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包公相關的歇後語集萃

  包公: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後為龍圖閣直學士,故後人亦稱“包龍圖”,卒贈禮部尚書,諡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文曲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麵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包黑炭”。
 

  與包公相關的歇後語

  包公鍘皇親—— 六親不認

  包公鍘皇親——法不容人

  包公斬包勉—— 正人先正己

  包老爺***包公***辦案—— 明察秋毫

  開封府的包公—— 鐵面無私

  老包***包公***斷案 認理不認親

  包公的上方寶劍—— 先斬後奏

  包公的衙門—— 好進難出

  包公的鍘刀—— 不認人

  包公斷案—— 鐵面無私

  包公放糧—— 為窮人著想

  包公審案子—— 鐵面尤私

  包公審案子—— 六親不認

  包公升堂—— 儘管直說

  包公鍘陳世美—— 大快人心

  包公鍘陳世美——公事公辦

  包公鍘駙馬—— 剛正不阿

  包公鍘駙馬——公事公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