手段對其進行適度整合、歸併,對安全資質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一律進行徹底整頓,經過整頓仍然無法達到規定資質要求一律不予重新許可。
4.2 以動態化監管為手段,全面建立安全監管臺帳
以貫徹落實部頒《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年審換證為契機,逐步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及車輛市場準人條件動態監管機制,提高運輸安全監管係數。主要是運管機構和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將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承運人責任險到期續保時間、罐體合格證下次檢驗時間、車輛行駛證的下次檢驗時間、消防設施的有效期等內容,以及企業的工商執照有限期、資信證明有效期、其他部門許可或證明文書有效期、場地租用合同有效期等企業資質條件等內容,統一列表登記,通過運管機構的及時督導和企業的及時自我檢查,對即將超過有效期的安全管理事項進行及時補辦,保證企業、車輛資質條件和安全技術狀況始終符合要求,避免企業、車輛管理斷檔現象的發生;通過經常性的人車見面和專項檢查,加強對車輛駕駛員和押運員及運輸標誌燈、牌的動態監督管理,督促企業按照要求配備從業人員,及時通報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的變更情況,確保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符合要求,嚴禁超載、超速、超疲勞的“三超”違章駕駛和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嚴禁私僱亂聘駕駛人員的行為。
4,3 以車輛技術性能監管為基礎,切實規範車輛技術檔案
要求所有危險品運輸企業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檔案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紀錄、交通事故記錄等內容,通過車輛技術檔案建立健全,強化企業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日常監管。促使各運輸企業主動落實“定期維護,視情修理’’的強制性技術管理要求,加強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日常檢查護理,保證危險晶運輸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處於良好狀態。
4.4 以提高防控能力為根本,開展預防性應急演練
堅持“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兩手抓,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範控制能力。一是定期組織企業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使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二是按照“有合理應急預案、有組織協調機構、有妥善處置措施、有高效通訊裝置”演練組織要求,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及安全監管各項制度,全面落實安切實檢驗危險貨物運輸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可操作性,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4.5 對危貨運輸企業,進行安全監管級別分類
實施對一類企業實行重點監管,每年深入企業實地安全檢查不少於4次;對二類企業實施指導管理,實地檢查不少於3次;三類企業以自我管理為主,實地檢查不少於2次;對每個企業的每一次動態監管的情況都要詳實記載,並留存檔案。既要有具體的分類管理辦法,也要制定出責任明晰的工作制度,對企業的動態監管責任落實到部門、責任到人。
4.6 對危貨運輸車輛強制安裝GPS定位系統
一是要抓好宣傳動員推廣工作。二是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制定和出臺必要的強制措施,今後凡申請辦理和換髮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及其車輛,都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安裝GPS系統,否則將依法吊銷企業及其車輛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資質。三是要爭取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省、市安全管理部門對我市危貨運輸GPS推廣工作的大力支援和扶持,對特別困難的企業,予以專項資金扶持。·四是要將所有長途危貨運輸車輛單列出來,落實責任到人,相關科、所負責人、業務主管要帶頭負責一個企業或幾輛車,在危貨運輸車輛上全面推廣GPS的應用。
危貨運輸的安全監督管理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只要我們能夠始終堅持恪盡職守,居安思危,不斷以實踐“三個服務’’為理念,強化措施,開拓進取,就一定能不辱使命,確保我市的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實用手冊[M***dL京人民交通出版杜2006
[2]趙寶利現代交通管理與安全監督[A]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