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
為了防止超範圍,制定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些的相關資料,歡迎大家閱讀。
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本規定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彙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第三條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國內公務接待標準。
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
第五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複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
第六條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國內公務接待範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國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遊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範圍。
第七條接待單位應當根據規定的接待範圍,嚴格接待審批控制,對能夠合併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公務活動結束後,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並由相關負責人審籤。接待清單包括接待物件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專案、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第八條國內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群眾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迎送。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接待單位安排的活動場所、活動專案和活動方式,應當有利於公務活動開展。安排外出考察調研的,應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不得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第九條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定點飯店或者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安排,執行協議價格。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十條接待物件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並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物件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物件人數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第十一條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確因安全需要安排警衛的,應當按照規定的警衛界限、警衛規格執行,合理安排警力,儘可能縮小警戒範圍,不得清場閉館。
第十二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
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物件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準制定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工作餐開支標準,並定期進行調整。接待住宿應當按照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接待物件在當地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接待開支標準應當報上一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
接待費資金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採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機關內部接待場所應當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企業化管理,推進勞動、用工和分配製度與市場接軌,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降低服務經營成本,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內部接待場所,不得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準裝修或者裝飾、超標準配置傢俱和電器。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資源共享機制。
第十六條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內公務接待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二***國內公務接待標準執行情況;
***三***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四***國內公務接待資訊公開情況;
***五***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管理使用情況。
黨政機關各部門應當定期彙總本部門國內公務接待情況,報同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第十八條財政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開支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經費進行審計,並加強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審計監督。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專案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將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範圍。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並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積極推進國內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有效利用社會資源為國內公務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第二十二條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應當依照本規定製定本地區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地方各級政府因招商引資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因公來訪人員,應當參照本規定實行單獨管理,明確標準,控制經費總額,注重實際效益,加強審批管理,強化審計監督,杜絕奢侈浪費。嚴禁擴大接待範圍、增加接待專案,嚴禁以招商引資為名變相安排公務接待。
第二十四條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篇一
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為進一步規範本單位公務接待工作,實現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依據上級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中央、省、市關於公務接待管理的規定。
二、接待工作按照公務需要、厲行節約和熱情周到的原則,確定是否接待、接待範圍和標準。凡是可接待可不接待的,一律不予接待;能小範圍內接待的,決不擴大範圍;能少開支的,決不提高標準,不上燕窩、魚翅、鮑魚等高檔菜,不安排高檔酒水;嚴禁以參加會議、培訓等名義用公款互相請客送禮。
三、公務接待實行“先審批、後接待”的原則。對確需公務接待的物件,由相關科室填寫?公務接待審批表?逐級報領導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安排接待;未經批准私自安排接待的,接待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四、接待標準和陪餐人員嚴格按照市財政局?關於印發?XX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部分費用開支管理辦法?的通知?***X市財文?2005?39號***精神執行。具體公務接待標準為:處級100元/人〃餐、處級以下人員80元/人〃餐;陪餐人員一律實行對口接待且不超過接待人數的20%;嚴禁工作日午間飲酒。
五、接待費用報銷按?中共XX市委辦公室 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工作的通 1
知?***X委辦知?2010?61號***要求,實行“三單合一”監管方式。三單分別是?公務接待審批表?、原始選單和正式餐飲發票,三單缺一不可,由具體經辦人、證明人簽名,逐級報領導審批,准予報銷後送辦公室財務。接待費支付方式按上級檔案要求執行。
六、做好公務接待臺賬登記管理工作。辦公室必須及時將每次公務接待內容登記在冊,月底填寫?公務接待情況登記表?,年終按年度裝訂成冊,接受財政、審計和監察部門的檢查監督。
七、本規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實施。
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篇二
為切實加強我單位經費管理,規範招待開支行為,嚴格控制招待費用支出,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一、開支範圍
本辦法所稱接待費,是指兄弟單位來公園考察學習,上級機關來公園檢查指導工作,公園與有關部門、單位因工作、業務往來確需安排的,以及上級黨委、政府統一安排的接待而合理開支的餐宿費用和交通費用。
二、交通安排和接送
***一***對上級機關統一安排到公園考察、遊覽的接待活動,辦公室在接到通知後及時通知售檢票處來園單位車牌號、車輛數等接待車隊情況,文明放行,如有必要或特殊情況,安排相應人員提前到達售檢票處迎接。
***二***兄弟單位客人來公園或上級機關來檢查指導工作,由辦公室安排車輛和人員接待,在日照活動由辦公室安排車輛並負責相關事宜;返回或長途外出,需派車送者,由辦公室做出安排,如需訂購車票或機票,費用由客人自理。
三、開支標準
***一***用餐標準
1、接待廳局級領導及隨行工作人員,工作餐不超過115元/人·天***早15元,中、晚各50元***。
2、接待縣處級領導及隨行人員,工作餐不超過90元/人·天***早10元,中、晚各40元***。宴請只限迎來或送往時安排一次。
3、接待縣處級以下人員,工作餐不超過70元/人·天***早10元,中、晚各30元***。
4、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每餐標準不超過25元/人***含陪餐人員***。
5、陪餐人員一般控制在2—3人,確因工作需要時最多不超過5人。
6、酒水費用按接待標準的三分之一掌握。
7、如遇上級機關統一安排的接待,根據實際情況掌握費用標準。
***二***住宿安排
廳、局級領導一般安排套房或豪華標間,縣、處級領導及來賓安排標準間,住宿費由來賓自理。確需補貼的,經辦公室主任報管委會主任審批。
四、審批報銷秩序
1、公務接待由承辦人填寫《公務接待申請單》,報辦公室主任審批。
2、承辦人持簽字後的《公務接待申請單》到指定接待賓館飯店安排就餐。
3、接待賓館飯店持《公務接待申請單》、原始選單經辦公室主任稽核後結算。超標費用由承辦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