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原則

  “四不放過”原則的支援依據是《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擬定,那麼它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安全事故方面的四不放過原則,供大家參考。

  一、安全事故“四不放過”處理原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3、事故責任人和廣大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4、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

  二、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具體含義

  1、“四不放過”原則的第一層含義是要求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時,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導致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時就輕易下結論,也不能把次要原因當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決不輕易放過,直至找到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並搞清各因素之間的因果關係才算達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過”原則的第二層含義是要求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不能認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關人員也處理了就算完成任務了,還必須使事故責任者和廣大群眾瞭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並深刻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大家從事故中吸取教訓,在今後工作中更加重視安全工作。

  3、“四不放過”原則的第三層含義是要求必須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在對安全生產工傷事故必須進行嚴肅認真的調查處理的同時,還必須提出防止相同或類似事故發生的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並督促事故發生單位加以實施。只有這樣,才算達到了事故調查和處理的最終目的。

  4、“四不放過”原則的第四層含義也是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的具體體現,對事故責任者要嚴格按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安全事故“四不放過”處理原則的作用

  1、吸取事故教訓,細化了吸取事故教訓的具體措施

  發生事故,暴露了人員、裝置、技術、環境、管理上的諸多問題,通過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吸取他人事故教訓的方式,以心得體會、建議措施上報,不說套話、廢話,就讓全體員工實實在在分析發現問題,做實了吸取事故教訓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實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員安全意識

  各企業都制定有對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規定,但往往職工都不會去關心這些規定,因為都覺得自己不會是事故責任人。而我們在落實“四不放過”原則過程中,增設一個假如:假如身邊發生這樣的事故、我是事故責任人,對照事故處理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應該受到什麼樣的處理;假如我是事故的受害人,我的家庭、親人會遭受什麼樣的打擊的大討論不放過。通過假設和對照,使全體員受到震動和衝擊。雖然是假設,但也使全體員工感到了一旦發生事故帶來的壓力,受到了很強的安全教育,對自己的安全責任重新認識和提高,增強了責任感和安全意識,比空洞的說教更有說服力。

  3、切實發現並消除了隱患,提高了本質性安全

  “四不放過”,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而是應該有具體的實實在在的行動,不僅要做到查清原因、處理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管和預防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就會伴隨著無辜生命的死亡,這樣的教訓有一次就夠了,不要總是吸取,甚至是總不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