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訓詁學的聲訓方法概述

  訓詁學的聲訓方法

  聲訓是與形訓、義訓相對而言,是訓詁學中的一種重要的訓詁方法。語音是語言的物質外殼,而字是記錄語言的一個工具,因而僅靠字形來確定字義是無法完全解決問題的,這不僅因為古代用字出現通假現象,更因為形聲字的產生,形聲法的出現,使漢語出現了衍聲的現象,而同音字的產生,方言字的分化,更是以語音形式為紐帶的。因而聲訓的出現,就為訓詁學提供了一個新的釋義方法,在訓詁學史上是一個長足的進步。下面我就從聲訓的定義、源流、理論依據、作用和影響等方面對聲訓做一淺顯的介紹。

  一、聲訓的定義

  聲訓就是因聲求義,也叫音訓,即通過語音線索尋求語義,是一種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解釋詞義的訓詁方法。換言之就是從被釋詞的語音形式著眼,利用語音,語義的關係來推求它的意義解釋詞與被釋詞之間往往具有音同,音近或音轉的關係。

  二、聲訓的發展歷史

  聲訓的發展大致可分為先秦、漢、唐、宋、清五個重要的發展時期。聲訓一法在先秦時期就已萌芽。周、秦時代為聲訓產生與初步發展的階段,聲訓材料散見於諸子論著之中,如《孟子·滕文公上》:“癢者養也,校者教也”。到兩漢、魏晉發展大盛,產生了聲訓專著,以劉熙的《釋名》為代表,得到全面的推廣。在晉代出現了聲旁兼表字義的學說,晉初的楊泉《物理論》已有“在金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的說法,說明當時已經意識到形聲字的聲符可以兼表字義的原理。這一時期聲訓研究成為一門相對較獨立的學問,解決了很多詞語訓釋的難題;唐以後聲訓漸微;發展到宋朝,有學者進一步把聲旁兼表字義說深化,如王聖美提出

 


了“右文說”,“ 如戔,小也。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貝之小者曰賤。如斯之類,皆以戔為義也”。這樣的研究成果對後世的學者影響深遠;到清代,聲訓達到最高水平。這一時期,由於加深了對音義關係的認識,古音研究有新突破,聲訓便有了更大的發展。訓詁學家明確提出因聲求義的主張,並整理出了不同時期的語音聲韻特點,注意聲訓中語音的時代性。把語音相近的字歸納為雙聲、迭韻兩類,而這兩類字,都存在聲近義通的關係。學者們對於聲訓的研究特別強調“訓詁之旨,本於聲音。故有聲同字異,聲近義同。雖或類聚群分,實亦同條共貫。譬如振裘必提其領,舉網必挈其綱”***王念孫《廣雅疏證序》***”,強調語音的重要作用,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晚近章炳麟、 黃侃等先生又把訓詁學進一步提高“語言學”的理論上來。他們把“文字”“聲音”“訓詁”結合起來,組織成有體系的“語源學”。

  三、聲訓的方法

  古人在訓詁實踐中常用的聲訓方法有三種:

  ***一***同字為訓:

  1、同字為訓:用字形相同而音義、詞性並不完全相通的字來訓釋。《易·序卦》: “物之始生必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之中的“蒙者蒙也”,前一個“蒙”是卦名,而後一個“蒙”是矇昧的意思。

  2、同音為訓:用同音字來解釋被釋詞。《爾雅·釋言》:“樊者,藩也。”《釋名·釋山》:“山頂曰冢,冢,腫也,言腫起也。”

  ***二***音近為訓:用多個讀音相近的詞,相互訓釋。《禮記 哀公問》:“政者,正也;君為正,則百姓從正。”《說文解字·一部》:“天,顛也。”***注:顛,頭頂的意思***《中庸》:“仁者人也,義者宜也。”

  ***三***音轉為訓:指在雙聲字之中,韻母相近,主要母音相同的字可以相互訓釋,轉換。音轉又可分為對轉和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