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格爾頓的倫理道德轉向
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整合了一些關於倫理道德的論文,歡迎閱讀,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
古往今來,凡是在文學理論上有所造詣的大家碩儒都曾試圖回答的問題便是“文學是什麼”,“文學將會何去何從”?當然這也是時時盤旋在當代著名的西方馬克思主義文學理論家特里?伊格爾頓腦海中的問題。
在2003年的《理論之後》中,他開篇便丟擲一句足以震盪文壇的言論,“文藝的黃金時代早已過去”[1],配之以“理論之後”這種暖昧不清的書名,讓讀者誤以為這位以書寫文學理論教科書揚名天下的學術明星已加入鼓吹“理論之死”的時尚中。雖然他在前四章中對理論進行猛烈批判,但眾人卻沒看到他又在後四章討論真理、政治、道德、死亡,試圖從這些巨集大命題中為理論尋找出路。在《批評家的任務》中他曾言,關注這些問題並非是因為研究重心的轉移,“從某種程度上講,所有這些話題根本就沒有遠離過我”[2]。又說:“我一直對研究神學***形而上學***和政治之間的關係感興趣…近年以來,我又回到這個主題。”[3]。如果說《理論之後》只是痛心反思,那麼其近期論著《文學事件》***2012***便是一次嘗試了,他推翻《文學理論導論》中的無本質論而認為文學確實存在本質,並借用維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論作了一個非本質主義的本質主義定義。
早在《理論之後》中他便說道:“我們堅持的文化理論許諾要盡力解決一些基本問題,但總的來說沒有兌現諾言。在道德和形而上學問題上它面帶羞愧,在愛、生物學、宗教和革命的問題上它感到尷尬窘迫。”[1]98,而這種補救之法便在於道德與倫理之上。當文學理論因為離文學越來越遠而故步自封,文化理論離社會政治越來越遠成為象牙塔遊戲,伊格爾頓看到,只有重新返回巨集大而基本的問題的思考中,重新探討真理、道德、宗教…文學理論才能重新回到高理論***high theory***階段,重新認識到文學的本質。
二
伊格爾頓在晚年受亞里士多德的德性倫理學***Virtue Ethics***影響頗深,特別是伊格爾頓關於政治倫理的看法,時常顯現出馬克思與亞里士多德觀點揉合的影子。在《理論之後》中,他說道:“馬克思繼隨的正是這種道德思想,甚至他的經濟思想也承繼了亞里士多德。善惡的問題被錯誤地從它們的社會背景中抽象了出來,而又不得不迴歸於社會背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就是古典意義上的道德學家。”[1]137他認為馬克思是現代的亞里士多德,只是他本人卻沒有意識到。
亞里士多德的這種德性倫理學是如何影響伊格爾頓的呢?首先在於他的德性幸福觀,在亞氏看來,當事物將其本身的功能很好實現的時候就是實現了善。在德性倫理學中,德性被肯定只是因為它們是構成人之世界的好的要素,它本身是善的。所有實踐活動的目標以及最高的善便是幸福***eudaimonia***,幸福是自足的。伊格爾頓在《理論之後》中便顯露出受此種觀點的深刻影響,比如“本性這個概念,就像是條底線:你不能問長頸鹿為什麼如此這般行事。答日‘這是本性’就足矣。你無法問出更深的答案。同樣,你不能問為什麼人們要想感到幸福感或有成就感。……幸福不是達到目的的手段”[1]116。在《文學事件》中,伊格爾頓說“像道德一樣,文學作品它們自身便存在目的,在這個意義上,只有通過顯示其言語行為功能,才能實現文學自身的目的。”這裡文學不再被認為是傳統觀念中的只是反映現實再現現實的中介之物,文學便是文學本身,它自有目的和價值。伊格爾頓一改以往文學沒有本質的看法,肯定文學自身的價值,他嘗試探索文學的本質是什麼,最終得出文學是一個事件的結論。
亞氏影響伊格爾頓的又一要點,便是實現幸福的途徑。亞氏在《尼克馬可倫理學》中曾言:“我們探討德性是什麼,不是為了知,而是為了成為善良的人。”[4] “合乎德性的實現活動,才是幸福的主導”[5],探討德性並不是為了知道德性是什麼,而是為了去實踐,去成為有德性的人,德性實踐才是實現幸福的途徑。在《理論之後》一書中,伊格爾頓便論述過這種觀點,“你不可能僅僅通過反省來判斷你的生活是否自由全面發展,因為它涉及你怎麼做,而不僅涉及你怎麼感覺。…對亞里士多德而言,幸福是一種實際行動或活動,而不是心境。它與如何實現你的能力有關,而與特定的生活觀無關。”[1]123而由此可以發現,道德實踐的這個觀點正是文學是一種事件的理論基石,《文學事件》一書中寫到,“文學作品是一種實踐,一種行中之知,從這個角度相似於古典時期的道德概念。”[6]64文學作品是行動中的知識,而非理論上的涵義,是作者的寫作行動與讀者的閱讀行動構成的事件,文字、作者、讀者三者之間存在對話關係,文學批評的任務正是在於分析寫作與閱讀行動中的策略。
三
