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東京審判的過程

  東京審判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戰犯的國際審判,那麼你知道東京審判的過程嗎?下面由小編為你提供東京審判的過程,希望能幫到你。

  

  東京審判的過程一共可以分為四個步驟。第一步就是在1946年1月19日的時候,美國最高將領確定了審判的通告以及憲章,確定後便在第一時間釋出,同時向全世界宣佈東京審判正式開始。東京審判的法庭也建立在東京。

  第二步,東京審判正式開始了,法院的法官是由世界各國的代表所擔任,其中共有11個國家的代表參與了此次審判。在1946年4月份的時候,東京軍事法庭便正式向日本戰犯進行起訴,在五月份的時候,法官正式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此次的會議是公開透明的,會議主要內容就是對日本戰犯的罪行進行一個分析以及梳理,最終確定日本戰犯的罪行。其中主要罪行有反人道主義罪行,反世界和平罪行等。在日本戰犯罪行確定後,法庭用了兩天的時間來宣讀起訴書,其內容主要講述了從1928年開始,到1945年結束這段時間裡日本戰犯所犯下的罪行。

  東京審判的過程第三步便是正式開庭審理戰犯,這一過程共持續了兩年多的時間,在正式審理開始後,法院一共蒐集到的證據有4000多份,作證人有400多名。因為審理過程非常複雜,開庭次數將近800次,而且判決書的內容也足足有1000多頁,其中在判決過程中,英文記錄有將近50000頁,判決書的內容讀了有一週的時間才結束。第四步便是稽核罪行,確定無誤以後便對戰犯進行最終的判決,其中重犯實施絞刑,其他罪犯有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兩種。

  介紹東京審判的時間

  東京審判是指在東京審判二戰時期的日本戰犯,這是為了讓戰犯獲得應有的懲罰所採取的審判。那麼東京審判是什麼時間舉行的呢?

  一九四五年,日本宣佈投降。一九四六年,麥克阿瑟決定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進行東京審判。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東京審判正式開始。或許有人會問,為什麼在日本宣佈投降之後沒有立即召開東京審判。這是因為在進行東京審判的時候,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和證人對戰犯所犯下的錯進行指證,在證據面前,戰犯無法對自己犯下的錯誤進行狡辯。在東京審判中,總共開庭的次數高達八百一十八次,總共有四百一十九名證人出庭,直到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東京審判才結束。

  東京審判是一次大規模的審判,這次審判前後總共用了兩年多的時間。東京審判的判決書從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開始宣讀,直到十一月十二日才宣讀完畢,整份判決書長達一千二百三十一頁。東京審判是一場對戰犯的審判,這場審判給戰犯帶來了應有的懲罰。在東京審判結束後,仍有不少學者對當時東京審判的相關資料進行研究,這是為了讓人們記住歷史,也是為了證明當時日本確實存在有侵略的行徑。東京審判是什麼時間舉行的這個問題答案是確定的,東京審判是從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開始的,它的結束時間是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歷時兩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