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知識

  知識是符合文明方向的,人類對物質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結果總和。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知識的概念

  知識也是人類在實踐中認識客觀世界***包括人類自身***的成果,它包括事實、資訊的描述或在教育和實踐中獲得的技能。它可以是關於理論的,也可以是關於實踐的。在哲學中,關於知識的研究叫做認識論,知識的獲取涉及到許多複雜的過程:感覺、交流、推理。知識也可以看成構成人類智慧的最根本的因素,知識具有一致性,公允性,判斷真偽要以邏輯,而非立場。知識的定義在認識論中仍然是一個爭論不止的問題,羅伯特⋅格蘭特指出,儘管“什麼是知識”這個問題激發了世界上眾多偉大思想家的興趣,至今也沒有一個統一而明確的界定。[1] 一個經典的定義來自於柏拉圖:一條陳述能稱得上是知識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它一定是被驗證過的,正確的,而且被人們相信的[2] ,這也是科學與非科學的區分標準。

  從型別學看,知識可分為簡單知識和複雜知識、獨有知識和共有知識、具體知識和抽象知識、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等。20世紀50年代,世界著名的科學學大師邁克爾⋅波蘭尼***卡爾⋅波蘭尼的弟弟***發現了知識的隱性維度,並認為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發現。[1]

  知識的概念是哲學認識論領域最為重要的一個概念。

  教育心理學

  個體通過與環境相互作用後獲得的資訊,在心理學上稱之為知識。

  知識分類 按現代認知心理學的理解,知識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知識可以分為兩類,即陳述性知識、程式性知識。

  1、陳述性知識:陳述性知識是描述客觀事物的特點及關係的知識,也稱為描述性知識。陳述性知識主要包括三種不同水平:符號表徵、概念、命題。

  符號表徵是最簡單的陳述性知識。所謂符號表徵就指代表一定事物的符號。如學生所學習的英語單詞的詞形、數學中的數字、物理公式中的符號、化學元素的符號等都是符號表徵。

  概念是對一類事物本質特徵的反映,是較為複雜的陳述性知識。

  命題是對事物之間關係陳述,是複雜的陳述性知識。命題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非概括性命題,只表示兩個以上的特殊事物之間關係。另一類命題表示若干事物之間的關係,這類命題叫概括,如“圓的直徑是它的半徑的兩倍”,這裡的倍數關係是普遍的關係。

  2、程式性知識:程式性知識是一套關於辦事的操作步驟的知識,也稱操作性知識。這類知識主要用來解決“做什麼”和“如何做”的問題,用來進行操作和實踐。

  策略性知識是一種較為特殊的程式性知識。它是關於認識活動的方法和技巧的知識。如∶如何有效記憶,如何明確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向等。

  與哲學不同,認知心理學是從知識的來源、個體知識的產生過程及表徵形式等角度對知識進行研究的。如∶皮亞傑認為,經驗來源於個體與環境的互動作用,這種經驗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物理經驗,它來自外部世界,是個體作用於客體而獲得的關於客觀事物及其認識;另一類是邏輯──數學經驗,它來自主體的動作,是個體理解動作與動作之間相互協調結果。如兒童通過擺弄物體,獲得關於數量守恆的經驗,學生通過數學推理獲得關於數學原理認識。皮亞傑對知識的定義是從個體知識的產生過程來表述的。布盧姆在《教育目標分類學》中認為知識是“對具體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憶,對方法和過程的回憶,或者對一種模式、結構或框架的回憶”,這是從知識所包含的內容的角度說的,屬於一種現象描述。

  我們認為,在理解知識的含義時,有必要把作為人類社會共同財富的知識與作為個體頭腦中的知識區分開來。人類社會的知識是客觀存在的,但個體頭腦中的知識並不是客觀現實本身,而是個體的一種主觀表徵,即人腦中的知識結構,它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等,又包括概念、命題、圖式,它們分別標誌著個體對客觀事物反應不同廣度和深度,這是通過個體認知活動而形成。一般來說,個體知識以從具體到抽象的層次網路結構的形式儲存於大腦之中。哲學主要對人類社會共同知識的性質進行研究,心理學則主要對個體知識的性質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