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會計技能大賽比賽流程
會計作為一個計算的的專業,如果成立比賽的話,又將是怎麼來比呢?小編下面就帶您去了解一下。
一、點鈔
點鈔技能比賽統一使用面值為壹佰元的練功券。採用限時不限量,統一計時和報時的方法進行比賽。比賽由大會準備點鈔練功券、捆鈔腰條、圓珠筆、海綿缸等物品。
比賽要求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清點給定數量的鈔票。給定的每一沓鈔票的數量不等,選手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選手完成拆把、點數、挑錯、扎把、蓋章5道工序。最後按照準確率和用時時間長短確定名次。每把鈔票的錯數一般不超過4張。
2.翻打傳票
1.翻打傳票通常採用電腦小鍵盤輸入法比賽,本次比賽採用財會計算器翻打傳票。學生自帶財會計算器參加比賽。2.比賽傳票採用規格長約19釐米,寬約8釐米的70G規格書寫紙,用4號手寫體鉛字印刷,每本傳票共100頁,每頁五行數,由三至九位陣列成,0-9十個數字均衡出現,頁內依次印有***一***至***五***的行次標記。比賽會要求選手抽取任意10頁的10個數據***一組***累加為一題。
3.會計實務操作
初賽的會計實務訓練主要是根據給定的經濟業務填寫記賬憑證,並進行試算平衡,編制試算平衡表。
決賽的會計實務需要完成從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完成企業的整個會計迴圈工作。記賬憑證採用收、付、轉專用記賬憑證,賬簿包括日記賬、總賬、明細賬三種賬簿,最後編制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三、競賽時間
***一***點鈔
每組每場為3分鐘左右***比賽分批進行,原則上場次間隔時間約10分鐘***。
***二***翻打傳票
比賽時間5分鐘左右
***三***會計實務
初賽時間:45分鐘。
複賽時間:90分鐘。
四、競賽規則
***一***競賽基本規則
1.選手不得攜帶與競賽無關的用品、用具入場,賽場所有人員必須將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
2.選手在競賽過程中不得擅自離開賽場,如有特殊情況,需經裁判員同意後作特殊處理。
3.選手必須服從裁判長和裁判員的統一指揮,不得有違規行為,不得在賽場與裁判員爭論吵鬧,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4.選手在競賽過程中,如遇問題需舉手向裁判員提問,選手之間互相詢問按作弊行為處理。
5.在競賽規定時間結束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競賽時間。如果選手提前結束競賽,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續賽。
***二***競賽具體規則
1. 點鈔
①點鈔技能比賽統一使用面值為一百元的練功券。採用限時不限量,統一計時和報時的方法進行比賽。比賽由大會準備點鈔練功券、扎條、圓珠筆、成績記錄表、海綿缸***並配甘油***、點鈔機等物品。
② 本次點鈔比賽主要採用單把單張法。持鈔採用手持式,比賽一律以坐姿進行。動作要求為:起把、點數、扎把、標註數量、蓋章等。未經清點的鈔票不得作為已點把數***即不得甩把***,清點鈔票必須一張張點,不能一指點多張,即不得串指;
③ 未點的練功券以整把形式放在桌左邊,不得擅自挪動,其他用具可按選手意願擺放。比賽時,已清點的練功券放在桌右邊。
④ 比賽時,主裁判發出“第一把起把--預備”口令時,選手可持第一把在手做好準備。主裁判發令“開始”選手才可點鈔。最後30秒時,由主裁判預告時間,以便選手蓋章。主裁判發出“時間到”口令時,選手應立即停止點鈔、扎把和蓋章。按要求填寫成績記錄單,由裁判員對選手成績進行當面確認,若有異議,選手可以立即提出複核,複核不超過2遍,然後迅速離場。
⑤ 所有鈔票點完後必須扎把,蓋章,以提起任意一張不被抽出或散開為原則。
⑥ 清點出設有差錯的鈔把,應在原扎條上註明差錯張數***如+1,+2,+3,+4或-1,-2,-3,-4***。
2. 翻打傳票
①比賽設現場裁判若干名,計時員1名。
②選手使用組委會統一提供的傳票、鐵製資料夾子。計算器自帶***僅限行動式電子計算器***。
③ 參賽選手應按比賽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賽場。
④ 比賽前選手按主裁判要求檢查、整理傳票。本次傳票比賽一般以10個數為一組,要求根據競賽內容的要求分別將10組資料的答案填寫在答題紙上。每完成一組資料的輸入,用筆把答案寫在答題紙上,選手即可進行下一題的計算。
⑤主裁判發出“預備”口令後,選手達到比賽狀態,主裁判發出“開始”口令後,選手即可開始比賽;比賽結束前10秒,主裁判提示:“最後10秒。”
⑥對於比賽時間到但沒能最終完成的題目,將不得分。
⑦參賽選手必須按規範的指法進行翻打傳票***禁止出現一指禪***。
3.會計實務操作
①答題結果用藍色或黑色水筆直接書寫,用鉛筆答題無效,紅筆僅用於錯賬更正和結賬。
②憑證、賬簿發生錯誤,應按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處理。
③競賽過程中, 選手應保持座位清潔。競賽結束後,考生一律不得將大賽統一提供的賽卷、工具、用具及其他比賽資料等帶離考場。
④選手必須按競賽時間,提前10分鐘檢錄進入賽場。遲到15分鐘者不得參加競賽。
⑤選手應嚴格遵守賽場紀律。選手除攜帶競賽必備的用具***如筆、尺、算盤、普通計算器等***外,不得將其他用具和資料帶入競賽現場,會計憑證裝訂用具及材料由競賽委員會提供。
四、評分標準
1. 點鈔
a*** 每把滿分為10分,點對一把得10分,點錯該把不得分。
b*** 沒有點完的把數***散把***,該把不得分。
c*** 沒有拆把每把扣2分;
d*** 沒有扎把或者扎把不符合要求的每把扣2分;
e*** 未經點數紮成一把***“甩把”***,該把不得分;
f*** 主裁判發出“開始”口令前點鈔***“搶點”***,或者發出“時間到”口令後仍繼續點鈔的***“超點”***,扣5分。
2.翻打傳票
1、每答對一題得10分
2、總分=10*正確的題數
3、主裁判發出“開始”口令前翻打傳票,或發出“時間到”口令後仍繼續翻打傳票的,扣5分。
4、比賽若出現得分相同的情況,則按準確度由高到低排名。***準確度=正確答題數/總答題數***
5、比賽中若有其他特殊情況發生,由裁判臨時隨機決定。
3.會計實務操作
***1***初賽評分標準
會計憑證80%,試算平衡表20%,總分100分。
會計分錄錯一個扣5分,記賬憑證其他地方錯一個扣1分,直到扣完為止;
試算平衡表編制平衡得20分,不平衡錯誤一處扣5分,直到扣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