伊格爾頓從新世紀初便表現出了倫理學的轉向,在亞里士多德的古典倫理道德理論中獲得了新的啟發,嘗試用新的本體論角度看待文學,特別是她的倫理道德取向,下面我們來具體分析下這種轉變的痕跡。在《理論之後》伊格爾頓便曾言:“在文化登上中央舞臺之前的日子裡,精神有一個顯然的歸宿即宗教。宗教所做的正是後來文化所做的一切。”[1]95當宗教崩塌之後,文化成為新的精神寄託,在《文學事件》中,伊格爾頓說道:“宗教敗落了,藝術與文化將替代它”[6]59。
那麼文化替代了宗教跟文學中的道德倫理有什麼聯絡呢?《理論之後》中曾說到“通過宗教與道德準則,宗教可以將絕對價值問題與男男女女日常經驗聯絡起來。”[1]95宗教通過聯合道德成為信仰,而文化興起後“文學世界成為道德實踐的絕佳示範。”文學將道德從一種準則規範轉變為價值品質,成為道德實踐的方法和處所,“文學已經成為後宗教時代的道德正規化。”[6]59因此,伊格爾頓十分關注文學的倫理維度,在《文學事件》用大量篇幅進行論述。 伊格爾頓的目的是為了說明文學中的道德是一種實踐,一種行動,一種描述性資源,對先前人的觀點進行了一一批駁,比如從雪萊,艾略特,亨利?詹姆斯到默克多他們一脈相承的觀點是道德本身是一個想像力問題,藉由想象而產出移情作用以體會他者的內心,從而達到道德教化作用。雪萊:“對於道德上的善,主要的工具就是想象,而詩歌遵循道德的行事,因而具有道德效率。”[7]伊格爾頓就從三個方面對這種觀點進行了批判:一來想象力本身具有限制性,有積極的想像也有消極的想像;二來想象本身也是一種基本的日常認識能力,不足以概括道德的功用問題;三來純粹的共情也缺乏進行文學批判時的思考與理解過程,而不能構成認知,所以想象移情是一種謬誤。如果只是能瞭解他人的感受,這樣太小視了文學的功用。
在逐步駁斥了前人的錯解之後,伊格爾頓丟擲自己的見解。文學作品中道德真相是隱晦的,大體上來說它們是呈現而非闡釋的。在閱讀中它是一種個人的認知,但又不是說完全沒有普遍性的命題形式。“像亞里士多德的實踐智慧一樣,它們***文學中的道德***體現隱性道德知識的模式雖不能以普遍或命題的形式被充分捕捉,這並不是說它不能被捕獲。”[6]65
那麼我們該如何捕捉呢? “文學中的道德概念與所謂的德性倫理學有更多的共同點,而不是與康德的義務論。像德性倫理學一樣,在詩歌或小說中,道德判斷的物件不是一個孤立的行為或一組命題,而是生命的品質。”[6]63伊格爾頓提到希拉里?帕特南關於藝術中道德運作的一個微妙觀點便是將它們看作是一種描述性的資源。從這種描述性資源中可以獲得一種個人認知***personal knowledge***而不是事實認知***knowledge of facts***。而文學所要做的便是引導美德的踐行,是一種行中之知,為我們提供一種理論和實踐統一的道德認知模式。因此,《文學事件》中所顯露的視角便是,文學作品和其中的道德倫理本身便具有價值,具有本體論意義,都是一種行中之知,文學中的這種描述性的資源本身便具有重塑現實的作用,從而改變人類認識世界的視角。
將這種觀點推之到文學本質問題的思考,便得到《文學事件》所強調的中心觀點,文學是一個事件。“事件”作何解釋?如前文所講,來自亞里士多德的啟示是,文學的本質便是文學本身。它既不是有可以用語言概括的固定本質,也不是沒有本質,而是一個動態的,處於實踐中的事件,是作者的寫作活動與讀者的閱讀活共同構成的事件。伊格爾頓又從肯尼斯?伯克的策略一說中受到啟發,文學作品中的語言是一種描述性的資源,創作這種資源和解讀這種資源需要不同的策略。
四
二十世紀末以來的文化理論式微之勢使理論家們不斷反思理論何去何從的問題,在《理論之後》的末尾,伊格爾頓寫到“…探索新的話題,特別是那些它一直不願觸碰的話題。本書就是在這方面探索的開端”[1]214。從《理論之後》到《文學事件》,伊格爾頓朝著倫理學的方向越走越遠,不是因為背離了文學的研究領域,而是因為他認為文學理論或者說文化理論的生命力本就根植於社會現實。當後現代主義越來越脫離現實而劍走偏鋒,周旋於性題材,邊緣性人格,恐怖題材,追求價值的極盡多元和塑造複雜邊緣的人物形象,事實上只是讓文學藝術成為只是自由主義者的道德正規化,這種正規化只適用於中產階級的自由主義者而非社會主義工人階級。
雖然不同的文化產生不同的道德價值,但是人類思想中的仁慈、勇氣、善良這些共性是永不過時的,可惜後現代主義卻忽視它們。因此,文化理論只有關注現實,在面對重大的社會問題重新獲得強有力的批判力,才能重新煥發光彩。
正是因為後現代主義“理論之死”呼聲高漲,伊格爾頓才緊急思考文學的本質及文化理論該走向何方的問題。而在思考的路途中,伊格爾頓又踩在了亞里士多德這位巨人肩上,向倫理學的軌道邁進。在道德倫理中發現了道德在文學,在文化信仰中的重塑作用,因而大聲疾呼以喚起世人對真理、道德、宗教、生死等形而上問題的注意,而同時,也發現了文學的本體論價值,更嘗試將文學用事件來定義,希望在這種行動、實踐中的事件中,人們能重新思考文學和道德給我們帶來了什麼,理論該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