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等教育問題論文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以來,我國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領域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這與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科技創新的發展是分不開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民辦高等教育財政政策論文

  1我國民辦高等教育財政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1.1財政政策的區別對待

  在我國,公共財政只能用於公辦高校的傳統觀念和模式沒有得到徹底的改變。所以,民辦高校從政府獲得經費支援存在很大的難度。致使民辦高等教育經費來源途徑單一,大部分來至學生學費,從而形成“以學養學”的模式。並且在政府實施的一系列針對高校的財政優惠政策中,也很找出為解決民辦高校發展的問題所採取的政策措施。

  1.2財政資助政策不完善

  一方面,教育成本分攤機制不合理,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不能享有同樣的公共財政按生均支付的學校執行費用補貼。民辦高校由社會資本出資辦學,公辦高校由財政經費出資辦學,但執行費用都應由公共財政按生均支付。但是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某些地方政府把應承擔的高等教育責任部分地轉嫁給了民辦高校,而同時,公立高校獲得生均教育經費在6000-800元左右,民辦高校獲得卻非常少。另一方面,公辦高校撥款制度遠遠優於民辦高校。特別是在沿海發達地區的大城市,尤為明顯。政府對公辦高校的財政撥款越來越高,致使教師福利待遇越來越好,過度拉大與民辦高校的差距;而民辦高校受生源和收費等因素的影響,使其缺乏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影響了教學條件的改善、優秀教師的引入,最終導致學校整體教育質量的難以提高。

  1.3政策落實不力

  在資金扶持方面:《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經費資助,在、出租、轉讓閒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對民辦學校予以扶持”。由於這些法律不具有強制性,並且未能形成配套措施,以及社會對民辦教育認識的卻實,導致,雖有政策規定,但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政策效果很難得以實現。在稅收優惠方面:由於民辦高等教育不能享受公辦高等教育享有的一些免稅優惠,以及稅法中缺乏對民辦教育的具體規定,造成稅收優惠政策難以落實。

  2我國民辦高等教育可持續發展的財稅政策建議

  2.1財政政策建議

  2.1.1完善民辦高等教育的預算投入政策基於我國目前民辦高等教育的財政政策狀況,和我國財政資金的整體狀況,並在一般的國家預算投入基礎上,針對國家預算管理制度應作相應的調整:

  ***1***國家預算科目新增支援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預算科目,每年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資助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

  ***2***通過理順政府間的財政體制,妥善解決上下級政府之間在高等教育方面的利益衝突,保護和發揮下級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在發展民辦高等教育方面的積極性和可持續性,實現國家整體利益最大化。

  ***3***財政資金重點支援邊遠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民辦高等教育。

  ***4***根據高校的辦學效益***包括就業率等方面因素***,分層次撥付。

  ***5***為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公共財政對民辦高校投入使用情況,依法接受審計,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

  2.1.2加強對民辦高校科學研究和學科建設的財政支援在政策方面,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應通過一定的政策導向,鼓勵和引導民辦高校參與省級以及全國各類科研課題的申請,以及相應的實踐推廣。在資金資助方面,政府以及相關部門需通過相應的財政撥款和財政預算,直接和間接的支援民辦高校進行教材開發、教學改革以及重點學科和實驗室建設,讓一批優秀民辦高校有能力在某些科研領域達到國內或國際領先水平,有效促進民辦高等教育科研能力科學發展。

  2.2稅收政策建議

  2.2.1公辦高等學校與民辦高等學校享受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民辦高等教育與公辦高等教育稅收優惠政策差別較大。從現行教育稅收政策來看,我國民辦高等教育與公辦高等教育在增值稅、關稅、印花稅等方面享有同等的優惠政策。首先,社會各界必須更新觀念,給予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高度重視。其次,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較快的提升民辦高等教育應享有的地位,使其享受公辦高等教育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最終為民辦高等教育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平等的政策、社會環境,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

  2.2.2調整民辦高等教育稅收政策對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予以稅收優惠。首先對民辦高校進行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區分後,針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由於其具有較強的公益性,應該給予它與公辦高校的稅收待遇。針對營利性民辦高校,雖然其以獲取回報為目的,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公益性的特徵,應適當減小其與公辦高校的待遇差別。

