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關於借調人員管理規定
為加強事業單位借調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定了機關事業單位關於借調工作人員的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關於借調人員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行為,嚴格借調程式,加強對機關事業單位借調工作的管理,本著控制數量、嚴格審批、規範管理的原則,根據幹部人事有關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借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暫時將工作人員從原單位借用到其他單位執行指定工作的行為,借調人員在借調期間身份關係、工資關係在原單位保持不變。
第三條 全市各級機關及事業單位借調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因工作需要借調工作人員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部門***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缺額,不能保證工作任務完成的。
***二***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點專案、階段性工作或上級部門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務,本部門***單位***工作人員不足的。
***三***因專項工作設立機構,暫時無法解決人員編制的。
第五條 擬借調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正式在編在崗人員。
***二***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事業心責任感強,現實表現優秀,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三***具有借調單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條件;借調到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崗位的人員需有相關學歷或職稱。
第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借調:
***一***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工作人員。
***二***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在鄉鎮工作時間未滿2 年的。
***三***與借調單位領導有親屬關係的人員。
第七條 工作人員借調期限。
借調期限以完成相應工作為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借調期滿後返回原單位,由原單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借調工作時間的,應提前一週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重新辦理借調手續。關鍵崗位、涉密崗位原則上不使用借調人員。
第八條 借調人員審批程式。
由借調部門***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借調理由、借調崗位、借調數量、借調期限、借調人員的基本要求***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專業、特長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審批。由組織人事部門研究借調人選,並統一發文借調。
第九條 借調人員的日常管理。
***一***借調人員在借調期內由借調部門***單位***負責管理,參加借調部門***單位***的相關活動***有特殊規定的除外***,享受借調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同等的政治教育、業務培訓等待遇。
***二***借調期間,借調人員與原單位的人事關係不變。借調期限在6 個月以上的,應及時將黨組織關係轉到借入單位。原單位應按規定做好借調人員的工資福利、職稱晉升等管理工作。
***三***借調人員在借調部門***單位***工作不足6 個月的,在原單位參加年度考核。借調單位應對其借調期間的工作表現作出鑑定,向原單位反饋;在借調部門***單位***工作超過6 個月的,由借調部門***單位***進行年度考核並提出評定等次意見,向原單位反饋。
***四***借調期間,如遇原單位競爭上崗、崗位調整等情況,原單位應將借調人員與在編在崗幹部***職工***同等對待,做好借調人員定員、定崗、定級工作,保證公開、公平對待借調人員。
***五***借調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公務員行為規範和借調部門***單位***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借調部門***單位***的管理和領導,認真完成工作任務。凡違反有關規定、玩忽職守、貽誤工作、不服從領導以致造成不良影響的,隨時予以退回,並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六***借調人員借調期滿,因工作需要,符合提拔***重用***或調動等相關條件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借調部門***單位***應及時解除借調關係。
***一***借調期滿,未辦理續借手續的。
***二*** 借調期未滿,工作任務有變動或工作任務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繼續借調的。
***三***因原單位工作需要,借調人員無法繼續從事借調部門***單位***工作的。
***四***借調人員因個人原因提出結束借調關係,並得到借調部門***單位***同意的。
***五***借調人員違反借調部門***單位***勞動、工作紀律,致使無法正常開展工作的。
***六***借調人員因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借調的。
第十一條 借調工作紀律。
***一***借調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集中統一管理,統一審批。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批不得借調。
***二***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本管理辦法,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借調工作人員,切實加強對借調人員的管理。
***三***有關部門***單位***接到借調通知後,應及時通知借調人員按規定時間報到。
***四***已借調到各部門***單位***但沒有辦理正式借調手續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借調的,按本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式及時補辦借調手續。
***五***未按規定程式借調人員的,要追究借出、借入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關於借調工作人員的請示篇一
區編制委員會:
我區區劃後新增加了兩個鄉22個行政村,其中鄉的19個行政村以農業生產為主,搞好防汛抗洪,保證灌溉,及時排澇是保證農業穩產高產的基礎。而我委及所屬農業綜合服務站無一人懂得水利工程,連最簡單的水利工程設計、預算、測量及規劃等都必須請人幫助,既增加了開支,也耽誤了時間,更影響一些水利專案的申報。目前區農業綜合服務站尚空兩個事業編制,為此懇請區編委儘快選招充實一名熟悉水利工程的技術人員,以便水利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妥否,請批示。
關於借調工作人員的請示篇二
XX 區委組織部: 南寧市 XX 區經貿黨委下轄 3 個黨總支部、28 個黨支部,共有黨員 738 人,黨委書記由 XXX 同志擔任。XXX 區經貿黨委是 XXX 區黨員人數 較多的一個黨委,各黨支部分佈在 XX 區工業、商業、飲食服務業、非 公有制企業。***詳見附表*** 多年來,經貿黨委沒有專職配備黨建工作人員, 黨委班子 5 名成員中, 全部身兼數職,隨著黨建工作量的日漸增加,特別是當前要進一步擴 大黨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面,我委人員少 任務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已經難以適應我委工作發展的需要。為了切 實加強黨建工作,進一步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懇請區委能考 慮我委的實際困難,增加一名工作人員,以緩解人員不足的現狀。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覆。
XXX 市 XXX 區經貿黨委 2015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