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實施條例***2***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檔案、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檔案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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