  2.3.3加強教育稅收治理加強教育稅收管理。首先嚴格按照稅法和相關規定對公辦教育進行稅收徵收管理,定期對公辦教育應稅專案進行檢查,在確保國家稅收收入的同時,保障教育的公平性。其次,對民辦高等教育進行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區分後,我國應該對公辦高等教育、非營利性民辦高等教育、營利性高等教育三種不同形式的教育機構實行分類管理,在管理中不能輕民辦、重公辦,搞歧視待遇。

  3結論

  民辦高等教育作為準公共物品,需要政府的在一定程度上的干預和在政策上的支援。應加強對其財政政策存在的問題的分析,在財政資助政策和稅收政策上加以改善,解決財政政策理論和實踐過程中的不足,加快民辦高等教育的立法工作,綜合研究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規律,將科學與預見化為法律條文。為民辦高等教育發展和改革指明方向,為其發展提供有力的財政政策保障完善民辦高等教育財政體系,確保民辦高等教育與公辦高等教育具有同等地位,最終促使教育的公平。

  範文二:大眾化階段高等教育的生態改良途徑

  大眾化階段甘肅高等教育面臨的問題之一就是教育經費的投入嚴重不足。從《2011年全國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統計公告》中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生均公共財政預算教育事業費為9347.65元,生均公共財政預算公用經費支出5125.06元,[2]在全國各省市間處於倒數第9位,遠遠低於同處西部的陝西、新疆、寧夏和青海等省的生均費用支出。通過比較發現,甘肅省目前的高等教育經費來源單一,規模偏低,遠遠不能滿足省內高等教育發展的需求。此外,相對於全國平均水平及其他經濟發達省份,甘肅省地方政府及個人對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擔能力有限,高等教育負擔較重,使得省內高校生不能像東部發達地區高校生一樣享用同等優質的高等教育資源。問題之二就是教師的數量、結構和整體質量難以適應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育質量。隨著高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教師總體數量不足,生師比大幅攀升的弊端顯現出來。具體表現為教學、科研的設施建設投入不足,教學、科研條件設施落後,不能很好地適應高等教育規模快速發展的要求,極大限制了甘肅省內高校的發展。

  大眾化階段甘肅高等教育的生態失衡現狀分析

  ***一***甘肅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的經濟結構的失衡

  當前甘肅省高等教育是中央和省、市州***企業***三級辦學、統籌管理的辦學管理體制,高等學校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則形成了“一中兩翼”的格局,即以甘肅省蘭州市為中心的、以隴海—蘭新線為兩翼的天水隴東和河西走廊高等教育區。甘肅高等教育經過十多年的跨越式發展,雖然實現了專業數量、在校學生數、校區面積及校舍建築的快速增長,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們對高等教育的需要,但在謀求快速發展中卻帶來了教育資源的大量稀釋,部分生均教育資源明顯不足、生師比居高不下、高校貸款規模過度發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3]高等教育的質量、規模、結構和效益已處於一種失衡的邊緣。此外,高校本身學科設定不合理,大多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需求模式,嚴重滯後於目前產業結構的調整,滯後於當前市場變化對人才的需求。[4]

  ***二***甘肅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的社會結構的失衡

  美國社會學家科林斯在其《文憑社會:教育與分層的歷史社會學》中對“知識精英統治”的文憑社會持批評態度。科林斯發現,並不像知識精英統治論者所說的,真是因為教育帶來的知識和技能的差別而劃分的社會階層,這種高文憑高報酬的教育與分層體系只是一種神話。他指出,教育所包含的各種文憑和文化資本已經成為獲得更高收入和權力的工作的必要條件。事實上,現在的大學生競爭的不是專業本身的稀缺性,而是專業背後所代表的社會地位的稀缺性。[5]以甘肅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為例,不同階層、家庭背景存在明顯差別。占人口90%以上的體力勞動者的子女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考試競爭中顯然處於劣勢,名牌大學、重點大學和熱門專業中來自幹部和知識分子家庭的子女比重遠遠超過其他階層。同時在教育常規統計中發現: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率”、高校“錄取規模增幅”,以及高校內“專業比例變化”這幾個資料之間的共變係數很小,它們的相關性很弱。這表明,高校各專業的學生就業率並沒有對高等教育的專業結構調整發揮資訊引導作用,同時高校所設專業缺乏靈活彈性的體制來應對社會結構的需求。如果教育系統沒有建立對社會結構資訊的反應能力,就會出現就業率較低的專業反而出現招生率較高的現象。

