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安全座椅立法的城市有哪些

  近年來,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車輛已經是人們的代步工具了,但很多的家長並不瞭解兒童乘坐汽車的危險性,因此國家規定未滿4週歲的兒童乘車,應配備並正確使用安全座椅,並且很多城市都進行了立法,那立法的都有哪些城市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兒童安全座椅立法的城市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兒童安全座椅立法的城市

  1.海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的,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2.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條:乘坐家庭乘用車時,未滿十週歲未成年人應當坐後排座椅,未滿四周歲兒童應當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3.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一條: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人不得安排未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駕駛位;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4.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一條第6小條:十二週歲以下兒童乘坐在副駕駛位置,或者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的。

  5.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七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6.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條:攜帶兒童時應當使用與其年齡相適應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7.蘇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九條:鼓勵機動車配備、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8.南京市未成年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乘車的,應當安排其在後排座位就坐;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車的,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9.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12週歲以下或者身高低於1.4米的兒童不得乘坐前排座椅;4週歲以下或者身高低於1米的兒童乘坐小型轎車時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兒童安全座椅的保護機理

  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對降低交通事故中兒童死亡或嚴重受傷發揮著很大作用。美國NHTSA的調查顯示:1975—2006年,在美國,兒童安全座椅挽救了約8325名兒童的生命;僅2006年,兒童安全座椅就很好地保護了約425名5歲以下兒童。對兒童安全座椅保護效果的研究表明,71%的嬰兒***1歲以下***及54%學齡前兒童***1~4歲***由於使用兒童座椅而減少了死亡。汽車兒童安全座椅應該在以下狀況下保護兒童的乘車安全:

  ***1***前向碰撞或緊急剎車時,能有效阻止兒童身體向前急速運動,避免二次碰撞,更不能因為約束系統的定位不佳而向前滑動。

  ***2***側向碰撞時,靠背側翼和頭枕側翼能有效地保護兒童的軀幹和頭部。

  ***3***後向碰撞時,靠背和頭枕能承托住兒童的軀幹和頭部,避免兒童頸部損傷。

  ***4***側翻時,兒童身體及約束系統只有少許移位,絕對不能鬆脫。

  ***5***兒童睡覺時,座椅側翼能保證兒童身體不會嚴重歪斜,以免碰撞時受到傷害。

  交通事故中,合理選擇使用汽車兒童安全座椅能夠保護不同年齡和身高的兒童。兒童安全座椅誤用問題,需要人們對兒童座椅種類、使用及安裝方法有更清楚的認知。另外,新型多功能的兒童座椅也成為適合我國國情的選擇。汽車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尚未普及,相應的技術法規尚未真正實施,作為新興的研究領域,兒童安全座椅的研究需要社會更多的關注和投入。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兒童座椅的安全保護效能會更加完善。適用範圍更廣,使用安裝更加便捷,兒童安全座椅在我國的汽車安全體系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誤區

  中消協釋出科學選配、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消費提示。快樂童年,從安全座起,每個寶貝都值得全心呵護!

  中消協提示了四大使用誤區:

  一是,過早面朝前坐車,兒童在不滿一歲、體重不及9公斤之前必須面朝後乘車;

  二是,務必把上拉帶固定在車內的相應錨點上,一旦發生事故,上拉帶能防止兒童座椅翻轉;

  三是,安全帶過鬆,如果很輕易就把手指插入安全帶與兒童間的縫隙,就說明沒有繫緊;

  四是,務必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嚴格按照說明說的要求去操作兒童座椅。

  很多人、也包括已有孩子的父母,可能都不太理解,為何汽車上的安全帶不能直接給兒童使用,卻一定要配備專門的兒童安全座椅?是不是有必要?

  對此,中消協認為確實有必要!首先,大人的保護措施不適用於兒童。比如安全帶,專為大人設計,它的最低身高限制為140cm,安全帶肩帶的位置在鎖骨和前胸,但是相對於身高矮小的兒童,正好壓在頸部,頸部是頸動脈和氣管。

  “真正發生事故時,不僅不能保護兒童,反而導致壓迫氣管,引起窒息,壓迫頸動脈,引起腦部缺血,甚至造成頸動脈的切割傷,危急生命。”中消協稱。

  其次,將兒童放在副駕駛座上或抱著都是危險的。兒童坐在副駕駛座上,當緊急剎車時,安全氣囊開啟,對成人形成緩衝作用;而對兒童,卻是正好打在頭頸部,安全氣囊彈開的力量是300公斤,瞬間就成為致命殺手。

  再說說抱著孩子乘車,當車速達到48公里的時候如果緊急剎車,一個5公斤的孩子會產生150公斤的力量,這是人無法承受的,即便父母想保護孩子也是力不從心;而且孩子也會受到大人的擠壓,造成雙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