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批覆
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佈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下文是國務院關於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歡迎閱讀!
國務院關於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報請審批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成都是四川省省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家重要的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綜合交通樞紐,西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要深入貫徹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成都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要不斷增強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對西南地區的輻射帶動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城鄉融合的現代化城市。
二、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堅持城鄉全域規劃,在統籌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等方面發揮示範作用。促進中心城區轉型提升和功能疏解,著重發展衛星城和特色小城鎮,建設農村新型社群,促進新型城鎮化、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互動發展。推進成***都***德***陽***綿***陽***區域合作,加強產業互補和城市功能對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62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內。要貫徹城鄉規劃法關於“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新城新區。要根據成都市資源、環境的實際條件,研究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四、做好天府新區規劃建設。按照《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四川天府新區的批覆》***國函〔2014〕133號***要求,創新體制機制,著力促進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提升國際綜合競爭能力;著力發展高階產業,建立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努力把天府新區建設成為以現代製造業為主的國際化現代新區,打造成為內陸開放經濟高地、宜業宜商宜居城市、現代高階產業集聚區、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示範區。
五、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要進一步完善公路、鐵路、機場等對外交通基礎設施,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推進成渝交通一體化。加強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型別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換乘。做好停車場規劃佈局,推動城市停車場建設。堅持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和給排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按要求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劃定基礎設施黃線保護範圍。高度重視城市防災減災工作,加強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避難場所、疏散通道等重點防災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澇特別是防震和防地質災害、山洪災害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六、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總體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間結構,促進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發展。要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工作措施,淘汰落後產能,嚴格控制汙染物排放總量,支援發展綠色建築。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提高汙水處理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限期達到《總體規劃》提出的各類環境保護目標。劃定城市藍線保護範圍,嚴格控制用水總量,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設節水型城市。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模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要加強對青城山?都江堰等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以及溼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制定保護措施並嚴格實施。
七、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佈局和建設。將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佈局和相關資金投入。加快棚戶區、城中村、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城市的實際需要與可能,穩步推進城市有機更新,不斷改善人居環境。
八、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要統籌協調發展與保護的關係,按照整體保護的原則,切實保護好城市傳統風貌和格局。要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規劃,落實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紫線管理要求,重點保護好寬窄巷子、大慈寺等歷史文化街區,金沙遺址、武侯祠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加強綠化工作,劃定城市綠地系統的綠線保護範圍。加強環城生態區的規劃控制,防止城市無序蔓延。保護好自然山體和水體,加強對建築高度、體量和樣式的控制和引導,突出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有機交融、古城風貌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城市特色。
九、嚴格實施《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要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進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堅持依法治市,構建和諧社會。《總體規劃》是成都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實施《總體規劃》的重點和建設時序。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包括各類開發區***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要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駐成都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援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你省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國務院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