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慣常耍的七種伎倆

  很多購房者都是初次置業,對於購房知識的極度匱乏使得他們在購房過程中對於開發商盲目相信,等到真正拿到房子時卻發現現實與約定相去甚遠,被開發商欺騙的地方不只是一處兩處。那麼,大多數人會在哪些環節著了開發商的道兒呢?今天小編跟大家分享一下那些年開發商慣常耍的伎倆,希望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視。

  開發商慣常耍的伎倆一:贈送面積有貓膩

  很多開發商為了吸引視線,會打出贈送面積的旗號,但是這裡面有多少是真實的,有哪些是水分一定要搞清楚,不要盲目的相信他們的宣傳語。比較常見的有“贈送陽臺面積”、“贈送空中院館”等等,如果開發商真的許諾會送,可以要求他們在合同中標註。另外,收房驗房時最好自己實際測量一下面積是否與約定一樣,很多開發商會把贈送的面積加進去,而不是真的“免費”。

  開發商慣常耍的伎倆二:內部認購沒那麼美好

  很多購房者對於“內部認購”其實是很羨慕的,畢竟價錢相對較低。但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內部認購往往伴隨著高風險,因為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不受法律保護。

  開發商慣常耍的伎倆三:營造樓盤熱賣的假象

  很多開發商為了撩起購房者購房的慾望,會故意營造出樓盤熱賣的假象。會僱傭“群演”來熱場,並且會邀請各種機構和媒體來參觀,營造出人聲鼎沸的場景,讓你在稀裡糊塗中就簽了約。所以說,在購房時一定要冷靜,仔細觀察一下身邊那些最積極“買房”的,說不定就是個“群演”。

  開發商慣常耍的伎倆四:使用年限縮水

  一般來說,普通住宅的產權年限是70年,但是很多開發商在拿地多年後開始建造,就這導致房屋的實際使用年限不足70年。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產權年限的計算不是從籤合同那一刻開始的,而是從開發商取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開發商慣常耍的伎倆五:樣板間美好的不真實

  很多開發商為了讓樣板間看起來更誘人,會採取削薄牆體厚度、增加層高等方法,但是你最後拿到的房子可能與樣板間存在較大的差距,想著自己的房子可以和樣板間一模一樣那就過於天真了。

  開發商慣常耍的伎倆六:配套設施與約定不符

  在開發商把周圍規劃描述的天花亂墜的情況下,很多購房者都失去了判斷力和抵抗力,但是拿到房子之後才發現現實與約定差距太遠了。大樹成了稀稀拉拉的幾顆樹苗,巨大噴泉成了一口小水井,這些現象都是經常發生的。為了節省成本開發商真是啥都敢做,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維權。

  開發商慣常耍的伎倆七:以合同中未約定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根據以上六條所述,購房過程中購房者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很多,那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一定要提前在合同中做好約定,並約定好開發商違約的賠償措施。因為在實際交易中,很多開發商會以合同中未約定為由拒絕承擔責任,購房者不可太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