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事故案例

  鍋爐在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是一種被廣泛使用的承壓裝置。但是,由於鍋爐長期在高溫高壓下執行,並不斷受到煙氣和鍋水中有害雜質的侵蝕和飛塵的磨損,或者由於鍋爐製造安裝的質量不佳,存在缺陷,加上管理不善、操作不當等原因,往往會發生事故,輕則停爐而影響生產,重則發生爆炸,而使廠房、裝置損壞、人員傷亡,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於,供大家閱讀!

  篇1:燃煤鍋爐缺水事故案例分析

  1997年3月,日照某公司一臺SZl4—1.25AII鍋爐發生了嚴重缺水事故。當天,下午3:30左右,中班接班人員陸續到崗準備接班。鍋爐房與機修班相鄰,有不少車間維修人員在現場,一旦因缺水而發生爆炸,後果將不堪設想。

  時中班人員到崗後,經巡迴檢查發現:

  1、爐壓偏高,

  2、水位計顯示有水但無輕微波動,***另一臺水位計已壞且未修復而停用***經叫水實驗發現,爐內缺水,

  3、現場有很大的焦味,

  4、接班司爐工開啟爐門檢查時發現爐膛內上方大彎管已燒紅垮塌,鍋爐嚴重缺水。

  隨即啟動緊急處置預案對該臺鍋爐緊急停爐,撤火,通風,只能讓其自然冷卻,切不貿然進水,否則可能引起爆炸。

  案例分析:

  1、當班司爐工未按時沖洗水位計而造成假水位是事故的根源,同時,損壞的水位計未能及時修復存在重大隱患。

  2、當班司爐工未能認真巡查,無法及時發現問題.***有焦味***

  3、當班司爐工未引起足夠重視,操作時不夠認真沒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假水位***

  在此,為了避免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我們作為司爐一線的司爐工,當班期間應時刻牢記:提高警惕,按章操作,杜絕違章,為了裝置正常運轉,為了人員人身安全。也為了我們有一個更和諧的“家”。

  篇2:操作工疏於職守 險釀大事故

  06上半年某公司下午3:00左右,一司爐工操作一臺DZL2—1.25AII煤爐,當時爐壓為7公斤***車間用汽在6-8公斤***,平板水位計上無明顯汽水分界線且玻璃板面起霧模糊,雙色水位計成全綠色。經詢問得知,也不知爐內的確切水位,加大加水時間也不見有明顯變化。隨後中班接班人員到崗得知此情況後,迅速以叫水實驗來檢驗爐內水位情況,發現是輕微缺水事故,立即上報主管領導與車間用汽部門,並對該臺鍋爐進行停爐,減弱燃燒降低負荷逐漸向爐內加水。30分鐘後爐壓4公斤,水位計顯示水位正常然後啟動風機逐漸升高壓力,1小時後升至工作壓力經檢查無異常,鍋爐進入正常工作狀態。

  事故原因:

  1、司爐工當班期間注意力不集中,忽略了水位的變化。

  2、車間用汽量較大無法按時按量進行有效排汙,爐內結垢較多將進水口部分堵塞,延長了進水時間導致司爐工誤判。

  3、鍋爐用軟化水硬度超標加大了水垢的形成。

  4、司爐工未能及早採取措施。

  為此;司爐工當班期間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集中精力及時發現並處理執行中發生的問題,同時將所發生的問題與處置方案記錄在案,以供日後維修作參考。對執行中所出現的問題,要抓緊處理,不能等,靠,拖,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而造成不良後果。

  篇3:維修過程發生觸電致死事故

  2000以前日照某公司對一臺鍋爐進行維修 ,甲.乙是其中的二人,這天甲進到爐膛裡邊進行維修作業,因為裡邊看不見而讓乙去找電工給安燈,乙去沒找到電工便自己找來燈.線給接上了。而且是直接接在了普通照明電上,過了一段時間因缺工具又讓乙去找工具,乙去找工具還沒回來時,甲在工作中不慎將燈碰掉了。燈泡摔碎後電流直接連到了鍋爐上使全爐通電了,致使甲當場觸電。

  等乙找工具回來發現時,立即跑去找人救援,等救援人員將甲救出後發現已無生命體徵。

  事故原因:

  1、乙工人未經過電工私自拉線安燈,而且還接在了交流電上***220V***

  2、所用燈泡未加防護罩,

  3、甲工人進到爐內維修未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4、乙工人找工具回來發現事故後沒有立即拉閘斷電,

  5、爐內有人作業時,外邊沒有專門看護人員,

  案例分析,此案例中:

  1.錯誤首先是私自接燈,而且是接錯了,這種情況應是不大於36v的直流電,

  2.所用燈應有護罩,再者如果穿絕緣鞋也可降低傷害,

  3.首次發現應立即斷電,同時應派專人看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