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有哪些主要的分類及基本含義

  責任是一種職責和任務。身處社會的個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則和條文,帶有強制性。責任也是有一定的基本含義的。下面就讓小編來給你科普一下責任的含義。

  責任的定義

  責任:一個人不得不做的事或一個人必須承當的事情。例如: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責任按照其內在的屬性可以分為:角色責任、能力責任、義務責任和原因責任。角色責任指相同角色共性的責任範疇,可以簡單理解為“在角色共性規則下應該做、必須做的事情”;能力責任指的是,超出共性角色責任要求的責任表現,具有明顯的評價性,可以理解為“努力並結合能力做的事情”;義務責任指的是,沒有在角色責任限定範圍的責任,可以理解為“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原因責任指的是,原因直接導致的責任,由於存在各種原因,這些原因可以承擔相應的角色責任、能力責任和義務責任。

  責任的基本涵義

  1、一是指分內應該做好的事,如履行職責、盡到責任、完成任務等。

  2、二是指如果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如擔負責任、承擔後果等。

  責任的內涵

  一、責任體現了一個人的心態、態度、原則、作風、風格、習慣、思想......

  二、責任體現了一個人的心智、格局和胸懷;體現著一個人的使命、生活空間和追求。

  三、責任是一個人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的體現,是一個人對待人生和生命環境的態度。

  對待人生和生命環境的態度決定了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決定了心智、格局和胸懷;心智、格局和胸懷決定了使命、空間和追求;使命、空間和追求決定了日常生活中的心態、態度、原則、作風、風格、習慣、思想-------同時,日常生活中的心態、態度、原則、作風、風格、習慣、思想-------又不斷積累、反饋、沉澱和形成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

  責任就是擔當,就是付出。 責任是分內應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完成應當完成的使命,做好應當做好的工作。責任感是衡量一個人精神素質的重要指標。責任和自由是對應的概念,責任事實上--雖然不是時間上--以自由為前提,而自由只能存在於責任之中。責任是唯獨存在於上帝和鄰舍的約束中的人的自由。

  負責任的人在自身的自由中行動。除了他的行為和他本人以外,再沒有別的能夠支援他,減輕他的負擔,這個事實就是自由的證據。負責任的行動發生在義務中,這義務給予他自由,給予他完全的自由。同時,負責任的行動完全發生在相對性的區域內,發生在無數視角里,每一種特定的現象都在其中出現。

  責任能力簡單地說就是指一個人對其違法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不同的法律部門對責任能力的定義也是不同的。民事責任能力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資格。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能夠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性質、意義、作用和後果,並能依據這種認識而自覺地選擇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對自己所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

  責任的分類

  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指源於法律規定或當事人間的契約而產生的法律效果。在大多數情況是在違反法律或契約之後,責任的內容才會具體顯現。例如:違反刑法的規定,行為人會有刑事責任;違反民事契約,當事人通常要負債務不履行的責任。

  當事人負擔某種民事責任之後,會因此對他人負有特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例如:侵權行為的法律效果即是損害賠償責任***,而對於他人負有特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正是“債”的本質。***漢字“債”即是由“人”字旁與“責”所組成***。因此,在法律上,責任與債、義務概念上密切相關,所指涉的都是法律效果,而責任大多是用在描述當事人已經違反法律或契約的狀況。

  例如:在臺灣的民法體系中,是將會發生損害賠償責任的侵權行為,列為債之發生的原因之一,規定於民法債編當中。而在中國大陸的民法體系中,則是將侵權行為單獨立法,稱之為侵權責任法。兩者體例雖不相同,但對照之下適足以顯示出責任與債本質上的密切相關性。

  道義責任

  道義責任可能隨文化不同而不同。

  責任及履行道義責任沒有履行,應當負責的人會受到道德譴責。法律責任沒有履行,如果標的大,受益人可以通過法院來追溯。如果標的太小,極少有受益人會為了道義上的原因通過法院來追溯,因為成本太高,所以就放棄了。有條件的受益人也可能通過暴力來追溯。

  虛擬責任

  在於電腦遊戲或電腦網路遊戲中所產生的責任是虛擬的,玩家有特殊約定的除外。而網路本身是真實的,人們在網路上發生的任何行為都是真實的,因此也都要負責任的。

  家庭責任

  傳統的責任是根據個體、家庭、組織、社會和國家的責任物件分類,這樣就產生了法律責任和道義責任等範疇。這種分類方式並不能夠把責任體系作出系統的劃分,可以說這是舊的責任正規化。新的責任正規化由理性責任創始人方誌良先生根據責任的屬性劃分為四個層次,這四個層次分別為角色責任、能力責任、義務責任和原因責任***詳細瞭解可以參閱百度百科:理性責任***。

  理性責任

  理性責任按照責任屬性劃分責任層次和範圍具有非常有效的管理意義。理性責任中的角色責任包含了傳統意義上的法律責任、家庭責任;相對應理性責任中的義務責任包括道德責任、社會責任和道義責任。理性責任的區分根據直觀,易於人們判斷責任的界限。2011年發生的小悅悅事件中,整個社會廣泛關注和批評的18位路人,實際上就是沒有儘自己的義務責任,肇事逃逸司機和小悅悅父母責任是負有自己的角色責任。

  理性責任作為一種新的責任正規化,對於推動全社會責任認知,改變傳統的責任心和責任感空洞的說教,具有很好的推動作用,理性責任認知與管理有助於改變人們對責任的認知和實踐管理意義。相信未來,理性責任的四種責任將會成為主流社會共同認可的責任正規化。

  社會責任

  社會在發展,責任內涵也在不斷髮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賦予責任日益豐富的時代內容。負責任的大國,負責任的政府,負責任的的公民。中國以更加鮮明地形象呈現在世介面前,為全世界和平做應有的責任和貢獻。

點選下頁還有更多>>>責任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