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錢鍾書的散文

  情與學養兼勝並舉的錢鍾書,在作家與學者兩界之間赫然聳立。有哪些呢?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篇,希望你們喜歡!

  篇1:說笑

  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洩,但是笑未必就表示著幽默。劉繼莊《廣陽雜記》雲:“驢鳴似哭,馬嘶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因為臉太長的緣故。老實說,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於馬鳴蕭蕭,充不得什麼幽默。

  把幽默來分別人獸,好象亞里士多德是第一個。他在《動物學》裡說:“人是唯一能笑的動物。”近代奇人白倫脫***W.S.Blunt***有《笑與死》的一首十四行詩,略謂自然界如飛禽走獸之類,喜怒愛懼,無不發為適當的聲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聲。不過,笑若為表現幽默而設,笑只能算是廢物或奢侈品,因為人類並不都需要笑。禽獸的鳴叫,儘夠來表達一般人的情感,怒則獅吼,悲則猿啼,爭則蛙噪,遇冤家則如犬之吠影,見愛人則如鳩之呼婦***cooing***。請問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來表現呢?然而造物者已經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給了整個人類,臉上能做出笑容,嗓子裡能發出笑聲;有了這種本領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並非因有幽默而笑,是會笑而借笑來掩飾他們的沒有幽默。笑的本意,

  逐漸喪失;本來是幽默豐富的流露,慢慢地變成了幽默貧乏的遮蓋。於是你看見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還有風行一時的幽默文學。

  笑是最流動、最迅速的表情,從眼睛裡泛到口角邊。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載東王公投壺不中,“天為之笑”,張華注謂天笑即是閃電,真是絕頂聰明的想象。據荷蘭夫人***LadyHolland***的《追憶錄》,薛德尼.斯密史***SidneySmith***也曾說:“電光是天的詼諧***Wit***。”笑的確可以說是人面上的電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脣吻間閃爍著牙齒的光芒。我們不能扣留住閃電來代替高懸普照的太陽和月亮,所以我們也不能把笑變為一個固定的、集體的表情。經提倡而產生的幽默,一定是矯揉造作的幽默。這種機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髏的露齒,算不得活人靈動的姿態。柏格森《笑論》***LeRire***說,一切可笑都起於靈活的事物變成呆板,生動的舉止化作機械式~{***LemcaniqueplaquesurLevivant***。所以,復出單調的言動,無不惹笑,像口吃,像口頭習慣語,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頭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為老頭子不如少年人靈變活動,只是一串僵化的習慣。幽默不能提倡,也是為此。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拘的弄成刻板的。這種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資料,這種笑本身就可笑。一個真有幽默的人別有會心,欣然獨笑,冷然微笑,替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也許要在幾百年後、幾萬裡外,才有另一個人和他隔著時間空間的河岸,莫逆於心,相視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開了嘴,放寬了嗓子,約齊了時刻,成群結黨大笑,那隻能算下等遊場裡的滑稽大會串。國貨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掛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臉當然身價大增,脫離戲場而混進文場;反過來說,為小花臉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藝只能算是“遊藝”。小花臉也使我們笑,不錯!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絕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們跟著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臉可笑,我們對著他笑。小花臉使我們笑,並非因為他有幽默,正因為我們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種脾氣,決不能標為主張,更不能當作職業。我們不要忘掉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體;換句話說,好象賈寶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當為一慣的主義或一生的衣食飯碗,那便是液體凝為固體,生物製成標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賣笑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馬克.吐溫***MarkTwain***:自十八世紀末葉以來,德國人好講幽默,然而愈講愈不相干,就因為德國人是做香腸的民族,錯認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紮得停停當當,作為現成的精神食料。幽默減少人生的嚴重性,決不把自己看得嚴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對於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對於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一個口號,一種標準,正是缺乏幽默的舉動;這不是

  幽默,這是一本正經的宣傳幽默,板了面孔的勸笑。我們又聯想到馬鳴蕭蕭了!聽來聲音倒是笑,只是馬臉全無笑容,還是拉得長長的,像追悼會上後死的朋友,又像講學臺上的先進的大師。

  大凡假充一樁事物,總有兩個動機。或出於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藝術,就收集骨董,附庸風雅。或出於利用,例如壞蛋有所企圖,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來不出這兩個緣故。然而假貨畢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語稱笑聲清揚者為“銀笑”,假幽默像摻了鉛的偽幣,發出重濁呆木的聲音,只能算鉛笑。不過,“銀笑”也許是賣笑得利,笑中有銀之意,好比說“書中有黃金屋”;姑備一說,供給辭典學者的參考。

  篇2:吃飯

  吃飯有時很像結婚,名義上最主要的東西,其實往往是附屬品。吃講究的飯事實上只是吃菜,正如討闊佬的小姐,宗旨倒並不在女人。這種主權旁移,包含著一個轉了彎的、不甚樸素的人生觀。辯味而不是充飢,變成了我們吃飯的目的。舌頭代替了腸胃,作為最後或最高的裁判。不過,我們仍然把享受掩飾為需要,不說吃菜,只說吃飯,好比我們研究哲學或藝術,總說為了真和美可以利用一樣。有用的東西只能給人利用,所以存在;偏是無用的東西會利用人,替它遮蓋和辯護,也能免於拋棄。柏拉圖在《理想國》裡把國家分成三等人,相當於靈魂的三個成份;飢渴吃喝是靈魂裡最低賤的成份,等於政治組織裡的平民或民眾。最巧妙的政治家知道怎樣來敷衍民眾,把自己的野心裝點成民眾的意志和福利;請客上館子去吃菜,還頂著吃飯的名義,這正是舌頭對肚子的籍口,彷佛說:“你別抱怨,這有你的份!你享著名,我替你出力去幹,還虧了你什麼?”其實呢,天知道——更有餓癟的肚子知道——若專為充腸填腹起見,樹皮草根跟雞鴨魚肉差不了多少!真想不到,在區區消化排洩的生理過程裡還需要那麼多的政治作用。

  古羅馬詩人波西藹斯***Persius***曾慨嘆說,肚子發展了人的天才,傳授人以技術***Magisterartisingeniquelargitorventer***。這個意思經拉柏萊發揮得淋漓盡致,《巨人世家》卷三有讚美肚子的一章,尊為人類的真主宰、各種學問和職業的創始和提倡者,鳥飛,獸走,魚遊,蟲爬,以及一切有生之類的一切活動,也都是為了腸胃。人類所有的創造和活動***包括寫文章在內***,不僅表示頭腦的充實,並且證明腸胃的空虛。飽滿的肚子最沒用,那時候的頭腦,迷迷糊糊,只配作痴夢;咱們有一條不成文的法律:吃了午飯睡中覺,就是有力的證據。我們通常把飢餓看得太低了,只說它產生了乞丐,盜賊,***一類的東西,忘記了它也啟發過思想、技巧,還有“有飯大家吃”的政治和經濟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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