  ***三***甘肅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的高校人才結構失衡

  近年來,高等教育在數量上得到了迅速發展,高校對教師的需求量加大,造成教師數量一度短缺。相對於東部沿海和發達地區的高校而言,由於經濟、文化因素和教育辦學條件的差異,高學歷畢業生不願留在條件艱苦的甘肅地方高校任教,有些熱門專業很難吸引研究生,因此每年在招聘新教師的問題上,難以避免“近親繁殖”現象,造成西部地區包括甘肅在內的高校本校畢業生留校任教的比例有所回升。[6]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底,我國高校40歲以下的青年教師人數已超過86萬,佔全國高校專職教師總數的63.3%。年輕教師多,說明隊伍有活力,發展有後勁,但青年教師的成長需要有一個不間斷的培養過程,如果不能儘快地採取措施進行後續培養,在一定時期內學校的教學質量就難以得到保證。此外,高等教育的擴招還直接影響到民辦高校的人才流向。由於種種原因,優秀教師大都進入公辦高校,民辦高校教師主要是公辦高校退休下來或進入不了公辦高校的人員。和公辦高校相比,師資整體水平較低,結構嚴重不合理,從年齡結構上看,呈現“兩頭大中間小”的態勢,年富力強的中年教師很少。從職稱結構看,高職稱適齡專職教師***非退休教師***很少。從生師比看,總體較高,個別學校達到60:1甚至更高。[7]

  大眾化階段甘肅高等教育的生態改良途徑及措施

  ***一***拓寬高等教育投資渠道,調整優化教育

  資源配置結構,發揮高等教育的經濟效益和結構效益首先,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渠道籌措為輔的體制,加大政府的教育經費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以國家財政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學校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保障普通高校正常執行和發展的必要經費,促進甘肅高等教育持續協調發展。其次,加快甘肅地方經濟,促進地方高校與區域經濟之間的結合。通過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強化地方政府的財力,最終促進地方政府對高等教育發展的經費投入。在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要積極幫助高校開拓資金籌集渠道,特別是推動高校與區域經濟發展兩者之間的結合,使得甘肅地方高等院校通過教學科研活動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同時,獲得有效的外部資金支援。[8]再次,充分利用已有的教育資源,挖掘現有高校校舍、食堂、教室、實驗室、體育館等設施的潛力,加快高校後勤社會化程序,積極發展職業技術學校、民辦高校和其他辦學形式,加強民辦高校的師資力量、辦學質量,提高管理水平。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務就是為社會經濟發展培養高素質人才,因此高等教育首先要考慮的就是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和科研成果的需求情況。凡是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的人才和科研成果,就應積極地進行培養和研究。只有這樣,教育和社會經濟發展才能同步進行,教育也才能得到強有力的支援。反之,教育就遊離於社會經濟發展之外,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二***構建和優化合理的高等教育分流結構和型別

  為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推進高等教育大眾化的程序,進一步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勢在必行。眾所周知,各發達國家的高等教育都經歷了一個由單一本科教育向研究生層次教育與專科層次教育兩端擴充套件的過程。我國當前的流層結構可為專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個層次。[9]我省目前高等教育分流還未形成一個較為合理的分流層次、型別和形式。基於省情,應大力發展有甘肅地域特色的高職高專教育,穩定發展本科教育,積極擴大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大力促進民辦高等教育發展,努力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質量,使多種形式的高等教育能各安其位、各盡其職,逐漸形成和諧共存的終身高等教育體系;同時著重強調學科專業市場的適應性,努力培養視野開闊、善於決策的經營管理人才,勇於開拓、不斷創新的高新技術人才,有必要的理論知識和較強實踐能力的職業型人才;大力促進省內的民辦高等教育,加快推進邊遠地區多種形式的高等教育,充分利用現代資訊科技與傳播手段,使高等教育資源實現最大程度和範圍的共享。[9]

  ***三***改善和轉變政府職能及管理方式,彰顯高等教育的社會公平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孔子提出的“有教無類”的思想就蘊涵著教育公平的深意。如果教育不能指向社會公平,反而擴大社會差距,那就與教育的初衷相違背。因此,為每個人提供儘可能平等的受教育機會,是保證社會公平的重要機制。現代社會人們受教育程度與其職業、收入、社會地位呈正比例關係,特別是在當今就業競爭越來越激烈的背景下,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已成為社會個體的發展前提。只有堅持教育公平,賦予每個受教育者相同的受教育機會,才能使社會成員的潛能、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開掘、激發和釋放。[10]因此,加快甘肅高等教育發展,最大程度地實現高等教育的社會公平,是建設人力資源強省、有效縮小東西區域發展差距、促進省內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