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徵用土地的批覆怎麼寫

  在徵用土地之前是需要提交申請的。那麼對於同意土地徵用的批覆你瞭解多少呢?下文是關於同意徵用土地的批覆範文,歡迎閱讀!

  關於同意徵用土地的批覆一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2000年12月29日浙土字[2000]0539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永嘉縣國土資源局經對被徵地村徵地補償登記複核後,擬定該《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建設用地專案名稱及徵用面積:

  上塘鎮後村村民安置房,徵用上塘鎮後村集體耕地7.80畝。

  二、被徵用村徵地補償費標準:

  土地補償費31680元/畝;安置補助費47520元/畝;青苗補助費800元/畝。

  三、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徵求意見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准後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關於同意徵用土地的批覆二

  樂清市徵地事務管理所:

  你所樂徵請字〔2014〕12號《關於要求批准芙蓉鎮前垟村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請示》收悉,省人民政府於2014年2月10日以浙土字A[2013]—0791號批准,同意徵收芙蓉鎮前垟村土地0.1743公頃,其中園地0.1605公頃、交通用地0.0138公頃,具體為第6區塊。上述徵地已完成“兩公告一登記”程式,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將前垟村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和有關事項一併批覆如下:

  一、核定徵地補償安置費用24.7018萬元。希你所按規定及時籌措,兌付徵地補償安置費用。

  二、前垟村在本批覆發出之日起三個月內到樂清市徵地事務管理所或樂清市統一徵地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徵地補償費用,抓緊處理好補償安置政策,及時補償到位,並依法將上述地塊移交給政府。

  三、上述土地徵收後,土地所有權屬國家所有,前垟村憑本批覆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樂清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關於同意徵用土地的批覆三

  XX地事務管理所:

  你所XX〔2013〕第156號《關於要求批准XXX補償安置方案的請示》收悉,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19日以浙土字A〔2013〕—0285號批准,同意徵收雁蕩鎮樓村耕地0.0424公頃、園地0.0473公頃。具體為第19號區塊。上述徵地已完成“兩公告一登記”程式,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將樓村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和有關事項一併批覆如下:

  一、核定徵地補償安置費用12.9168萬元。希你所按規定及時籌措,兌付徵地補償安置費用。

  二、給予參加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數2名,補助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支出6萬元,參保人員按XX〔2011〕37號檔案之規定辦理被徵地農民社保手續。

  三、XX在本批覆發出之日起三個月內到樂清市徵地事務管理所或樂清市統一徵地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徵地補償費用,抓緊處理好補償安置政策,及時補償到位,並依法將上述地塊移交給政府。

  四、上述土地徵收後,土地所有權屬國家所有,樓村憑本批覆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XXX政府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