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的文化闡釋閱讀答案

  中國當前的誠信缺失,在文化上可以從中西文化對誠信的不同理解中得到解釋。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誠信的文化闡釋》閱讀材料

  在中國文化中,歷史地看,“誠”與“信”首先並不是一個合一的概念。在中國古代典籍中,“信”是一個比“誠”出現得更早的概念。這在迄今的有關考證中也得到了證實。儘管如此,從邏輯上看,“誠”卻是“信”的前提和基礎,也就是說,無“誠”即無“信”。這與中國文化特別重視“誠”以及中國文化對誠與信之關係的論證方式有關。在中國文化中,“誠”首先並不是一個主體性的範疇,而是作為一個具有宇宙本體論意蘊的範疇提出來的;並且,作為本體論範疇的“誠”,制約著作為主體性範疇的“誠”。《中庸》說:“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即是說,“誠”是天本來即有的本性,對天的這種本性的主體實踐***“誠之”,即“行”***即為人之誠的本性,人之誠來源於天之誠並由天之誠所決定。《孟子》所說的“誠者天之道,思誠者人之道”,則從另一個角度,即對天之誠的“思”的角度,來說明天之誠是人之誠的本根。發展到後來,作為本體論的誠轉化為主體性的誠,對於誠之主體而言就自然具有了倫理道德的意義,諸如朱熹所言:“誠者何?不自欺不妄之謂也。”正是“誠”從本體論向主體性的道德論的轉化,才使“信”這一作為純粹倫理道德的範疇得以奠定在“誠”的基礎上,並與“誠”合二為一。換言之,信之所以可能,從根源上說它是由天之誠經人之誠所前定的。從這個意義上說,誠比信具有更根本、更本原的意義。於是,誠與信的下述關係便是中國文化對誠與信之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邏輯推論:***1***“誠”是“信”之本,“信”是“誠”之用;***2***“誠是個自然之實,信是個所為之實”;***3***“誠”則“信”,“信”不一定“誠”。在中國文化中,只有理解了誠與信的上述關係,才能對“誠信”這一合一的概念有較貼切的理解。

  在西方文化和文獻中,很難看到“誠信”這一合一的概念,在英文中更沒有與“誠”相對應的統一的單詞,更多看到和使用的卻是包含著“信”的各種概念,如信用、信任等等。這也許是語言差異及轉譯的困難所致。但在西方語義中,相較於“誠”而言,“信”的作用更為突出,對“信”的使用頻率更高。這在某種意義上意味著,信並不非以誠為前提和根據。西方對“信”的規定並沒有像中國古代那樣,非去追索“信”的“誠”之形而上前提和倫理道德基礎,而是把“信”的根基奠定在契約觀念之上。他們把“信用”、“信任”建基於契約觀念之上,它不非必以具有濃厚道德色彩的“誠”為依據,而是充分體現了契約觀念的深刻內涵和基本特徵,並最終演變為法律原則。

  中國當前的誠信缺失,在文化上可以從上述中西文化對誠信的不同理解中得到解釋:從中國文化來看,作為道德之根基的“誠”,日漸被市場經濟的“信用”所替代乃至淡化,經濟信用似乎可以代替一切,“誠”在強大的市場經濟面前顯得十分脆弱,以致不堪一擊,於是“信”與本來決定它的“誠”出現了割裂。這樣,在中國文化看來,“信”缺失了“誠”這一形而上的終極依據和倫理道德根基,從而淪落為一種純粹實用的經濟理性的工具,進而可能走向“信”自身的反面。從西方文化來看,西方的“信”並不非以“誠”為根基和依據,它是建基於契約觀念之上的。但在中國,一方面歷史上缺乏契約觀念的傳統,另一方面,現代契約觀念還遠遠沒有樹立起來,因此,“信”同樣缺失契約觀念的依據和基礎。這樣,從中西文化上看,中國當前誠信缺失也許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

  ***節選自《光明日報》2014年8月24日***

  《誠信的文化闡釋》閱讀題目

  6.下列有關中國文化對於“誠信”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

  A.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信”比“誠”出現的更早,與“誠”的關係密切,具有一定的倫理道德色彩。

  B.在中國文化中,重視“誠”的重要性,將其提升至宇宙本體論的高度,將其視作是上天的本性。

  C.在中國傳統文化裡“誠”首先不是做為一個倫理道德範疇而出現的,而是做為一個本體論範疇而呈現的。

  D.在中國文化裡,“誠”是“信”的根基,“信”是“誠”的運用,有了“誠”則一定有“信”,有了“信”,就一定有“誠”。

  7.下列關於中國當前“誠信危機”原因的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經濟迅猛發展,市場經濟所倡導的“信用”完全替代了具有濃郁的倫理道德色彩的“誠”。

  B.市場經濟迅猛發展,功利主義、實用主義盛行,“信”喪失了“誠”的基礎,與“誠”產生了嚴重背離。

  C.在中國傳統文化之中,缺少西方的契約觀念,當前國人的觀念、心態及行為取向等方面,缺少現代的“信用”理念。

  D.當前的社會轉型時期,缺少西方的契約傳統,有關於“信用”的各種法律規章尚不健全,還存在很多漏洞。

  8.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

  A.與中國文化傳統不同,西方的“誠信”更側重於對“信”的理解與運用,這表明西方的“信”不以“誠”為根基,不具備任何的倫理道德色彩。

  B.與西方文化傳統不同,中國傳統文化將“誠信”作為一個整體概念來理解和運用,“誠信”是一個頗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範疇。

  C.“誠者何?不自欺不妄之謂也。”表明朱熹已賦予“誠”以倫理道德意義,誠與信合而為一,“誠”完成了從主體論向本體論的轉化。

  D.由於對“誠”重視,使得中國的“信用觀”更多地崇尚道德自律,由此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中國現代社會法律建設的缺失和不足。

  《誠信的文化闡釋》閱讀答案

  6.D***有了“信”則一定有“誠”,有了“誠”,不一定有“信”。***

  7.A***以偏概全,“完全替代”與文意不符。***

  8.B***A項無中生有,西方的誠信“不具備任何的倫理道德色彩”原文中無依據。C項本末倒置,“‘誠’完成了從主體論向本體論的轉化”與文意不符。D項強加因果,前者與後者無必然的因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