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生價值的思修論文範文

  人生價值作為一種特殊的價值,是人的生活實踐對於社會和個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義,是人們從價值角度考慮人生問題的根據。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關於人生價值基本概念的解讀》

  摘 要:人生價值作為一種特殊的價值,是人的生活實踐對於社會和個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義,是人們從價值角度考慮人生問題的根據。它兼有實踐問題的現實性和理論問題的複雜性,在正確理解了人生價值的基本概念之後,才能從整體上把握人生價值。

  關鍵詞:人生價值、人生價值的含義、人生價值的特點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6X***2011***10-0000-01  

  在哲學中,價值的一般本質在於,它是現實的人的需要與實物的屬性之間的一種關係。人生價值作為一種特殊的價值,是人的生活實踐對於社會和個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義,是人們從價值角度考慮人生問題的根據。它兼有實踐問題的現實性和理論問題的複雜性,在正確理解了人生價值的基本概念之後,才能從整體上把握人生價值。

  一、人生價值的含義

  人生價值是指人的實踐活動對社會和自身所具有的意義和作用,包含了人生的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兩個方面。人生的社會價值,是個體的人生活動對社會、他人所具有的價值,衡量人生的社會價值的標準是個體對社會和他人所做出的貢獻大小。人生的自我價值,是個體的人生活動對自己的生存和發展所具有的價值,主要表現為對自身物質和精神需要的滿足程度。

  人生價值是作為客體的人的自身屬性滿足主體的人的需要,是作為主體的人而存在的標示。作為客體的人是在社會實踐中能動的人,他主動的發掘自身或自身外的潛力,不斷的將潛在的價值變為現實的價值,以滿足主體人的需要。將潛在價值轉化為現實價值,是客體的人對主體的人的需要表現出自身能動性的一種完滿體現。

  人生價值的本質是對人的全面發展的正向效應和積極意義,如果自設發展的實現是以損害社會進步為代價的,那麼必然會形成負價值,最終導致自我價值的無法完全實現或根本不可能實現,自身不能發展。反之,社會進步的實現是以自身發展的實現為基礎,自我人生的正價值引向社會的正價值,社會的進步也就有賴於個人自身的發展。人生的價值本質是個人自身發展和社會進步相統一的現實依據。

  二、人生價值的特點

  由於人是能動的、自由自覺的社會性存在,人生價值不同於一般物的價值,有其自身固有的特點:

  首先,人生價值具有客觀性,表現為各種人生價值形態的統一。任何人生價值的創造都離不開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馬克思說:“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繼承下來的條件下創造。”1因此,判斷一個人的人生價值,依據就是他的客觀實踐活動。一個人如果要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就必須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去為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做出貢獻。離開這個客觀標準,僅憑個人主觀認定人生價值的有無和大小事缺乏客觀依據的,是無現實意義的、荒謬的。

  其次,人生價值具有社會性,反映了個人對自我和社會的效用肯定關係。人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的,人的本質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個人不是靜止的、孤立的個體,而是與其它事物相聯絡的存在,即是是人的個性特點,也總會表現出他所處時代和社會環境的特徵。這就是人的社會性。當然,個人絕不是社會環境的簡單產品,也不是任社會環境隨意擺弄的玩偶。

  第三,人生價值具有創造性,是目的與手段、奉獻與索取的統一體。

  人類要生存,首先要解決吃、穿、住、行等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的物質財富都是通過人的創造性勞動獲得的,如果沒有勞動,人類的生存就很難維持,正是創造性的勞動為人類生存提供了豐富的物質和精神食糧。根據自己的需要,人開始有目的地創造、佔有和享用價值。因此可以說,人本身就是自己的目的。用馬克思的話說就是:“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2在人生價值體系中,自我價值充分地反映了這一點。另一方面,人還是價值客體,是滿足自身需要和社會需要的手段,具有為自己和社會服務的手段性價值。對個人主體來說,自我滿足時目的,奉獻社會是手段;對社會主體來說,社會本身是目的,個人則是滿足社會需要的手段。人生價值正是在個人與社會互為目的、互為手段的過程中得到不斷的提升與實現的。然而,二者的價值又不是完全等價的,基於社會價值的至上性和社會發展最大價值取向的要求,人生過程中,奉獻必須大於索取,手段必須服從目的。

  三、人生價值的內容

  由於人既是價值主體又是價值客體,因此人生價值除了具有一般物的價值特點之外,在價值關係中還具有其自身固有的特點,這些特點區分了人生價值與一般物的價值的不同之處,決定了人生價值的內容十分豐富。

  首先,人生價值是人生的自在價值與自為價值的統一。

  人生的自在價值,是人作為客觀存在對周圍世界的積極效用,是人生主觀努力與客觀實踐活動的結晶,其內在規定既有先天的因素,又有後天的成分,是二者的有機統一。一方面,人生自在價值中的內在規定,在本質上是“人對自身生活價值的自我肯定。”人生自在價值的提出,在目前人類價值取向混亂、生存環境日趨惡化的條件下,對於喚醒人們的環保意識與生存危機感,提升人生的歷史使命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人生的自在價值是人生自為價值的基礎和前提,人生的自為價值是人生自在價值的外顯和社會化。

  其次,人生價值是人生的社會價值與自我價值的統一。

  人生價值是指個人對社會的意義,是個人對社會需要的滿足程度。它主要表現為個人通過勞動、創造,對社會和他人所做出的貢獻。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人是“一切動物中最社會化的動物”,3每個人利益的滿足都同他人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絡,“私人利益本身已經是社會所決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會所創造的條件下並使用社會所提供的手段,才能達到,”4所以,“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5因此,“必須使個別人的私人利益符合全人類的利益。”6

  但是,強調個人的社會價值,並不是要否認個人的自我價值。個人自我價值體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是個體對自己生命存在的肯定。人的生命是任何東西都不能代替的,生命的存在是一切價值產生的基礎。社會的發展離不開個人的努力,但個人更離不開社會,個體生命的意義必須通過他對社會的意義來體現和實現。因此,一個人不可能只有自我價值而沒有社會價值。

  第三,人生價值是人生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的統一

  正如任何事物都有內外兩個方面一樣,人生價值也必然包含內在和外在兩方面。內在價值是指個人對社會做出貢獻之前所具有的潛在創造力和勞動能力。人生的外在價值表現為個人通過勞動和創造對社會和他人所做的貢獻。外在價值是內在價值的顯化,是現實化、物件化的人生的內在價值。人的內在價值與外在價值既相互促進又相互轉化。人生的內在價值,通過實踐發揮出來,不斷轉化為外在價值,外在價值又反過來豐富、充實、提高人生的內在價值。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克斯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85

  [2] 《馬克思克斯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18-119

  [3] 《馬克思克斯恩格斯選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10

  [4] 《馬克思克斯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02-103

  [5] 《馬克思克斯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6] 《馬克思克斯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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