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定金意向協議書範本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定金合同屬於從合同、要式合同、實踐合同,同時,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則的效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房屋租賃定金意向協議書相關範本,歡迎閱讀與參考!
一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間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丙方介紹,本著滿意自願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定金條款。
一、現甲方將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____室
共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
二、甲、乙協定出租物業,月租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起租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定金有效期為此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有效。
三、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給甲、丙雙方。甲、丙雙方各支援乙方交付定金的______%。
四、乙方向甲、丙雙方交付定金後,將視為丙方代理服務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雙方正式簽定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將作為代理服務費的一部份,不予退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如甲、乙雙方違約此協議:甲方將租賃意向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六、甲方與乙方出現糾紛,雙方應按照此協議的規定解決,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應積極配合雙方解決糾紛。
七、此協議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法律效應。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經辦人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鑑公證機關
電掛: 電掛: 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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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定金意向協議書籤訂注意事項:
一、審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屬於擔保合同的一種,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因此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應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證所簽訂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簽訂時主體
定金合同簽訂時的主體應當與主合同的簽訂主體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體不一致,定金合同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
三、定金合同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簽訂
根據《擔保法》第九十條[1] 的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交付期限
合同當事人應在定金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必須明確、具體。
五、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過現實的貨幣支付還是銀行支付。如果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必須以收到交易憑證視為交付。
六、定金的數額必須在合同標的額的20%以內約定,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於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數額應少於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
七、明確款項的性質,最好標明“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
如果合同中的款額未明確款項的性質,未寫明“定金”字樣,雙方容易發生爭議;如果寫成“訂金”、“誠意金”、“預付款”、“認購金”等字樣,若合同條文又無明顯約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質,則不具定金效力。
八、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並且合同中應約定主合同成立後,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還是衝抵主合同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違約責任的約定應具有可操作性,以利於執行
未能訂立合同的過錯方將承擔定金罰則的風險。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十、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解除、終止條款
應明確約定定金合同解除、終止的條款。如沒有關於合同解除、終止或提前終止的條款,致使終止合同的條件不明確,將造成簽訂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難的現狀。因此,有關合同解除、終止和提前終止的條款應力求細化、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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