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事故報告範文精選
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要做好安全事故報告,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報告範文,僅供參考。
安全事故報告範文篇一
一、 工程名稱: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
二、 施工單位:浙江中崙建設有限公司
三、 事故過程:
2013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燬。
事故發生後,專案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 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乾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 除隱患。
四、 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 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 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定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於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 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 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安全事故報告範文篇二
1.工程名稱:深圳港西部港區疏港道路工程聯絡道2號支線Ⅱ標段工程
2.事故情況:燃氣管道破裂,致使少量燃氣洩漏
3.事故發生時間:2012年8月 7日上午8:20
4. 事故地點:港航路與赤灣六路交匯處
5. 事故影響及傷亡人數:
本次事故過程中沒有任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6.事故詳細經過:
2012年8月7日8:20我司在赤灣五路路口汙水進行管道基坑進行正常施工開挖,當時現場指揮人員因臨時有事不在場,離開了5分鐘,當時和管溝作業點成垂直交叉的方向上約1.5米處存在有燃氣管道,挖機司機進行土方開挖時,挖土範圍內存在有一塊大石,挖土過程中撬動了大石,由於不清楚該大石的具體形狀與體積,大石移動過程中意外刮破了位於赤灣六路上的一條PE250的市政地下燃氣管道,導致燃氣管道上刮破一個雞蛋大小的漏洞,造成了少量燃氣洩漏。事故發生後,現場作業人員立即停止了施工,並及時報告我司現場主管人員,我司現場主管人員立即封鎖施工現場、設定安全警戒線、疏散周邊人員,並邀請交通協管人員進行周邊道路交通指揮,防止了事故進一步產生的危害。同時上報業主、監理、燃氣公司等相關單位。
當日上午8:50深圳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輸配分公司相關搶險人員到場後關閉了上游氣源閥門,至中午14.40完成了對受損燃氣管道的更換。
7.事故原因分析
工程開工前業主提供了詳細的地下管道佈置圖,同時燃氣公司對我司專案部進行了詳細的交底,並簽訂了《保護協議》。每次進行地下管道施工涉及燃氣管道時,均派專人進行跟進。對於業主、監理和燃氣公司的指導與監督工作我司表示衷心的感謝。
對於此次燃氣管道刮破導致燃氣洩漏事件,主要原因如下:
由於施工階段處於施工管線未期,挖機司機存在著安全麻痺思想,在我司現場施工指揮人員離開現場不到5分鐘的情況下,挖機司機不清楚作業點距離燃氣管道約有1.5米範圍內存在的大石具體形狀和體積情況下繼續進行開挖施工,大石移動過程中意外刮破了和施工作業點成垂直交叉方向上的燃氣管道。
8.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事故發生後,我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針對事故可能產生的危害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說封閉現場,疏散周邊人員、邀請交通協管人員進行周邊交通指揮,通知燃氣公司、工程監理及業主;全力配合燃氣公司搶修部做好搶險維修工作。至中午14:40將受損管道更換完畢並恢復市政管網供氣,此次搶險過程中幸無人傷亡。
通過此次事件,發現我司有些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較差,因此我司將在以後的時間內著重加強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並將在以後的施工中認真貫徹業主、監理及相關監管單位指導與監督,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事故責任人:
北京中瑞恆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港西部港區疏港道路工程聯絡道2號支線Ⅱ標段工程專案部
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報告範文篇三
一、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 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1、 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1 生產過程;狀態
2 事故中的當事人的行為、語言表述
3 事故狀態
4 事故場所機械、裝置、狀況等
2、 應急救援情況
1 救援過程
2 搶救地點、過程、結果。
三、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狀況
四、 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為:根據GB5442-86A7規定。
2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根據GB5441-86A6規定。
2、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的缺陷。2、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技術知識。3、勞動組織不合理。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6、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沒有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等。
二 事故性質
1、 是否為責任事故
2、 是否為非責任事故
五、 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 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全部責任、主要責
任、重要責任、次要責任等,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2、 對事故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主要責任、重要責任、次
要責任、一定責任等,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 對有關責任者的責任認定主要領導責任、領導責任、
管理責任、直接責任、重要責任等,提出個人行政處罰建議及黨、政紀處分建議,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六、 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附:
1、事故調查人員簽字名單。
2、傷亡人員名單。
3、有關資料影印件。
包括:
1企業提供資料的影印件
2現場照片
3現場示意圖
4筆錄影印件
5行政處罰的法律文書
6刑事處罰的法律文書
7罰款收據影印件
8行政處分的影印件
9黨內處分的影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關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